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利用工作,加强对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服务的作用,依据《北京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129号令)、《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制订《北京市重点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要求》和《北京市重点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制指南》,现印发执行。
执行中有关具体事项,请与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8692、68038720。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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