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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井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

  • 日期:2013-01-0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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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井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井庄镇人民政府

201212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2

第二节 规划编制原则... 2

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 3

第四节 规划任务... 4

第五节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4

第二章 规划背景... 5

第一节 镇域概况... 5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7

第三章 规划目标... 10

第一节 区域发展与土地利用战略... 10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1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2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4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16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6

第二节 建设用地安排... 17

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9

第四节 农村土地整治... 20

第六章 土地规划分区... 22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22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7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29

第一节 加强村土地利用调控... 29

第二节 村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30

第八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31

第九章 附则... 33

附表1 井庄镇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34

附表2 井庄镇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5

附表3 井庄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36

附表4 井庄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37

附表5 井庄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38

附表6 井庄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 38

附表7 井庄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9

附表8 井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40

附表9 井庄镇各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控指标表... 42


前 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障井庄镇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延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井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延庆县井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确定土地利用目标,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规划》是规划实施期内井庄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城乡建设、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土地利用向节约集约方向转变,科学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第二节 规划编制原则

本规划遵循“依法编制、统筹兼顾、注重实施”的总体原则。

一、依法编制

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划控制指标和空间布局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

二、统筹兼顾

全面考虑本镇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和土地供需等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注重与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交通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三、注重实施

本镇规划编制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解决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注重公众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以下简称51号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北京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要求》;

《延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延庆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

《北京市延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延庆县井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四节 规划任务

根据井庄镇社会、自然、经济条件,落实《延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协调安排村镇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科学安排土地整治,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五节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井庄镇镇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

本次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9年为规划更新时点年,2020年为目标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镇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井庄镇位于延庆县城东南部,东与永宁镇及大庄科乡交界,南与昌平区十三陵镇毗邻,西依玉皇山与大榆树镇及八达岭镇接壤,西北隔妫水河与沈家营镇为邻。辖域近似呈长方形。镇域内有京银公路(110国道)由西北向东南通过,还有大秦铁路由西向东横穿。

二、行政区划

井庄镇下辖31个行政村:南老君堂村、艾官营村、宝林寺村、东小营村、王木营村、房老营村、井家庄村、小胡家营村、东石河村、三司村、二司村、柳沟村、果树园村、王仲营村、东红山村、张伍堡村、西红山村、八家村、东沟村、西二道河村、窑湾村、老银庄村、冯家庙村、孟家窑村、曹碾村、箭杆岭村、莲花滩村、门泉石村、碓臼石村、北地村和西三岔村。

三、自然条件

全镇地处延庆盆地中部,地势南高北低,东、南、西三面环山,北依妫水河,由北向南是平原、半山区、山区。镇域东南部是燕山山脉的延续,最高山为燕羽山,海拔1278米。镇域内主要河流是妫水河,流经镇域北部;白河南干渠,从东北向西南斜贯镇域。

井庄镇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多西风,夏季炎热多雨,年平均降雨量为400毫米,多集中在七、八月份;年平均气温为6℃~8℃,较北京市年平均气温低5℃~7℃;全年无霜期155天左右。

四、社会经济条件

2009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7541万元,人均劳动所得7202.80元,税金总额155.20万元;农业总产值11224.50万元。全镇总人口12473人,其中:乡村人口11294人,城镇人口1179人。

全镇经济以种植、养殖、民俗旅游为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格局。辖区内果林面积7000亩,蔬菜基地2000亩,药材种植1160多亩;养殖以奶牛和肉鸡为主;柳沟民俗村、碓臼石环保民俗游、果树园村猎场等乡村民俗游河、和生态旅游已形成一定的旅游规模。

110国道和永西路穿越井庄镇境内,交通便利。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09年井庄镇土地总面积12675.10公顷,其中农用地12007.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73%;建设用地563.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5%;其他土地104.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2%。

