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开发建设局、市登记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对标国际 国内一流水平,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切实缩短企业 办事时长,经2025年第20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就进 一步压缩部分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企业申请办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办理时限
(一)企业申请办理的住宅类项目首次登记,办结时限由5 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二)企业申请办理的其他类项目首次登记,办结时限由5 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时限调整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 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优化流程,做好衔接。
提前做好内部业务培训与跨部门协同衔接,避免因时限压 缩影响登记质量,确保“减时不减质”。
(三)严格执行,强化监督。
严格落实办结时限要求,我委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落 实不到位、超期办理等情况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做好引导。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窗 口、新媒体等渠道,向企业和群众清晰解读时限调整内容及适 用范围,主动回应咨询,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实。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9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5年1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