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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回龙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日期:2013-11-0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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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回龙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坚持从回龙观镇的实际情况出发,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回龙观镇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规划原则

1.依法编制原则。规划编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上下结合原则。以上位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定位、规划控制指标为依据,注重与上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3.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结合镇域发展定位,确定土地规划的目标和方案,突出回龙观镇特点。

4.相互协调原则。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强与镇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缓解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5.公众参与原则。规划编制过程中,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6.注重实施原则。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明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2.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等。

3.相关规划:《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昌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昌平新城规划(2005-2020年)》以及昌平区交通、水务、农业、林业、旅游、生态及环境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

4.有关技术规范: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北京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要求》等。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

更新时点年:2009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五、规划范围

回龙观镇行政管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下辖203街坊及定福皇庄村、东半壁店村、二拨子村、回龙观村、南店村、三合庄村、史各庄村、西半壁店村、朱辛庄村等9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3034.97公顷。

、区域概况

回龙观镇位于昌平区最南端,是昌平区与海淀区的结合部,距天安门约18公里,地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目前已纳入北京市城市中心区范畴。回龙观镇属于华北平原的北部边缘,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低落,地形较为平坦,呈西北至东南向的狭长形,北起南沙河,南至海淀区西三旗街道,西邻海淀区上庄镇、西北旺镇,东接东小口镇,东北邻北七家镇,镇域总面积3034.97公顷。

回龙观镇历史悠久,从古至今一直为京畿要道,交通发达便利,城市轻轨铁路横贯东西,京藏高速公路纵穿南北,京包铁路蜿蜒而过,七北路直通中关村,镇内有近20条公交线路通过。

2009年回龙观镇常住总人口为229423人,其中农业人口43478人,城镇人口185945人,城镇化率为81.05%,规划至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100%。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41172万元。全镇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

回龙观镇规划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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