(一)农用地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4个二级地类。

耕地:面积为2541.5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1.17%。

园地:面积为873.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27%。

林地:面积为8515.2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0.92%。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7.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64%。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分为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三个二级地类。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71.7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5.95%。其中城镇用地面积40.5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90%;农村居民点面积为330.5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8.90%;采矿用地面积0.7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19%。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47.1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5.97%。其中铁路用地14.26公顷,公路用地132.32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58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4.7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94%。全部为特殊用地。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分为水域和自然保留地2个二级地类。

水域面积22.75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1.80%;自然保留地面积81.6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78.20%。

井庄镇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见附表1。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1.山地多,平地少,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明显

镇域北部地势平坦,土壤以典型褐土为主,还有小部分潮土,属于冲积黄土,质地肥沃,宜耕种,是耕地的集中分布区;镇域南部以山体岩石为主,易发生土壤侵蚀,以林地为主。

2.土地利用程度较高,以农业用地为主

井庄镇土地利用率达99.18%,农业用地占镇域总面积的94.73%,林木覆盖率高,园林地比例达到74.07%。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相对粗放,且有双重占地现象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重不断减少,理论上随着城镇用地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应逐步减少。但农村居民点并没有减少,主要原因是移居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和农村均占有用地,双重用地现象的存在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全镇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92.64平方米/人,高于国家规定人均150平方米的标准。

2.宜耕后备资源有限,土地整治增加耕地的难度逐年增大

井庄镇后备资源较缺乏,自然保留地面积仅81.60公顷,且大部分分布在南部山区,通过宜农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潜力非常有限。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区域发展与土地利用战略

一、区域发展

坚持“生态立镇,发展文化产业,北部种养升级,中南旅游布局”的总体发展思路,保护生态环境,开发绿色农副产品,着力培育养殖业,重点提升旅游业,发展成以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的建制镇。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实施期间农村经济总收入每年递增10%,人均劳动所得每年递增10%,农林牧渔总产值每年递增9%。到2020年,井庄镇规划总人口10000人,城镇人口3000人,乡村人口7000人。

三、土地利用战略

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不断提高耕地质量,逐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依托以柳沟为核心的乡村旅游产业,着重发展特色林果业、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绿色养殖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逐渐扩大生态产业规模。南部山体为山地生态保育区,以林地为主导用地类型,适当安排旅游设施用地;北部平原地区是井庄重点发展地区,也是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域,重点保障镇中心区建设用地需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为落实《延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规划任务和保障井庄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制定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到2020年,耕地面积保持2401.64公顷,确保2304.85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尤其是占用耕地规模,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不超过57.12公顷。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646.69公顷,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391.50公顷。

三、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居民点得到有效整治,后备耕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91.06公顷。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根据井庄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目标,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各业用地。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11952.4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4.30%。面积减少54.63公顷。

1.耕地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县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及质量指标得以实现。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2401.6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0.09%,占土地总面积的18.95%。

2.园地

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94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8%。与2009年相比,园地面积净增加74.94公顷。

3.林地

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8535.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34%。与2009年相比,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增加20.56公顷。

4.其他农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66.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3%。面积减少10.20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646.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0%;与2009年相比,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增加83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合理调整城乡用地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91.5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0.54%,净增加19.74公顷。

(1)城镇用地

与镇域规划相衔接,到2020年城镇用地54.0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13.81%,占土地总面积的0.43%。与2009年相比,城镇用地净增13.50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37.4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6.20%,占土地总面积的2.66%。与2009年相比,面积增加6.95公顷。

(3)采矿用地

规划实施期间采矿用地全部复垦为园地,面积0.71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

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209.5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2.40%。其中:铁路用地14.21公顷,公路用地194.7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54公顷。

3.其他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5.67公顷,较2009年增加0.9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06%,占土地总面积的0.36%。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04公顷,特殊用地44.63公顷。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75.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0%。与2009年相比,其他土地面积减少28.37公顷。其中:水域面积22.56公顷,自然保留地53.42公顷。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业用地布局

