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适应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战略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指导城镇各项建设活动,促进城镇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镇域总体规划(
2006
-
2020
)》。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潞城镇为北京市通州区辖建制镇,地处北京市域东端,与河北省交界。
第三条
规划范围
1.
本次镇域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潞城镇镇域内通州新城中心区规划区外部分,面积为
45.04
平方公里。
2.
本次镇域总体规划的研究围为潞城镇镇域,总面积
70.86
平方公里。潞城镇镇域内被划入通州新城中心区规划范围的部分,共计
25.82
平方公里,在本规划中以落实《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为主。
第四条
本规划是通州区潞城镇域城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规划
依据
与参考依据
1.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
)
(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
(3)
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2000
)
(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
-
90
)》
(5)
《村镇规划标准
GB50188
-
2007
》
(6)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1992
)
(7)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镇域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2006.5
)
(8)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及《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
[2005]2
号)
(9)
《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
2.
参考依据
(1)
《北京市东部发展带协调规划》
(2)
《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1
-
2010
》
(3)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4)
《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
《通州区“十一五”时期潞城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6)
国家以及北京市、通州区其它相关政策与法律文件
第六条
规划原则
2. 新城内外、城乡统筹发展原则。保障通州新城建设,为通州新城的发展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新城内外经济、空间、社会的和谐发展。
3. 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挖掘并传承历史文化,保护文物和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和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切实解决好交通、上学、看病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做好镇域规划中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
4. 产业引导,促进健康城镇化。发展绿色产业,提升经济活力、保障就业,促进健康的城镇化。
第七条
发展重要条件分析
1.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确定通州为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北京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也是北京未来发展的新城区和城市综合服务中心。通州区的发展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2.
潞城镇近三分之一的土地被《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划入规划范围,作为通州新城“一城两轴三点四镇”的空间结构中的“三点”(潞城、宋庄、张家湾)之一,其主要功能被定位为:通州新城城市空间和职能拓展区,未来新城行政中心。新城外设侉子店中心村。
3.
通州新城的规划建设给潞城镇带来了新的重大发展机遇。作为通州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通州新城外围城镇,首先要为新城的建设服务,同时,也要统筹考虑新城外镇域的健康发展。
4.
潞城镇本身具有良好的区位及交通条件、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应充分发挥自身条件,尊重现有发展基础和自然条件,促进经济产业健康发展。
第八条
规划编制重点
1.
服务通州新城建设,协调新城内外的空间和社会经济关系。
2.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城镇。
3.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基础设施的引导作用。保障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在镇域范围内的合理配置。
4.
合理布局各类用地。确定镇域整体空间结构和发展时序。重点落实新城外部分镇域空间利用并与新城对接,确定侉子店中心村的空间布局,引导新城外的镇域空间发展向中心村集中。
5.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实现镇域整体的健康快速发展。
6.
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中心村、农村社区和新城的和谐发展。
第九条
规划期限:
2006
年
-2020
年
其中,近期:
2006
年-
2010
年;
远期:
2011
年-
2020
年;
远景:
2020
年以后。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一一条
城镇发展目标:绿色城镇、和谐城镇、休闲城镇、宜居城镇
1.
在规划期内,潞城镇西北部分划入通州新城部分将建成为通州新城城市空间和职能拓展区,未来新城行政中心。
2.
新城外部分发展成为旅游发达、宜工宜居、环境优美的郊区城镇。
第一二条
经济发展目标:“十一五”期内,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
17%
,
2008
年力争达到
128130
万元;
2010
年力争达到
175400
万元。到
2020
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843100
万元。
第一三条
经济发展策略
1.
新城内部分为通州新城城市空间和职能拓展区,未来新城行政中心,以行政办公、文化产业、商务金融、休闲娱乐、医疗康体为主。
2.
新城外部分应发展符合新城要求和潞城镇特点的环保绿色产业,优化一产,整合二产,强化三产,加强三次产业的联动发展。
第一四条
社会发展策略
1.
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及农村社区集中。
2.
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居民收入。
3.
