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门)地预征〔2024〕10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门头沟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
位置:门头沟区龙泉镇。
范围:东至门城湖公园,西至门城湖公园,南至城铁S1线垮永定河桥下停车场,北至三家店拦河闸。
权属:门头沟区龙泉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其他土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永定河卢三段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提升永定河行洪能力,消除永定河卢三段河道安全隐患,保障首都防洪安全。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及所属乡镇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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