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启动2020年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3〕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区县均应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区和绿色居住区的目标要求。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2014年我委开展“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选”工作,至2019年共开展六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昌平、大兴、怀柔、延庆的14个园区经评审后获得“绿色生态示范区”称号(名单详见附件),按照《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二〔2014〕665号)予以了资金奖励,对我市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推进我市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提高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20年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选”工作将于2020年7月29日正式启动并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同时,自2020年起获称示范区将按照《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20〕4号)的规定发放奖励资金。
申报文件报送地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1号楼);联系人:李慧。
特此通知。
3.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分表(开发区、产业园类).docx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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