在现状耕地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减少的耕地主要为规划建设预留地和生态环境建设用地;将镇域内的宜耕荒草地开发为耕地。

二、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布局

规划以镇政府所在地为基础,向永西路以西、南艾路以北发展。

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在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基础上局部调整,新增建设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人地矛盾特别突出的村庄按照新增人口人均用地标准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规模。

3.交通水利用地布局

完成境内北西路、房井路、康辛路、西曹路、营西路、南柳路等交通新(改、扩)建工程。

4.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重点抓好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严格保护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规划2010-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7.12公顷以内。加强建设项目选址的评价和论证,把是否占用耕地作为评价方案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质量等别较低的耕地。积极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重视耕地的生态功能,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提高耕地转用的门槛。突出区域特色,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都市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切实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

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遵循“确保数量、提高质量、尊重历史、集中连片”的原则,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逐级落实到村和地块。从有利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的角度出发,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为建设发展预留合理的用地空间。

(一)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为2304.85公顷,本轮规划在完成保护责任的基础上多划基本农田124.69公顷。

(二)调出基本农田

规划期间,将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基本农田、各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等调出,共调出基本农田355.25

公顷。

(三)调入基本农田

规划期间,将与保留基本农田邻近的优质耕地,特别是市级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内的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共调入基本农田224.01公顷。

(四)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按照整修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供电、排灌、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提高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设立保护标志。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调动基本农田保护的积极性。

第二节 建设用地安排

一、城镇用地

规划期内,以现状城镇规模为基础,落实本轮规划城镇新增的5.88公顷指标。为适应城镇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强对城镇用地的空间管制,在城镇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即扩展边界),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8.27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内,遵循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贯彻节约集约用地、有利于人民生活、改善农村面貌的基本原则,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1.现状保留型

规划期内拟保留且不新增村镇建设用地的村庄,西二道河、孟家窑、门泉石和西三岔村等4个行政村属于该种类型。

2.规划新增型

规划期内新增的村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上不突破村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用地规模控制在上级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内。涉及艾官营、八家、宝林寺、北地、曹碾、东沟、东红山、东石河、东小营、碓臼石、二司、房老营、冯家庙、果树园、箭杆岭、小胡家营、井家庄、南老君堂、老银庄、莲花滩、柳沟、三司、王木营、王仲营、西红山、窑湾和张伍堡村等27个行政村。新增村民住宅用地36.51公顷。

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1.交通基础设施

规划期内完成境内北西路(永艾路-西曹路)、房井路(井庄-房老营)、康辛路(康张路-辛庄堡)、西曹路(国道110-延庆县界)、营西路(营城-西二道河)、南柳路(南老君堂-柳沟)等交通新(改、扩)建工程。

2.公共设施

建设集中供暖站、秸秆气化站、种禽留检中心等项目,占地2.80公顷。

3.旅游服务设施

进行窑湾、碓臼石民俗游、柳沟古城修复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6.22公顷。

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生态用地规模

切实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对自然保留地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规划到2020年,井庄镇生态用地规模11961.8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规模的94.37%。

二、统筹生态用地布局

南山带深山区,保护原始的及次生的地方性植被,加强水源保护和生态涵养,重点保护妫河上游流域湿地。一切建设活动禁止破坏山体、植被,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严禁随意排放、堆放不经处理的各种废弃物、生活垃圾。

南部和中部的浅山区,建立完善的农田林网、推广节水灌溉,减少水土流失。

第四节 农村土地整治

一、土地整治目标

结合产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及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成上级规划下达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的总目标是: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91.06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63.31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补充耕地8.0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62公顷,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17.13公顷。

二、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为增加土地有效供给量,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必须有计划地开展土地的整理、复垦与开发,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运作机制。

(一)农用地整理

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合理规划,对现有耕地中道路沟渠、零星地块进行归并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63.31公顷,集中分布在东红山、二司、果树园、三司和王木营村。

