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石)地征预〔2023〕001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石景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用地位置:石景山区古城地区
四至范围:北起石景山园南区南二街,南至石景山园南区南一街。
征收土地面积:0.0713公顷
集体土地权利人:古城村村集体
规划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目的
依据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景山园南区西一路(石景山园南区南二街-石景山园南区南一街)道路工程核准的批复》(京石景山发改(核)〔2021〕46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石景山园南区西一路(石景山园南区南二街-石景山园南区南一街)道路工程。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近期对拟征地范围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7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北京古城泰然投资管理公司(古城村村集体)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石)地征预〔2023〕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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