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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财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09-03-27
  5. [成文日期] 2009-03-27
  6. [发文字号] 京国土市〔2009〕210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09-03-27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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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2009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已经2009年市政府专题会议通过,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2009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doc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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