(二)建设用地整治

1.农村居民点整理

结合村庄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补充耕地8.00公顷;补充园地6.26公顷,集中分布在碓臼石、西二道河和西三岔村;补充林地6.06公顷,集中分布在北地村、东沟村和碓臼石村。

2.废弃地复垦

加快历史遗留废弃地复垦。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恢复生产功能、鼓励多用途使用、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和规模。规划期间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62公顷,分布在莲花滩村;补充园地0.71公顷,分布在东红山村;补充林地0.29公顷,分布在碓臼石村。

(三)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的开发后备土地资源。规划期内通过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17.13公顷,集中分布在东红山、冯家庙、果树园和王木营村;补充园地6.05公顷。


第六章 土地规划分区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为指导土地合理利用、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结合实际管理需要,将镇域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林业用地区7个土地用途区。并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与措施,对土地利用实行指标和用途双重管制。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用地区范围

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包括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相邻城镇间和交通干线间绿色隔离带中的耕地。主要分布在北部平原和中部浅山区。

本用地区划定范围为2429.5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9.17%。

2.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一般农地区

1.用地区范围

一般农地区是指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除已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区等土地用途区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划入一般农地区;现有成片的果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

本用地区划定范围为511.6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04%。

2.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或调整为耕地、园地;

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1.用地区范围

城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建制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的建制镇建设发展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建制镇建设发展用地;开发区用地。主要分布在井庄镇区。

本用地区划定范围为62.3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49%。

2.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包括附属于城镇的开发区用地;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新城规划和镇域规划及开发区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区内城镇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1.用地区范围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为393.6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11%。

2.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

区内土地使用可参照村庄规划的相关要求;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区内村镇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村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1.用地区范围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主要分布在镇域北部妫河万亩森林公园和西南部探戈坞音乐文化营地涉及区域。

本区规划范围为1624.9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2.82%。

2.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用地区范围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包括主要河湖及其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及其他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

本区规划范围为7.4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6%。

2.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七、林业用地区

1.用地区范围

林业用地区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

本区规划面积为7368.3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8.13%。

2.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各村各项用途分区见附表8。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合理控制和引导,按照优先保护资源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在与县级规划有机衔接的基础上,将规划范围内土地划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4个区域,以加强镇域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和村镇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面积391.5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09%。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面积64.4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51%。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12211.7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6.34%。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严格控制各类城乡建设开发的区域。面积为7.4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0.06%。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 加强村土地利用调控

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并与建设用地布局、土地整治安排相衔接,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04.85公顷,分布除西三岔、门泉石、碓臼石和北地村以外的27个行政村。

二、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与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划定各个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确定保留、适当扩大和拆旧的规模和范围,严格村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控制村庄外延。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规模控制在337.46公顷以内,新增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三、积极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统一规划、集中紧凑建设的原则,统筹特色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促进农村人口的就业和居住向小城镇、中心村的集中。积极进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潜,到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20.32公顷。

第二节 村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根据土地用途分区的控制方向,综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新农村建设和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等因素,确定各村土地利用调控目标。控制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规模等。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等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各村土地利用调控情况见附表9。


第八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和公示制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目的、作用及其意义,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促进全社会形成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各行各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高效集约利用土地。

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相关要求,公开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重要性,自觉遵守、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规划调整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意见;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和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项目实行听证会。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

镇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各村干部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应纳入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范围。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付诸实施。

三、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取得农用地转用许可。

四、建立和完善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补贴机制

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积极、主动地保护耕地。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实行与所种植耕地面积增减、质量升降挂钩的专项耕地种植财政补贴,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加大对耕地改良的投资。



第九章 附则

一、本规划是各项土地利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适用于井庄镇内全部土地,凡本行政辖区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各项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二、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两部分组成,批准后规划文本与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三、本规划自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规划由井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表1 井庄镇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公顷