促进符合潞城镇特色的环境建设,营造健康的生活品质。
4.
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公共设施。
5.
合理划分农村社区,有序推进村庄调整和农村社区建设,分层次分阶段配置农村公共设施。
第一五条
资源与生态保护策略
1.
落实上位规划中有关生态环境的内容,以具体的生态要素建构满足通州区以及北京市整体区域要求的生态格局。
2.
在潞城镇域内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格局,保护农田、水系、林地等生态环境要素,防治污染。
3.
贯彻集约用地的原则,确立紧凑的空间发展模式,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第一六条
空间发展策略
1.
镇域空间发展分为潞城镇域和潞城镇新城内
/
外地区两个层次。
2.
镇域层次上,促进镇域内空间的均衡和城乡空间的协调发展,保障各类生产、生活用地的合理分布。
3.
通州新城内部分根据《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落实镇域范围内新城的规划和建设。
4.
在通州新城外,形成
1
个中心村(侉子店),
5
个农村社区。
5.
侉子店中心村在原甘棠镇镇区的建设基础上,补充完善各项功能,形成一个空间结构清晰、弹性的空间发展框架。
6.
新城外的村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进行适当的迁并,形成
5
个农村社区。
7.
充分发挥区域性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镇域内的交通组织和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的引导作用,形成镇域内的空间结构的合理布局。
第一七条
城乡统筹的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缩小新城内外的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统筹城市和乡村的社会、经济、资源和生态环境,以资源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建设资源集约型社会,促进城乡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稳定和社会稳定。
第一八条
城乡资源环境保护
1.
基本农田保护:与编制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确定基本农田范围,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2.
水资源管理
(1)
根据《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要求,潞城镇内潮白河、北运河部分沿岸地区为防洪蓄洪区,新城内部分地区为地下水源保护区,再加上潮白河、北运河和减河三条河流,共同构成了潞城境内的水资源管理区。
(2)
在水资源管理区内,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同时应当加强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加强防洪保障。此外还应当围绕中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以节水、治污、蓄水、保水、供水为重点,实现水资源的集约利用。
3.
风景名胜区保护: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和《通州新城总体规划(
2005
年
-2020
年)》,潞城镇在北运河以东、潮白河以西,新城以外的地区为风景名胜区,应严格控制城镇开发建设。
第一九条
城乡产业统筹:新城内外产业合理分工,互动促进。潞城镇新城外部分的产业发展应保障新城建设中的城乡协调、社会和谐与生态保护,并充分利用新城的带动优势。
1.
新城内外的产业分工
(1)
根据《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新城内将重点发展行政服务功能和文化娱乐休闲功能,包括大型文化娱乐产业,健康产业和生活服务业。
(2)
新城外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配送业及休闲旅游产业。
2.
新城内外的产业联动
(1)
新城内重点发展大型娱乐设施,挖掘北运河文化内涵,新城外重点发展中小型的民俗旅游项目,展现潮白河、北运河、减河的自然景观特色,共同形成文化娱乐休闲旅游产业体系。
(2)
新城内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新城外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共同推进镇域城镇化进程的健康发展。
第二〇条
城乡社会统筹
1.
新城内的社会发展策略:加强对拆迁改造农民实现非农就业的引导、帮助,强化保障体制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
2.
新城外的社会发展策略:加强人口集中和土地的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基础设施。
第二一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切实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推进农村各方面建设。
1.
为村庄和农民提供发展机会
(1)
提供成人教育和培训所需的用地,为农民拓展就业范围、增加就业技能提供空间保障。
(2)
加强和改善村庄的对外联系,通过道路交通设施和公交体系,以及必需的通讯设施,促进农村和外界的信息、人员和物资交流。
2.
为农民提供良好的生活质量所必需的物质条件
(1)
提供符合农村特点的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农村地区的基本生活品质。
(2)
增加基础设施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和村庄公共环境。
(3)
引导农民住宅的建设,改善农民住宅的厨、厕等设施。
(4)
通过农村物质环境的改善,促进农民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的转化。
3.
