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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平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9-03-1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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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我分局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情况,机构建设、培训会议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ghgtw.beijing.gov.cn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平谷分局;联系电话:69966782

一、概述

2018年,我分局根据《条例》、《规定》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完善了信息上报、上网内容审核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我分局通过官方网站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632条,其中包括数据项169条。

)咨询情况

2018年,我分局受理窗口以及信息公开接待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咨询5587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分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41件。其中,当面申请34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94件,通过网络申请7件。

 

(二)答复情况

2018年我分局共制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450件。其中,“同意公开”的303件,占总数的67%,“信息不存在”的115件,占总数的26%,其他类32件,占总数的7%。其他类包括“已主动公开”的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2件,“非本机关信息”9件,“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6件,“重复申请”的3件,“属咨询事项”的5件。

 四、人员情况

分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2人,均为兼职

五、机构建设培训及会议情况

分局设立信息公开专门机构1个,全年累计召开信息公开相关的会议3次,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根据办公地点变动等情况,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我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3件,其中维持我局作出的《答复告知书》行政复议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诉讼1件。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总结2018年工作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大众需求还存在差距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不足2019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捋顺工作思路,加强科室间的沟通与联系,在不断查漏补缺的基础上提高业务能力。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平谷分局

                                                            20193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32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41

        1.当面申请数

340

        2.信函申请数

94

        3.网络申请数

7

  ()申请答复数

45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6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0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5.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15

7.非本机关信息

9

8.重复申请

3

9.属咨询事项

5

、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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