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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分局党政全面工作。

分管综合事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规划实施科、市政交通科、自然资源保护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平急两用”工作。

分管综合审批科、法制科(信访与信息公开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规划编制与城市设计科、执法队及第一、二、三、四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自然资源督察及规划国土核验专班,代管不动产登记中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办公室,代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人事科)。


二级巡视员

协助负责深化规自领域整改、自然资源督察等专项工作。


二级调研员

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二级调研员

协助开展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工作。


二级调研员

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代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产资源管理科)。


三级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