提出适合各村发展的产业选择建议:根据各村的发展特点、发展现状和资源条件,提出各村未来产业选择的建议,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第二三条 潞城镇新农村建设的策略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实现城乡景观的多样性、城乡经济的协同发展。
1.
农业产业化建设:根据当地的基础条件,建设多种农产品生产基地,与中心村的农产品加工、配送共同构成农业产业化的基础条件。
2.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杜绝环境污染,保护水环境,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基本农田。
3.
改善农村居住物质条件:
(1)
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包括:维护保养、完善村与村之间的乡村公路;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实现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根据村庄条件,分别对待,解决污水处理问题;各家各户推广液化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2)
在村民现有住房的基础上合理引导住宅向卫生、方便、舒适的方向改善。
4.
实现农村分级分阶段配备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
按照“中心村—农村社区”两个级别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2)
近期可选择未来农村社区所在的村庄,以
1.0-1.5KM
的服务半径,服务
1.5
千人为标准,提供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在近期初步形成“中心村
-
农村社区
-
农村居民点”三级服务体系。
5.
加强村庄建设的规划管理与设计引导
(1)
尊重客观规律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引导。
(2)
应加强农村建房的规划管理,禁止新城规划区、中心村规划区内农民零星建房。
(3)
加强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农村社区以外不准再分散布点建房,引导农民集中居住。
6. 建设农村精神文明
,形成“乡风文明”的新农村。
第二四条
镇域人口规模
1.
规划
2020
年镇域总人口
11
万,其中新城外总人口
2
万。
第二五条
镇域用地规模
1.
2020
年新城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
16.48
平方公里。
2.
2020
年侉子店中心村建设用地规模为
2.28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
149
平方米。考虑到潞城镇发展中受到外部因素影响较大,规划远景预留控制用地
1.57
平方公里。
3.
2020
年新城及中心村以外的农村社区,人均用地控制在
150
平方米
,总计
70.1
公顷。
第二六条
镇域空间结构:两带一轴、两片多组团。
1.
两带:
分别为潮白河及运潮减河生态带和北运河生态带,构成潞城镇的生态屏障;
2.
一轴:
指以贯穿镇域南北的芙蓉路东延路
-
新堤路为依托的交通性空间轴,连接镇域南部地区与北部通州新城的市级行政办公中心及市级医疗服务中心;
3.
两片:
分别为通州新城建设区和侉子店中心村建设区;
4.
多组团:
指依托从中心村发散出去的多条镇级或区级公路形成的组团,分别为:前榆林组团、河八村组团(含贾后疃社区及兴各庄社区)、太子府组团和崔家楼组团。其中,运河西侧滨河路延长线和武兴路分别构成镇域东西向的轴线。潞城中路、老宋郎公路等分别为周围组团连接中心村的主要通道。
第二七条
镇域功能布局
1.
形成“新城
-
中心村
-
农村社区”的城镇布局。
2.
结合河流水系、农田林地,形成镇域内的生态体系。
3.
通过新城建设带动城镇整体发展。
4.
通过中心村建设,带动并服务周边农村地区发展。
5.
以农村社区为单位,提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均衡、集约的农村空间布局。
第二八条
侉子店中心村以原甘棠镇区为基础建设。潞城镇新城外部分在未来设镇管理的前提下,以规划中心村为基础进行镇区规划。
第二九条
侉子店中心村空间结构:一个中心、两条功能轴、两大片区。
1.
一个中心:在中心路两侧形成包括村委在内的村中心区,村中心区是潞城镇新城外地区的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
2.
两条功能轴:即东西向的红门北路和南北向的中心路构成的空间发展主轴。
3.
两大片区:岔道西路以西的西部片区和岔道西路以东的东部片区。
(1)
西部片区:利用现状工业园区的产业基础,在其北侧形成村中心服务及生活居住区。
(2)
东部片区:利用原甘棠镇区的基础设施,形成完善的居住功能组团;利用武兴路和新堤路的优势条件,在新堤路以西地区、武兴路南侧建设仓储物流及交易配送功能区,争创北京绿色食品生产配送基地的品牌。
第三〇条
中心村居住用地布局
1.
