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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 日期:2018-01-09 11:2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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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为提升首都功能发展水平腾出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布局。突出创新发展靠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服务业以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来支撑统筹把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增加生态居住生活服务用地减少种植业、工业、办公用地形成生活用地和办公用地的合理比例综合考虑城市环境容量和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促进城市协调发展、职住平衡发展、地上地下协调发展实现更有创新活力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平等均衡的公共服务,形成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坚持生产空间集约高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第41条 压缩生产空间规模

大力疏解不符合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压缩工业、仓储等用地比重,腾退低效集体产业用地,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到2020年城乡产业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现状27%下降到25%以内;到2035年下降到20%以内,产业用地地均产值、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和能耗等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42条 高水平建设三城一区,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

1.以三城一区为主平台,优化科技创新布局

聚焦中关村科学城,突破怀柔科学城,搞活未来科学城,加强原始创新和重大技术创新,发挥对全球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的引领作用;以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为平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和激励机制,辐射带动京津冀产业梯度转移和转型升级。

中关村科学城:通过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提升基础研究和战略前沿高技术研发能力,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国际标准、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领军企业集群,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

怀柔科学城:围绕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中国科学院大学等为依托的高端人才培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心三大功能板块,集中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先进交叉研发平台,凝聚世界一流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发团队,做出世界一流创新成果,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国在基础前沿领域的源头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竞争力,建成与国家战略需要相匹配的世界级原始创新承载区。

未来科学城:着重集聚一批高水平企业研发中心,集成中央企业在京科技资源,重点建设能源、材料等领域重大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打造大型企业技术创新集聚区,建成全球领先的技术创新高地、协同创新先行区、创新创业示范城。

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围绕技术创新,以大工程大项目为牵引,实现三大科学城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节能环保、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高精尖产业,着力打造以亦庄、顺义为重点的首都创新驱动发展前沿阵地。

2.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要载体作用

强化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地位,提升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引领功能,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加强一区十六园统筹协同,促进各分园高端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延伸创新链、产业链和园区链,引领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科技创新成果向全国转移和辐射,推广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创新发展模式和政策体系。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科技创新行动,加快国际高端创新资源汇聚流动,使其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

3.形成央地协同、校企结合、军民融合、全球合作的科技创新发展格局

优化中央科技资源在京布局,形成北京市与中央在京科教单位高效合作、协同创新的良好格局。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基础研究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新型智库体系。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面向全球引进世界级顶尖人才和团队在京发展,鼓励国内企业布局建立国际化创新网络,使北京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引领者和创新网络重要节点。

4.优化创新环境,服务科技人才

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三城一区科技要素流动和紧密对接。完善配套政策,为科技人才工作、生活和科技活动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完备的创新生态系统,打造一批有多元文化、创新事业、宜居生活、服务保障的特色区域,为国际国内人才创新创业搭建良好的承载平台。在望京地区、中关村大街、未来科学城和首钢地区等区域打造若干国际人才社区。


第43条 突出高端引领,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

聚焦价值链高端环节,促进金融、科技、文化创意、信息、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和高端发展,优化提升流通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培育壮大与首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经济,支持引导在京创新型总部企业发展。

1.北京商务中心区、金融街、中关村西区和东区、奥林匹克中心区等发展较为成熟的功能区,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

北京商务中心区:是国际金融功能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地,首都现代化和国际化大都市风貌的集中展现区域。应构建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国际水准的公共服务。

金融街:集中了国家金融政策、货币政策的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集聚了大量金融机构总部,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应促进金融街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功能提升的有机结合,完善商务、生活、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增强区域高端金融要素资源承载力。加强对金融街周边疏解腾退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优化聚集金融功能。

中关村西区和东区:中关村西区是科技金融、智能硬件、知识产权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重要集聚区,应建设成为科技金融机构集聚中心,形成科技金融创新体系;中关村东区应统筹利用中国科学院空间和创新资源,建成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区和知识创新引领区。

奥林匹克中心区:是集体育、文化、会议会展、旅游、科技、商务于一体的现代体育文化中心区。应突出国际交往、体育休闲、文化交流等功能,提高国家会议中心服务接待能力,提升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品牌活动的影响力,促进多元业态融合发展。

