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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6-03-01
  5. [成文日期] 2026-01-28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6〕20号
  7. [失效日期] 2031-03-01
  8. [发布日期] 2026-01-30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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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申请使用、保管和销毁环节中的共性问题,保障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安全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及自然资源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北京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wps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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