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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9-11-28
  5. [成文日期] 2019-11-28
  6. [发文字号] 〔〕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11-28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重点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管理导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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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 2035 年)》实施,更好服务北京城乡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北京市重点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管理水平,为历史留存珍贵的城市记忆影像资料,我们组织编制了《北京市重点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管理导则》。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声像档案内容、声像档案质量要求、声像档案整理及编目、声像档案归档与移交、声像电子档案存储和保管,共八个部分,五种归档范围表,可操作性强。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在满足国家及我市现行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导则》的要求开展重点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移交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重点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管理导则》.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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