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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规划自然资源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2024-03-15
  5. [成文日期] 2024-03-14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4〕67号
  7. [废止日期] 2029-03-14
  8. [发布日期] 2024-03-22
  9.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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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老旧厂房转型升级、功能优化和提质增效,落实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工作,现将《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附件: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流程图.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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