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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1-05-06
  5. [成文日期] 2021-05-06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1〕146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5-06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开通利害关系人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并获取查询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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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优化利害关系人网上查询功能,利害关系人可在线申请、在线获取查询结果,真正实现“一次不用跑、全程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利害关系人通过“北京通”“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实名认证后,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信息查询”-“登记信息及图件查询”-“利害关系人查询”模块,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查询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提交查询申请。其中,利害关系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需认真审核利害关系人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查询规定的,登记部门应出具《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告知单》,明确告知查询申请人所查询的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状况、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及查封登记或其他限制状况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查询规定的,登记部门应告知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三)利害关系人可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获取查询结果或查看审核未通过原因。

二、上传材料清单

利害关系人需在线上传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附件1);

(二)《利害关系人网上申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承诺书》(附件2);

(三)利害关系人身份证明;

(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

1.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

2.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能够证明与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或仲裁受理通知书等材料;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人配偶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五)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附件3);

(六)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

上传申请材料应为pdf或jpg格式,内容完整、页面整齐、图像清晰,页面中有红头或印章的纸质材料,应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或拍照。

三、办理时限

该事项为当日办结,但工作日16:00之后提交的申请,办理时限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延后回复的,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四、其他要求

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利害关系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查询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指派专人负责,按时反馈查询结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docx

        2.利害关系人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承诺书.docx

               3.授权委托书.docx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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