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门)地征〔2025〕3号
因雅居乐富春山居项目一期截洪沟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万佛堂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64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山体,南至山体,西至山体,北至万佛堂村。
(二)土地现状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万佛堂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643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乡村道路用地 | 0.0596 | 0.89 |
乔木林地 | 0.2688 | 4.03 |
其它林地 | 0.002 | 0.03 |
灌木林地 | 0.0302 | 0.45 |
其他草地 | 0.0037 | 0.06 |
合计 | 0.3643 | 5.46 |
鉴于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因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等原因,导致地类与本公告不同的,不再重新发布公告,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物以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目的
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拟实施雅居乐富春山居项目一期截洪沟工程项目将有利于保障建设区的防洪安全,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加固高边坡的安全稳定性,保障项目区洪水排除,保障人民财产及生命安全。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该项目用地位于本区Ⅲ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3.5万元/亩,总计128.4158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即土地补偿费115.5742万元,安置补助费12.8416万元。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时,采取货币补偿。
该项目涉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非住宅补偿。
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名;其中超转人员1名,劳动力0名。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暂估为270万元,最终以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5年7月18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5年7月18日止),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万佛堂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区分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8号、102300、69829658)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
六、其他事项
在市、区两级审查中核减用地的不再进行公告。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69829658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