2.北京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和文化旅游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苑—大红门地区等有发展潜力的功能区,应着眼于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资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新的承载空间。

北京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和文化旅游区:运河商务区是承载中心城区商务功能疏解的重要载体,建成以金融创新、互联网产业、高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功能片区,集中承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金融功能;文化旅游区以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为主,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服务、会展等产业。

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是传统工业绿色转型升级示范区、京西高端产业创新高地、后工业文化体育创意基地。加强工业遗存保护利用,重点建设首钢老工业区北区,打造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区,推动首钢北京园区与曹妃甸园区联动发展。

丽泽金融商务区:是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区、首都金融改革试验区。重点发展互联网金融、数字金融、金融信息、金融中介、金融文化等新兴业态,主动承接金融街、北京商务中心区配套辐射。完善区域配套,加强智慧型精细化管理。

南苑—大红门地区:是带动南部地区发展的增长极。利用南苑机场搬迁以及南苑地区升级改造、大红门地区功能疏解,带动周边地区城市化建设和环境提升,建设成为融行政办公、科技文化、商务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城市综合区。

3.推动建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和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成具有国际一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高端要素集聚,现代产业体系成熟,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引领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完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功能,建设世界级航空枢纽,促进区域功能融合创新、港区一体发展。充分发挥天竺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形成以航空服务、通用航空为基础,以国际会展、跨境电商、文化贸易、产业金融等高端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集群。

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有序发展科技研发、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高端服务业,打造以航空物流、科技创新、服务保障三大功能为主的国际化、高端化、服务化临空经济区。

 

第44条 腾笼换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疏解退出一般性产业,压缩产业功能区建设规模

全市严禁发展一般性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坚决退出一般性制造业,就地淘汰污染较大、耗能耗水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有序退出高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促进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有序疏解。优化调整产业功能区规划,合理压缩规划建设规模。制定各区工业用地减量提质实施计划,压缩尚未实施的产业用地和建筑规模。

2.高效利用存量产业用地,提升发展质量

以国有低效存量产业用地更新和集体产业用地整治改造为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集中建设区外零散分布、效益低的工业用地坚决实施减量腾退,退出后重点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集中建设区内的工业用地重点实施更新改造、转型升级,鼓励既有产业园区存量更新,利用腾退空间建设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吸引和配置高精尖产业项目。重点实施新能源智能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系统和服务、自主可控信息系统、云计算与大数据、新一代移动互联网、新一代健康诊疗与服务、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等新产业,全力打造北京创造品牌。

3.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末端再生的绿色生产方式。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的产业发展模式。

4.严把产业准入关,创新工业用地利用政策

坚守产业禁止和限制底线。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融合发展趋势,创新产业用地出让方式,探索持有物业型产业发展模式、缩短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等灵活出让方式。建立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政策,完善全过程评估监督机制和退出机制。

 

第二节  坚持生活空间宜居适度,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

第45条 适度提高居住及其配套用地比重

调整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扩大公共绿地,促进职住平衡,改善人居环境。

到2020年城乡居住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现状36%提高到37%以上,到2035年提高到39%—40%。

到2020年全市城乡职住用地比例由现状1:1.3调整为1:1.5以上,到2035年调整为1:2以上。

 

第46条  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

以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社会作用相结合,坚持提升硬件和优化服务相结合,健全制度,完善政策,不断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好的教育、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更丰富的文化体育服务、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1.建成公平、优质、创新、开放的教育体系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深入推进学区制改革和九年一贯制办学,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健全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保障特殊人群受教育权利。推进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强化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

2.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的健康服务体系

健全以区域医疗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以专科、康复、护理等机构为补充的完整有序、公平可及的诊疗体系。建立由疾病防控、监督执法、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急救和血液供应体系组成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的配置,做到各区都有三级甲等医院。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实现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到2020年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现状5.14张提高到6.1张,到2035年提高到7张左右。

3.建成医养结合、服务均等的养老服务体系

立足“9064”养老服务发展目标(90%居家养老、6%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多方式扩大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供给,将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农村倾斜,向经济困难、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年人倾斜。实现医养融合发展,扩大照护型服务资源。到2020年千人养老机构床位数由现状5.7张提高到7张,到2035年提高到9.5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指标要求配置到位。

