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 2035 年)》实施,更好服务北京城乡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北京市重点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管理水平,为历史留存珍贵的城市记忆影像资料,我们组织编制了《北京市重点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管理导则》。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声像档案内容、声像档案质量要求、声像档案整理及编目、声像档案归档与移交、声像电子档案存储和保管,共八个部分,五种归档范围表,可操作性强。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在满足国家及我市现行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导则》的要求开展重点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移交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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