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比选概况
为依法查处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依据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选用一家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项目技术服务单位。
二、比选内容
(一)服务内容:按时完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开展的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工作,出具符合要求的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报告,并负责向刑事司法机关解释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相关工作。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依实际开展项目个数据实结算。
三、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比选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比选工作安排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4日
获取人应在公示截至时间前与采购代理机构报备获取情况。
(二)比选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通过比选,推荐能实质上响应工作内容的评估机构;
3.比选出相关领域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的评估机构。
(三)评审小组:由分局财务科、法制科、办公室、自然资源保护科、执法队等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
(四)比选方式: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在市规自委外网发布比选公告。召开比选会,听取参选单位逐一汇报后,由评审小组依据评分标准对参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最终确定1家鉴定机构。
五、比选申请书递交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团队人员表和相关资格、报告样式、业绩证明材料等合订成比选申请书(一式五份)报我分局;
2.申请书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书递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下午5点;地点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21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六、比选结果
比选文件提交截止后,我分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则完成比选工作。比选结果将在一个月内书面告知中选单位。未收到书面告知的单位则未中选,我分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216室
联系人:董潇佳
联系电话:010-6926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