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
京(丰)政地征[2013]4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拟定的征用集体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2]第188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拟对丰台区万泉寺住宅小区A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开发建设,合计使用土地20.9608公顷(314.41亩)土地用途:建设用地4.6040公顷(合69.06亩)、代征道路用地7.8495公顷(合117.74亩)、代征绿化用地8.0512公顷(合120.77亩)、代征河道用地0.4561公顷(合6.84亩)。其中,需征收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万泉寺村集体土地5.4675公顷(合82.01亩)。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丰台区卢沟桥乡万泉寺村
地块一:东至规划丰草河北路西红线;南至万泉寺东路9号院;西至中国艺术研究院;北至规划万泉寺北路南红线。(以土地勘测定界地形图为准)
地块二:东至北京市供电局草桥变电站;南至北京中阳奥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西至铁路用地;北至丰台区园林绿化局。(以土地勘测定界地形图为准)
地块三:东至北京市供电局草桥变电站;南至北京中阳奥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西至北京中阳奥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北至北京市供电局草桥变电站。(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四:东至万泉寺东路;南至北京中阳奥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西至北京中阳奥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北至万泉寺东路9号院。(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五;东至北京中阳盛锋投资管理公司;南至北京中阳盛锋投资管理公司;西至北京中阳奥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 ;北至北京中阳奥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六:东至铁路用地;南至北京中阳盛锋投资管理公司;西至北京中阳盛锋投资管理公司;北至北京市水务局凉水河管理处。(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七:东至北京中阳盛锋投资管理公司;南至万泉寺村村民委员会;西至铁路用地;北至北京市水务局凉水河管理处。(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附图(带地形的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单位:公顷)
征收北京卢沟桥乡万泉寺村集体土地5.4675公顷(合82.0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 |
耕地 |
0.0823公顷(合1.23亩) |
林地 |
0.2903公顷(合4.35亩) |
商服用地 |
0.2630公顷(合3.94亩) |
住宅用地 |
4.0970公顷(合61.46亩) |
公共建筑用地 |
0.0066公顷(合0.10亩) |
公共设施用地 |
0.0437公顷(合0.66亩) |
交通运输用地 |
0.4782公顷(合7.17亩)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0.2064公顷(合3.10亩) |
合计 |
5.4675公顷(合82.01亩) |
四、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费折合154.7万元/亩,共征收土地5.4675公顷(合82.01亩),总计12687.5万元,征地补偿费将优先用于农转非及转非劳动力人员的安置。
为解决征地后村民生产生活问题,此次征地需农转非249人,其中转非劳动力141人。农转非及转非劳动力由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万泉寺村村民委员会(北京中阳盛锋投资管理公司)负责安置,卢沟桥乡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