4.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成均衡发展、供给丰富、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水平。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实现农村、城市社区文化服务互联互通。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到2020年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由现状0.14平方米提高到0.36平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0.45平方米。

5.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提升配套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多元、更综合的体育健身场所。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体育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公园绿地及开敞空间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功能。到2020年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由现状0.63平方米提高到0.65平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0.7平方米。

6.完善社会救助、助残和服务体系

健全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体系,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社会救助模式。关爱有特殊需要的社会成员,加强残疾人收入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无障碍设施及环境建设维护。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健全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倡导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第47条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普遍需求,着力解决供给、需求、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优化消费供给结构,提高消费供给水平,推动形成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双轮驱动的消费体系。

1.建设均衡完善的便民服务网络

形成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和教育培训服务十大便民服务网络。增加基本便民商业设施,建立差异化商业服务体系。培育多种服务集成模式,发展一站式便民服务综合体,引导零售、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组合发展。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现状覆盖约80%城市社区,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

2.提供全面优质绿色的便民服务

全面落实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引导疏解腾退空间优先用于补齐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做好国有企业原有商业网点等资源及闲置空间的再利用。

注重城市综合治理,提高街区环境品质。优化便民服务设施布局,规范提升百姓周边的菜场、商铺、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品质。按照不同功能区块,培育构建完整的街区生态系统。

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与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构建便捷、智能、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快递网点、便民服务点、自助寄递柜、网购服务站等物流服务终端设施建设,完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

推进批发零售、物流、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服务设施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

3.提供优质旅游服务

以服务国内外来京旅游为重点,做强古都文化游、长城体验游、皇家宫苑游、卢沟桥—宛平城抗战文化游以及现代文化游等特色旅游板块。以服务北京市民京郊休闲度假为重点,加强休闲游憩环境建设,打造古北口—雾灵山、房山世界地质公园、京西古道、雁栖湖、通州运河等休闲旅游板块。通过资源整合与跨区联动形成大景区大力拓展旅游消费领域,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衡完善的旅游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北京旅游的独特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建设国际一流的旅游城市。

 

第三节  坚持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大幅度提高生态规模与质量

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加强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严守生态底线,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强化城市韧性,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整合生态基础设施,保障生态安全,提高城市生态品质,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工作生活。构建多元协同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培育生态文化,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第48条 大幅度提高生态规模与质量

1.划定生态控制线

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础,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现状生态用地和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法定保护空间划入生态控制线。到2020年全市生态控制区面积约占市域面积的73%。到2035年全市生态控制区比例提高到75%,到2050年提高到80%以上。

2.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规模底线,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强化耕地生态功能,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6万亩。

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依托现实、空间和谐、集中连片、不跨区界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9个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0万亩。

3.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以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脆弱性评价为基础,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占市域面积的25%左右。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勘界定标,保障落地。

4.强化生态底线管理

严格管理生态控制区内建设行为,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基于现状评估分类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保障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土地开发强度只降不升。

5.加强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

统筹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严格保护生态用地,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山区开展整体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推进对泥石流多发区、矿山治理恢复区等重点地区的土地利用综合整治。平原地区重点提高绿地总量和质量,构建乔灌草立体配置、系统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森林生态系统,强化生态网络建设,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统筹考虑生态控制区内村庄长远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建设美丽乡村。

6.加强浅山区生态修复和建设管控

加强沿平原地区东北部、北部及西部边缘浅山带的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投入,鼓励废弃工矿用地生态修复、低效林改造等,提高生态环境规模和质量。加强规划建设管控,严控增量建设和开发强度,实施违建住宅、小产权房等存量建设的整治和腾退。推动浅山区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将浅山区建设成为首都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49条 健全市域绿色空间体系

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成网络的高质量绿色空间体系。完善以绿兴业、以绿惠民政策机制,不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着力建设以绿为体、林水相依的绿色景观系统,增强游憩及生态服务功能,重塑城市和自然的关系,让市民更加方便亲近自然。

1.构建“一屏、三环、五河、九楔”的市域绿色空间结构

强化西北部山区重要生态源地和生态屏障功能,以三类环型公园、九条放射状楔形绿地为主体,通过河流水系、道路廊道、城市绿道等绿廊绿带相连接,共同构建“一屏、三环、五河、九楔”网络化的市域绿色空间结构。

