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公 告
京(石)政地征[2014] 2号
市国土局石景山分局依2013年8月16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 石 )地征[2013]2号)结果拟定的征用土地方案,已经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3]188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建设单位:北京实兴腾飞置业发展公司;建设项目:石景山区油库沟治理工程项目 ; 土地用途:河道用地
二、位置:石景山区五里坨村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地石景山区五里坨村集体土地0.1590 公顷( 2.385 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水浇地 |
0.1119 |
1.6785 |
旱地 |
0.0471 |
0.7065 |
合计 |
0.1590 |
2.385 |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综合标准约为38.25万元/亩,总计912262.5元,(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贰元伍角)
本次征地补偿采取非货币补偿(还建、合作分成等形式),具体非货币补偿形式为,折合总价值 万元,折合 万元/亩。
五、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名;其中超转人员 名按我市有关规定安置,其中 1 名转工劳动力安置问题由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农工商联合公司负责安置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六、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青苗补偿费为:17887.5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捌佰捌拾柒元伍角)
七、其他内容
特此公告。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