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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4-05-11
  5. [成文日期] 2024-05-11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4〕122号
  7. [失效日期] 2027-05-11
  8. [发布日期] 2024-05-11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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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规自发〔2024〕122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推进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2024年第7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doc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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