一屏:山区生态屏障

充分发挥山区整体生态屏障作用,加强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提高生态资源数量和质量,严格控制浅山区开发规模和强度,充分发挥山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

三环:一道绿隔城市公园环、二道绿隔郊野公园环、环首都森林湿地公园环

推进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力争实现全部公园化;提高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色空间比重,推进郊野公园建设,形成以郊野公园和生态农业为主的环状绿化带;合力推进环首都森林湿地公园建设。

五河: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泃河为主构成的河湖水系

以五河为主线,形成河湖水系绿色生态走廊。逐步改善河湖水质,保障生态基流,提升河流防洪排涝能力,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加强滨水地区生态化治理,营造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滨水空间。

九楔:九条楔形绿色廊道

打通九条连接中心城区、新城及跨界城市组团的楔形生态空间,形成联系西北部山区和东南部平原地区的多条大型生态廊道。加强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构建生态廊道和城镇建设相互交融的空间格局。

2.建设森林城市

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由现状41.6%提高到44%,到2035年不低于45%。其中,到2020年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由现状22%提高到30%,到2035年达到33%。重点实施平原地区植树造林,在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节点集中布局,增加平原地区大型绿色斑块,让森林进入城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挥最大的生态价值。

3.构建由公园和绿道相互交织的游憩绿地体系,优化绿地布局

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地质公园、城市公园六类具有休闲游憩功能的近郊绿色空间纳入全市公园体系。新建温榆河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加强浅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浅山休闲游憩带。完善市级绿道体系,形成由文化观光型绿道、带状廊道游憩型绿道和河道滨水休闲型绿道共同组成的绿道体系。现状建成市级绿道约500公里,区级绿道约210公里。到2020年建成市级绿道800公里,区级及社区绿道400公里。到2035年建成市级绿道1240公里以上,示范带动1000公里以上区级及社区绿道建设。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合体育、文化设施,打造绿荫文化健康网络体系。到2020年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状16平方米提高到16.5平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17平方米。到2020年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由现状67.2%提高到85%,到2035年提高到95%。

 

第四节 协调水与城市的关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保障首都水资源高效利用,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按照互连互通、集约紧凑、提高韧性、亲水宜居的原则,促进水与城市协调发展。

 

第50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市年用水总量现状约38.2亿立方米,到2020年控制在43亿立方米以内,到2035年用水总量符合国家要求。增强水资源战略储备,保障首都供水安全,用足南水北调中线,开辟东线,打通西部应急通道,加强北部水源保护,形成外调水和本地水、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调度的多水源供水格局。提高人均可供水量,到2020年人均水资源量(包括再生水量和南水北调等外调水量)由现状约176立方米提高到约185立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约220立方米。远期考虑将淡化海水作为战略储备水源。

2.加强本地水源恢复与保护

严格保护两库一渠,涵养地下水。到2020年密云水库蓄水量明显增加,到2035年力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有序实施官厅水库、永定河流域生态修复,到2035年恢复官厅水库饮用水源功能。增加地表水调蓄能力,优先利用外调水,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压采和保护本地地下水,加大地下水回灌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3.调整用水结构

按照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的原则,加强用水管控。

4.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强化农村、园林绿地、城乡结合部地区用水节水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市政杂用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洪水。促进生产和生活全方位节水,到2035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在现状16.6立方米/万元的基础上下降15%,到2035年下降40%以上。


第51条  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建设海绵城市

1.提高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实施流域调控、分区防守、洪涝兼治、化害为利的雨洪管理对策,完善水库、河道、蓄滞洪区等工程与非工程防洪防涝减灾体系。加强水库、蓄洪涝区体系建设,强化骨干河道、重点中小河道治理,保留山区河道行洪通道。

规划保留并新增外调水通道,完善相关水源配套工程,构建四条外部水源通道、两道输水水源环线、七处战略保障水源地、多级调蓄联动共保的首都供水安全保障格局。

2.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构建全流域、全过程、全口径的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系统整治水体污染,深入推进工业和生活污水防治,全面控制城市和农业面源污染,严格保护饮用水源。

近期以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为整治重点,到2018年年底全面消除全市黑臭水体,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理处置,再生水资源利用量不少于12亿立方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现状约57%提高到77%。到2035年全市城乡污水基本实现全处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

