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三维地籍试点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4〕146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市立体空间不动产权利的科学界定与规范化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委结合三维地籍试点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立体规划用地测量和三维地籍调查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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