地类

2005

2009

土地总面积

12611.47

12675.10

农用地

耕地

1927.95

2541.58

园地

1038.03

873.25

林地

7439.30

8515.24

牧草地

12.68

0.00

其他农用地

135.11

77.00

合计

10553.07

12007.07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0.00

40.54

农村居民点用地

377.30

330.51

采矿用地

67.34

0.71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0

小计

444.64

371.76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10.21

14.26

公路用地

53.35

132.32

小计

63.56

146.58

水利设施

水工建筑用地

0.00

0.58

小计

0.00

0.58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0

0.00

特殊用地

34.52

44.75

小 计

34.52

44.75

合计

542.72

563.69

其他土地

水域

101.18

22.75

自然保留地

1414.50

81.60

合计

1515.68

104.35

注1:2005年数据为土地变更调查数据;2009年数据为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进行基数转换后的结果,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是对2005年变更数据的合法更新。

注2:由于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所采用的坐标系统和调查精度不同,导致2009年镇域土地总面积与2005年的土地总面积不一致。


附表2 井庄镇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2009

2020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12675.10

100.00

12675.10

100.00

0.00

耕地

2541.58

20.05

2401.64

18.95

-139.94

园地

873.25

6.89

948.19

7.48

74.94

林地

8515.24

67.18

8535.80

67.34

20.56

牧草地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77.00

0.61

66.80

0.53

-10.20

合计

12007.07

94.73

11952.43

94.30

-54.64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40.54

0.32

54.04

0.43

13.50

农村居民点用地

330.51

2.61

337.46

2.66

6.95

采矿用地

0.71

0.01

0.00

0.00

-0.71

小计

371.76

2.93

391.50

3.09

19.74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14.26

0.11

14.21

0.11

-0.05

公路用地

132.32

1.04

194.76

1.54

62.44

小计

146.58

1.16

208.97

1.65

62.39

水利设施

水工建筑用地

0.58

0.00

0.54

0.00

-0.04

小计

0.58

0.00

0.54

0.00

-0.04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0

0.00

1.04

0.01

1.04

特殊用地

44.75

0.35

44.63

0.35

-0.12

小 计

44.75

0.35

45.67

0.36

0.92

合计

563.68

4.45

646.68

5.10

83

其他土地

水域

22.75

0.18

22.56

0.18

-0.19

自然保留地

81.60

0.64

53.42

0.42

-28.18

合计

104.35

0.82

75.98

0.60

-28.37



附表3 井庄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2009年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增加合计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他

减少合计

建设占用

灾毁

其他

年均

增减

 

7.59

5.94

0.22

1.43

0.00

19.25

4.76

0.00

14.49

-11.66

 

井庄镇

2541.58

91.06

71.31

2.62

17.13

 

231.00

57.12

0.00

173.88

-139.94

2401.64


附表4 井庄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小计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多划基本农田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艾官营村