3.加强水系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水城共融

加强河湖水系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水系连通性,恢复河道生态功能,构建流域相济、多线连通、多层循环、生态健康的水网体系。加强河湖蓝线管理,保护自然水域、湿地、坑塘等蓝色空间。

以水源保护为中心,统筹考虑水土流失防治、面源污染控制和人居环境改善,开展小型水体近自然修复工程,系统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与建设,在重要支流入干流河口地区预留生态湿地。

逐步恢复河滨带、库滨带自然生态系统,改善河岸生态微循环,提高水体自净功能。统筹岸线景观建设,打造功能复合、开合有致的滨水空间。提高河道的亲水性,满足市民休闲、娱乐、观赏、体验等多种需求。

4.加强雨洪管理,建设海绵城市

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策略,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改善城市综合生态环境。到2020年2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实现降雨70%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5年扩大到8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

 

第五节 协调就业和居住的关系,推进职住平衡发展

第52条  优化就业岗位分布,缩短通勤时间,创新职住对接机制

1.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合理拓展和布局就业新空间,为高等学校毕业生在京创业就业提供更好机会。不断优化就业人口结构,拓展就业领域,做好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强化城市发展多层次人力资源支撑。营造服务便捷、流动有序、职住平衡的优良就业环境,提高城市发展活力。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4%以下。

2.合理调控中心城区就业岗位规模,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新城吸引力

优化中心城区产业结构,有效控制就业岗位规模。完善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承接中心城区功能转移的就业政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综合吸引力,引导中心城区人口随功能转移,实现新城宜居宜业、职住平衡。加强联系中心城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的公共交通建设,提高快捷通勤能力。

3.加强主要功能区和大型居住组团之间交通联系

大幅提升通勤主导方向上的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公交供给,完善城市主要功能区、大型居住组团之间公共交通网络,提高服务水平,缩短通勤时间。推进公共交通导向的城市发展(TOD)模式,围绕交通廊道和大容量公交换乘节点,强化居住用地投放与就业岗位集中,建设能够就近工作、居住、生活的城市组团。

4.创新职住对接机制,提高就业人员就近居住配置率

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提供面向本地就业人口的租赁住房,引导就业人口就近居住和生活。

 

第六节 协调地上地下空间的关系,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第53条  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功能、防灾和管理体系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地上地下相协调、平战结合与平灾结合并重的原则,统筹以地铁为代表的地下交通基础设施,统筹以综合管廊为代表的各类地下市政设施,统筹以人防工程为代表的各类地下安全设施,统筹以地下综合体为代表的各类地下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多维、安全、高效、便捷、可持续发展的立体式宜居城市。

1.坚持立体分层开发,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

以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为重点,以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统筹浅层、次浅层、次深层、深层4个深度,加强以城市重点功能区为节点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到2020年人均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由现状4平方米提高到6平方米左右,到2035年达到8平方米。

浅层地下空间(地下0—10米):以地下公共活动、地下公共服务、地下停车、地下市政管线、综合管廊、地下轨道交通、地下道路、人防工程等功能为主。

次浅层及次深层地下空间(地下10—30—50米):以地下停车、人防工程、地下市政管线及设施、地下仓储物流、地下轨道交通等功能为主。

深层地下空间(地下50米以下):以深层地下铁路、地下雨洪调蓄廊道等功能为主。

2.坚持地下综合开发,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功能

建设舒适便捷的地下公共活动空间,促进地面设施地下化,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缺口,提升地下空间与周边地块连通性,改善地面环境。

鼓励变电站、换热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消除邻避效应,增加绿化空间,提升环境品质。依托地下空间设置大型储水设施,统筹解决城市排水和蓄水问题。

建立以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包括地下停车、地下步行和地下道路的城市地下交通系统。

3.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地上地下空间防灾

科学评估地下空间资源,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底线。综合评估地面沉降、活动断裂、岩溶塌陷、砂土液化、地下有害气体、地下采空、地下水位变化等灾害因素,消除灾害隐患,确保地上地下空间安全。

发挥地下空间抗爆、抗震、防地面火灾、防毒等防灾特性,构建地下空间主动防灾系统。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对重要经济目标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坚持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地上地下管理体系

建立地下市政管线数据实时测绘机制,建立全市地下空间数据库,建立地下空间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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