规划中心村居住用地
47.15
公顷
,占中心村建设用地的
20.61%
。
2.
分为西部居住组团、中部居住组团和岔道居住组团,共容纳
1.53
万人。
第三一条
中心村产业用地布局
1.
规划
2020
年中心村工业用地
81.7
公顷
,占中心村总建设用地的
35.72%
。
2.
工业用地主要位于武兴路南北两侧,新增用地以梳理现有工业园区用地、利用现有工业用地间空隙为主。逐步将部分企业用地加以腾退,作为远景的控制预留地区。
3.
物流配送基地选址在工业区东侧,占地
5.58
公顷
,占中心村建设用地的
2.44%
。
第三二条
新城范围内旧村安置按照《北京市通州新城
3
、
6
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部分划入通州新城、部分位于新城外的村庄(包括西堡、七级、南刘各庄)和靠近新城的村庄(包括东堡、八各庄、大甘棠),可在新城集中安置。
第三三条
新城范围外规划形成
5
个农村社区。详见附表
6
“规划潞城镇新城外村庄调整一览表(
2020
)”。
第三四条
农村村庄发展分类指导措施:
1.
并入侉子店中心村的村庄
(1)
近期实施包括:岔道。
(2)
远期实施包括:侉子店、小甘棠、东刘庄。
2.
并入农村社区的村庄
(1)
近期实施包括:前疃、东前营、夏店、武疃、李疃。
(2)
远期实施包括:卜落垡、肖庄、大东各庄、小东各庄、大豆各庄、小豆各庄、康各庄、凌庙、燕山营、后榆林、武窑、谢家楼。
3.
保留发展为农村社区的村庄
崔家楼、太子府、前榆林、贾后疃、兴各庄。
4.
远期并入新城的村庄
东堡、西堡、七级、南刘各庄、八各庄、大甘棠
第三五条
农村社区整合实施措施
1.
加强规划,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实施监管
(1)
编制农村社区规划,根据人均
150
平方米
的标准,明确农村社区的用地和人口规模。
(2)
对于居民已经搬迁的村庄和农村住宅,要切实做好复垦工作。不复垦为农业用地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土地转化手续。
2.
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加强引导
(1)
在农村社区的建设中,要切实做好社区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为居民提供卫生、安全、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
(2)
切实做好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3.
根据附表《农村村庄发展措施分类表》分期分批实施。
4.
保障资金的供给和专款专用
(1)
保障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资金的供给和专款专用。
(2)
保障农村居民社会保障资金的供给和专款专用。
5.
村庄整合的过程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第三六条
本章以下条款,主要针对潞城镇域新城外部分。通州新城范围内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规划根据《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进行规划建设。
第三七条
规划目标:以社会服务全覆盖为目标,结合中心村和农村社区的空间分布特点,通过合理配置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履行政府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加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结构完整、体系完善的社会服务网络,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八条
近期,按照“中心村
-
农村社区
-
农村居住点”分三级配备公共服务设施;远期,形成“中心村
-
农村社区”两级服务体系。
第三九条
中心村配备中心村级公共设施。
1.
包括村委、中心医院、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派出所、敬老院、集贸市场、邮政电信、银行分理处、储蓄所、中学、职业培训学校、长途汽车站、加油站、密闭式清洁站等。
2.
中心村级综合医院应具备“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六位一体”综合卫生服务功能,其它设施建设标准应满足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四〇条
各农村社区配备农村社区级公共设施。
1.
包括村委会、村中心绿地、体育健身场地、邮政点、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村图书室、老年人活动室、村卫生室等。
2.
每个社区根据自然条件,选择在较中心地区建设
服务中心,服务
1.0-1.5
千人。
第四一条
中心村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规划总体布局
1.
中心村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于工业园区北部村中心区和工业园东侧侉店地区,共
17.94
公顷
,占中心村建设用地的
7.84%
。
2.