79.01

72.68

72.68

0.00

2.46

3.12

8.80

11.14

八家村

101.59

93.56

93.56

0.00

0.14

0.14

8.17

8.04

宝林寺村

46.46

33.06

33.06

0.00

2.19

4.71

15.59

33.55

曹碾村

17.42

11.23

11.23

0.00

0.00

0.00

6.19

35.55

东沟村

58.28

58.41

58.41

0.00

4.67

8.01

4.54

7.78

东红山村

50.35

60.01

60.01

0.00

15.25

30.28

5.59

11.11

东石河村

120.75

127.19

127.19

0.00

14.38

11.91

7.95

6.58

东小营村

158.30

125.39

125.39

0.00

3.11

1.97

36.02

22.75

二司村

52.89

56.72

56.72

0.00

5.98

11.31

2.15

4.07

房老营村

86.94

82.26

82.26

0.00

0.04

0.04

4.72

5.42

冯家庙村

77.29

69.58

69.58

0.00

10.28

13.30

17.99

23.27

果树园村

46.66

67.57

67.57

0.00

27.43

58.78

6.52

13.98

箭杆岭村

35.89

38.94

38.94

0.00

6.15

17.14

3.10

8.63

井家庄村

100.01

106.59

67.14

39.45

8.54

8.53

1.96

1.96

老银庄村

68.58

53.09

53.09

0.00

0.30

0.44

15.79

23.03

莲花滩村

42.20

22.28

21.57

0.71

2.85

6.74

22.77

53.95

柳沟村

317.95

291.71

272.69

19.02

9.60

3.02

35.84

11.27

孟家窑村

88.37

82.64

82.37

0.27

13.44

15.21

19.17

21.69

南老君堂村

240.98

216.27

188.6

27.67

32.74

13.59

57.46

23.84

三司村

141.04

155.69

155.28

0.41

25.43

18.03

10.79

7.65

王木营村

303.05

316.38

315.4

0.98

33.90

11.19

20.56

6.78

王仲营村

38.43

36.72

36.72

0.00

0.03

0.07

1.73

4.51

西二道河村

45.14

38.27

38.27

0.00

4.80

10.64

11.68

25.87

西红山村

88.70

74.99

74.99

0.00

0.13

0.15

13.84

15.60

小胡家营村

65.87

62.40

26.21

36.19

0.06

0.09

3.53

5.36

窑湾村

70.52

62.59

62.59

0.00

0.00

0.00

7.92

11.23

张伍堡村

18.13

13.32

13.32

0.00

0.11

0.60

4.91

27.09

合计

2560.80

2429.54

2304.85

124.69

224.01

8.75

355.28

13.87


附表5 井庄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规 划 期 间

新增合计

占用非耕地

占用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42.19

18.89

23.30

城镇

5.88

1.59

4.29

农村居民点

36.31

17.30

19.01

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0

0.00

0.00

二、交通用地

64.31

30.49

33.82

三、水利设施用地

0.00

0.00

0.00

四、其他建设用地

0.94

0.94

0.00

总计

107.44

50.32

57.12

年均占地

8.95

4.19

4.76

附表6 井庄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类型

耕地

园地

林地

合计

农用地整理

63.31

0.00

0.00

63.31

农村居民点整理

8.00

6.26

6.06

20.32

土地复垦

2.62

0.71

0.29

3.62

土地开发

17.13

6.05

0.00

23.18

合计

91.06

13.02

6.35

110.43


附表7 井庄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

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村

备注

总规模

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

其中占

用耕地

能源

冯家庙秸秆气化站

新建

2010-2012

0.16

0.16

0.00

冯家庙村

旅游

碓臼石旅游

新建

2010-2015

1.47

1.47

0.00

碓臼石村

窑湾旅游设施用地

新建

2010-2015

0.66

0.66

0.00

窑湾村

古城修复回迁

新建

2010-2015

2.56

2.56

2.56

柳沟村

新农村

井庄镇集中供暖

新建

2010-2012

0.54

0.54

0.54

井家庄村

交通

南柳路

新建

2010-2015

5.80

5.80

3.60

占用机动指标

房井路

新建

2010-2015

1.34

1.34

0.33

康辛路

新建

2010-2012

7.91

7.91

4.47

莲青路

新建

2010-2015

0.76

