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36号)有关要求,我委委托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书在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国土委地质环境处提出。
联系人:高红
联系电话:010-64409825/9788(传真)。
附件: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pdf
2.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pdf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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