北部公共设施位于刘大路和红门北路之间、中心路东西两侧,主要分布有医院、图书馆、市场和商场、体育场、邮政电信、村委和沿街商业。文化南路两侧为文教中心,以职业教育学校、甘棠中学和社区医院、图书馆为主体。
3.
武兴公路与新堤路的交叉口为物流贸易设施集中区。
第四二条
镇域教育设施规划
1.
根据《通州新城总体规划(
2005
年
-2020
年)》和《通州区教育资源整合与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至
2010
年潞城镇新城外保留三所小学,分别为大东小学(潞城镇中心小学)、大豆小学和卜落垡小学。
2.
至
2020
年,取消中心村以外的三所小学。规划在中心村新建两所小学,分别位于蒙牛乳业东侧和甘棠中学北侧,占地分别为
2.1
公顷
和
2.29
公顷
,均为
18
班小学。扩建甘棠中学,占地
6.55
公顷
,达到
30
班的规模。
第四三条
中心村公共设施规划详见附表
9
“规划潞城镇新城外地区主要公共设施一览表(
2020
)”。
第四四条
中心村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根据《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五条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目标
1.
落实通州新城规划对风景名胜区的要求,控制建设开发行为。
2.
为新城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健康的外部环境,形成镇域内生态安全格局。
3.
促进旅游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搞好镇域的河网水系建设,发展生态旅游业。
第四六条
镇域空间分类,包括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村庄建设区、城镇建设区和发展备用区。
第四七条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镇域范围内潮白河和北运河、运潮减河的河堤以外地区。控制要求:
1.
不得占用该区域的任何土地用于建设,应搬迁该区域内已有的村落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2.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3.
重点加强潮白河、北运河的防洪用地保障。加强运潮减河的防洪用地保障。
4.
加强管理力度,禁止在该区进行有损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
5.
北运河作为城市排水河道,以规划河堤为准,两侧各向外划定宽度不小于
200
米
的绿化带。潮白河及运潮减河控制堤外
200
米
绿化。
6.
其余河道绿化控制详见附表
16
“潞城镇域绿线控制表”。
第四八条
农田保护区:包括一般农田和基本农田,范围与在编的《潞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田保护范围相衔接。控制要求:
1.
尽快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明确划定本次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2.
确需占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的,须在在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依法调整,并在通州区范围内进行补划,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落实相关补划方案。
3.
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控制管理。
第四九条
村庄建设区:镇域内的中心村和农村社区的建设范围。控制要求:
1.
村庄建设应在不占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尽量避让蓄洪区和较不适宜建设区。避让不了,位于蓄洪区的村庄建筑应采取平顶、能避洪救人的结构形式,并避开洪水流路;蓄洪区内的村庄应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的就地避洪措施;在不适宜建设区内不得安排重要的公共设施。
2.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村庄建设区应与北运河河畔的武窑化学危险品仓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控制农村建设用地增长,弱化并避免对生态的影响。
4.
鼓励村庄内的农民转移进中心村及农村社区居住。
5.
转移进中心村居住居民的原有村镇建设用地指标转为农业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为其它用途。
第五〇条
城镇建设区:通州新城规划期内重点建设的区域。控制要求:
1.
加强对城镇发展容量的研究,城镇建设的过程要与生态环境改善的过程相一致。通州新城绿地率达到
15%
以上,人均绿地面积
15
平方米
以上。
2.
河流、水渠进行城镇建设时要注意防止水体污染。镇域西北部分为地下水源防护区,属于通州新城规划规定的限制建设区,应根据自然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科学合理引导与控制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应尽可能避让。
3.
现状已经是城镇用地的要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扩大绿地面积,新建区域建设应与自然生态环境相符合。
第五一条
发展备用区:城镇及中心村建成区周围适宜发展的控制地区。该区域内原则上不再审批任何类型的新建项目,对于在此之前已取得合法手续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控制开发强度。
第五二条
镇域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在满足新城发展、中心村及农村社区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镇域内河流、水渠等自然环境要素,结合农田、林地、果园等,构筑镇域绿地系统结构,成为支撑城镇生态安全的重要系统。应注意使用本地乡土树种,人工养虎绿地应当防止过度使用农药化肥以防止地表和地下水污染。
1.