0.76

0.07

西曹路

新建

2010-2015

3.29

3.29

0.13

西铁路

新建

2010-2015

4.92

4.92

0.28

营西路

新建

2010-2015

3.68

3.68

0.17

其他

种禽留检中心

新建

2010-2015

2.10

2.10

1.24

冯家庙村

北地一级开发

新建

2010-2015

3.60

3.60

0.00

北地村

合计

38.79

38.79

13.39


附表8 井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村名

行政辖区面积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林业用地区

其他用地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南老君堂村

417.9

216.27

51.75

36.39

8.71

0.24

0.06

50.69

12.13

45.72

10.94

7.42

1.78

53.25

12.74

7.92

1.9

艾官营村

170.88

72.68

42.53

21.32

12.47

3.13

1.83

19.03

11.14

3.64

2.13

0

0

45.19

26.44

5.89

3.45

宝林寺村

82.04

33.06

40.3

0.05

0.06

0

0

7.2

8.78

29.09

35.45

0

0

9.09

11.09

3.55

4.33

东小营村

201.13

125.39

62.34

0.37

0.18

0

0

14.49

7.2

34.4

17.1

0

0

4.49

2.23

21.99

10.93

王木营村

669.28

316.39

47.27

11.4

1.7

0

0

34.48

5.15

0.01

0

0

0

294.58

44.02

12.42

1.86

房老营村

124.34

82.26

66.16

4.15

3.34

0

0

10.98

8.83

0

0

0

0

22.3

17.93

4.65

3.74

井家庄村

280.9

106.59

37.94

56.03

19.95

37.13

13.22

9.93

3.53

0

0

0

0

68.03

24.22

3.19

1.14

小胡家营村

106.45

62.41

58.63

0.89

0.83

4.92

4.63

0.58

0.54

0

0

0

0

35.6

33.45

2.05

1.93

东石河村

186.53

127.19

68.19

0.17

0.09

0

0

10.31

5.52

0

0

0

0

35.93

19.26

12.93

6.93

三司村

595.91

155.69

26.13

22.03

3.7

0

0

18.36

3.08

0

0

0

0

393.36

66.01

6.47

1.09

二司村

242.93

56.72

23.35

11.5

4.74

0

0

9.12

3.76

0

0

0

0

160.96

66.26

4.63

1.91

柳沟村

575.68

291.71

50.67

35.11

6.1

0

0

49.24

8.55

0

0

0

0

179.63

31.2

19.99

3.47

果树园村

1385.69

67.57

4.88

46.86

3.38

8.27

0.6

6.98

0.5

0

0

0

0

1249.51

90.17

6.5

0.47

王仲营村

59.81

36.72

61.4

1.59

2.66

0

0

4.62

7.72

0

0

0

0

16.28

27.21

0.6

1

东红山村

211.92

60.01

28.31

19.07

9

0

0

8.32

3.92

0

0

0

0

115.64

54.57

8.88

4.19

张伍堡村

123.41

13.32

10.8

5.57

4.52

3.82

3.09

6.33

5.13

0

0

0

0

77.64

62.91

16.73

13.56

西红山村

373.96

74.99

20.05

12.13

3.24

0

0

24.19

6.47

0

0

0

0

253.92

67.9

8.73

2.33

八家村

227.43

93.56

41.14

17

7.47

0.09

0.04

10.4

4.57

0

0

0

0

103.86

45.67

2.52

1.11

东沟村

283.4

58.41

20.61

7.91

2.79

0

0

9.61

3.39

0

0

0

0

207.02

73.05

0.45

0.16

西二道河村

280.39

38.27

13.65

16.35

5.83

0.85

0.3

9.66

3.44

0

0

0

0

187.16

66.75

28.1

10.02

窑湾村

755.88

62.59

8.28

38.22

5.06

0

0

12.91

1.71

0

0

0

0

621.4

82.21

20.76

2.75

老银庄村

356.18

53.09

14.91

24.96

7.01

2.7

0.76

10.06

2.83

0

0

0

0

253.07

71.05

12.3

3.45

冯家庙村

270.69

69.58

25.7

11.62

4.29

0

0

13.22

4.88

9.55

3.53

0

0

154.41

57.04

12.31

4.55

孟家窑村

437.76

82.64

18.88

2.29

0.52

0.28

0.06

8.86

2.02

309.56

70.72

0

0

30.75

7.02

3.38

0.77

曹碾村

263.83

11.23

4.26

0.13

0.05

0

0

