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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地热资源矿业权出让底价评估项目的比选公告

  • 日期: 2026-11-03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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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北京市2026年度地热资源矿业权出让工作,采取比选方式公开择优选用出让底价评估项目服务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地热资源矿业权出让底价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按照我市《北京市矿业权出让底价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及矿业权出让底价评估相关要求完成工作。包含10个地热资源矿业权出让区块。其中,探矿权出让区块3个,采矿权出让区块7个,分布于北京市昌平区、延庆区、丰台区和顺义区。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最终以中选单位报价为准。

四、项目工期及服务期限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提交。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至矿业权完成出让。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京外单位须具备在京办公条件和及时现场响应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保密制度。

3.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无违法和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6.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不得向比选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其比选申请人资格将被取消。

比选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比选申请人之间相互串通比选。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1.公告时间:2026年11月2日。

2.获取方式: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ghzrzyw.beijing.gov.cn)自行获取。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书应为书面形式,须密封及胶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另附电子版一份(PDF和Word格式、光盘储存,同时放置于密封档案袋);密封袋的封口须贴好封条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有修改,修改处均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不予受理。

3.比选申请书提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3号楼3717室。

4.提交方式:当面递交。

八、比选结果通知

自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比选。比选结果电话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九、其他要求

申请的资料印制及其他费用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申请比选的相关材料一经送达不予退回,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具备比选资格。

比选采购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

联系人:吴乃康、黄鹏辉

联系方式:010-55594557、010-55595723

日期:2026年11月2日


附件:比选文件.docx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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