绿化背景:以镇域内的农业生态绿地作为镇域绿地系统的本底。
(1)
保护镇域内大量分布的农田、林地和果园。
(2)
将搬迁村庄的旧村址返耕或还林。
2.
滨河绿带
(1)
形成北运河、潮白河这两条京郊高品质的滨河绿带。
(2)
与西集镇滨河绿化工程在绿化风格和树种形式上相衔接。
3.
重点绿化廊道:
做好道路、高压线两侧的防护绿地,整治现状水渠绿。规划镇域共形成五条重点绿化廊道。
(1)
新宋郎路沿线公共绿带两侧各
20
米
。
(2)
武兴沟滨水绿带宽
25
米
(含水体宽度)。
(3)
榆武沟滨水绿带宽
50
米
(含水体宽度)。
(4)
六环路沿线防护绿带宽度共计
250-350米。
(5)
张采路沿线防护绿带宽度共计
200
米
。
4.
绿化节点:
规划形成五个重要绿化节点和五个一般绿化节点。
(1)
重要绿化节点指镇域内大型绿化公园或广场等形成的绿化景观效果较好的地段;一般绿化节点指分散于村镇规划区内的街头绿地等绿化面积较小的地段。
(2)
重要节点分别位于运河文化广场(面积
18.63
公顷
)、高尔夫球场(面积
97.26
公顷
)、芙蓉南街和六环路交叉口的西北角(面积
23.05
公顷
)、张采路和玉带河大街东延路交叉口的东北角(面积
15.31
公顷
)以及中心村榆武路两侧地区(面积
1.72
公顷
)。
(3)
一般节点分别位于六环路与京哈高速公路交叉口的东北角(面积
12.09
公顷
)、新宋郎路和运河东大街交叉口的东北角(面积
10.1
公顷
)、芙蓉路东延路和规划主干三号路交叉口的西北角(面积
4.96
公顷
)、中心村潞城中路与武兴路交叉口地区以及新堤路与武兴路交叉口地区,这两个节点结合武兴沟的滨河绿化建设。
第五三条
中心村绿地系统规划
1.
规划中心村公共绿地
16.58
公顷
,防护绿地
3.01
公顷
,共占中心村城镇建设用地的
8.56%
。
2.
规划形成两横四纵六条绿轴和两片集中绿地。两横轴为武兴沟沿线绿化(共
25
米
)和刘大路两侧绿化(两侧各宽
10
米
);四纵轴分别为榆武沟(共
50
米
)、中心路(两侧各宽
10
米
)、文化路(两侧各宽
20
米
)和新堤路(两侧各宽
20
米
)沿线绿化;两片集中绿地分别为榆武沟东侧工业园旁绿地(面积
1.72
公顷
)、中心路东侧政府办公楼以南绿化广场(面积
0.92
公顷
)。
3.
中心村绿地率控制在
40%
以上,人均绿地
12.8
平方米
,人均公共绿地
10.84
平方米
。
第五四条
农村社区绿化
1.
农村社区绿化应符合农村实际,以实用性、开放性和安全性为原则。
2.
结合各农村社区内主要道路水系以及公共服务中心,形成点、线结合的村庄绿化体系。
第五五条
除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道路等防护绿地以外,应强化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工业园区绿化和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大环境绿化以及农村社区的绿化建设。
第五六条
到
2020
年,镇域林木覆盖率达到
35%
。
第五七条
环境污染防治
1.
大气环境目标: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
1996
)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执行。潞城镇域大气整体环境不应超过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镇域范围内规划为居住商业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根据《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HJ 14-1996
)规定,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应执行《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中的二级标准。
2.
水环境标准: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
2002
)的标准治理执行。规划区内水体功能水环境质量控制标准为
Ⅴ
类。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
Ⅲ
类标准。
3.