1.97

0.75

250.25

94.85

0

0

0

0

0.25

0.09

箭杆岭村

725.78

38.94

5.37

0.31

0.04

0

0

2.87

0.4

677.04

93.28

0

0

5.86

0.81

0.76

0.1

莲花滩村

221.45

22.28

10.06

9.24

4.17

0.48

0.22

7.21

3.25

0

0

0

0

168.48

76.08

13.76

6.21

门泉石村

419.81

0

0

41.84

9.97

0.16

0.04

2.19

0.52

0

0

0

0

373.98

89.08

1.64

0.39

碓臼石村

519.82

0

0

22.98

4.42

0

0

10.42

2

265.64

51.1

0

0

204.98

39.43

15.8

3.04

北地村

690.34

0

0

13.82

2

0.22

0.03

7.3

1.06

0

0

0

0

661.43

95.81

7.57

1.1

西三岔村

756.64

0

0

9.52

1.26

0

0

0

0

0

0

0

0

741.55

98

5.57

0.74

东红山飞地

560.46

0

0

10.55

1.88

0

0

2.17

0.39

0

0

0

0

542.78

96.85

4.96

0.88

西三岔村

96.48

0

0

0.26

0.27

0

0

0

0

0

0

0

0

96.22

99.73

0

0

合计

12675.1

2429.54

19.17

511.61

4.04

62.31

0.49

393.68

3.11

1624.92

12.82

7.42

0.06

7368.34

58.13

277.28

2.19


附表9 井庄镇各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村名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多划基本农田

建设用地总量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艾官营村

57.36

72.68

0.00

27.10

21.2

3.13

18.07

八家村

86.75

93.56

0.00

13.02

10.50

0.09

10.40

宝林寺村

18.58

33.06

0.00

10.75

7.20

0.00

7.20

北地村

0.00

0.00

0.00

13.96

7.52

0.22

7.30

曹碾村

23.30

11.23

0.00

2.22

1.97

0.00

1.97

东沟村

73.44

58.41

0.00

10.06

9.61

0.00

9.61

东红山村

95.90

60.01

0.00

17.20

8.32

0.00

8.32

东红山飞地

0.00

0.00

0.00

5.23

2.17

0.00

2.17

东石河村

117.26

127.19

0.00

23.24

10.31

0.00

10.31

东小营村

118.41

125.39

0.00

36.47

14.49

0.00

14.49

碓臼石村

0.05

0.00

0.00

24.39

10.42

0.00

10.42

二司村

43.48

56.72

0.00

13.75

9.12

0.00

9.12

房老营村

72.53

82.26

0.00

15.63

10.98

0.00

10.98

冯家庙村

104.74

69.58

0.00

23.36

13.22

0.00

13.22

果树园村

97.94

67.57

0.00

13.48

6.98

0.00

6.98

箭杆岭村

42.48

38.94

0.00

3.63

2.87

0.00

2.87

井家庄村

73.84

67.14

39.45

42.02

38.83

37.13

1.7

老银庄村

74.33

53.09

0.00

20.66

12.76

2.70

10.06

莲花滩村

41.38

21.57

0.71

21.45

7.68

0.48

7.21

柳沟村

269.51

272.69

19.02

54.3

34.30

0.00

34.30

门泉石村

2.04

0.00

0.00

4.00

2.35

0.16

2.19

孟家窑村

114.19

82.37

0.27

12.52

9.14

0.28

8.86

南老君堂村

191.27

188.60

27.67

36.79

28.87

0.24

28.63

三司村

134.51

155.28

0.41

24.84

18.36

0.00

18.36

王木营村

235.27

315.4

0.98

46.89

34.48

0.00

34.48

王仲营村

45.12

36.72

0.00

5.22

4.62

0.00

4.62

西二道河村

50.54

38.27

0.00

32.94

10.51

0.85

9.66

西红山村

87.50

74.99

0.00

22.90

14.17

0.00

14.17

西三岔村

0.31

0.00

0.00

4.98

0.00

0.00

0.00

小胡家营村

44.87

26.21

36.19

7.55

5.50

4.92

0.58

窑湾村

67.44

62.59

0.00

33.66

12.91

0.00

12.91

张伍堡村

17.31

13.32

0.00

22.48

10.15

3.82

6.33

合计

2401.64

2304.85

124.69

646.69

391.50

54.04

3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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