噪声环境目标:噪声环境标准按《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GB3096
—
1993
)标准执行。居住区、文教卫生、科研区、行政机关区执行Ⅰ类标准,昼间环境噪声为
55
分贝,夜间为
45
分贝。商业区执行Ⅱ类标准,昼间为
60
分贝,夜间
55
分贝。工业区可按Ⅲ类标准执行,昼间为
65
分贝,夜间
55
分贝。交通干线两侧执行Ⅳ类标准,昼间
70
分贝,夜间
55
分贝。
4.
固体废弃物标准:垃圾分类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T102
—
2004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中转运率应达到百分之百,工业垃圾要做到无害化和减量处理,可回收垃圾应做到资源化、效益化处理。
第五八条
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策略
1.
2020
年规划中心村总建设用地由现状
1.53
平方公里(现状甘棠镇区)增至
2.28
平方公里,
2020
年中心村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
150
平方米。
2.
2020
年新城外五个农村社区共占地
70.1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
150
平方米。
3.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有序腾退效益差、污染大的企业用地,避免大拆大建、只建不拆的现象。
第五九条
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要求
1.
地表水资源:
(1)
加强对潮白河、北运河水系与堤岸的整治,逐步搬迁清理行洪通道内的村庄与其它建设用地,保障汛期安全。确定镇域范围内北运河、潮白河两河大堤近水侧河滩地和堤外
200
米
宽度范围为不可建设用地。
(2)
保护镇域内现有的沟渠坑塘及沿渠绿带,纳入城镇排水体系。各沟渠两侧各预留
10
-
20
米
宽绿带为不可建设用地。
2.
地下水资源:
(1)
科学规划地下水的利用,加强地下水用水管理。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对地下水的取水量进行全镇总量控制。
(2)
降低地表径流,拦蓄保存雨水补充地下水;利用全区内的沟渠截流雨水提高地下水位。
(3)
注意主要地下水分布区的地表植被改良,建立乔、灌、草组成的合理的人工林草植被,利用蓄水沉淀池、湿地恢复、生物过滤、透水地面等措施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利用回收中水和雨水就近灌溉城市绿地和湿地,形成循环净化。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有效减少农业水资源消耗量。
3.
节水与中水利用:
(1)
限制耗水型工业在本镇内发展,严格按照北京相关标准,确定企业准入门槛,控制企业耗水指标。镇内的洗浴、洗车等公共行业的耗水采取严格的控制手段,且必须使用节水措施。
(2)
加大雨水的利用范围,重视中水回用技术的推广。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使用中水,已有中水的地方尽快投入使用。
(3)
在居民住宅大力推广使用节水的卫生洁具。
(4)
加强供水管网的维护保养减少管损量。
第六〇条
能源保护和利用要求
1.
禁止高耗能企业进入本地区。严格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城镇产业用地的耗能指标严格控制。
2.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所有的有关节能的法规、条例、办法和规定。
3.
镇内所有建筑按国家的节能标准进行管理。
4.
采暖使用集中锅炉房,使用节能锅炉和清洁燃料,居民采暖采用计量收费。
5.
尽可能利用工业余热和各种先进的节能技术,减少工业耗能。
6.
开发新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农村开发使用沼气。
7.
控制公共建筑冬夏季温度减少耗能。
第六一条
镇域轨道交通根据《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进行规划建设。北京市城市地铁
M6
线,在潞城镇境内沿运河东大街呈东西走向,终点站位于运河东大街与新城规划主干三号路的交叉口,并在其东北角安排机动车驻车换乘(
P+R
)设施,占地
4.39
公顷
;根据《通州区综合交通规划(
2007-2020
)》,在
M6
终点站的东南角城镇发展备用地内安排轨道交通车辆段,占地
6.26
公顷
。
第六二条
镇域公路交通:镇域内公路分为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乡村公路。
1.
一级公路
(1)
包括通柴东路和新堤路。
(2)
一级公路红线宽度控制为
60
米
。
2.
二级公路
(1)
包括武兴路、滨河西路延长线和武兴路以南的老宋郎路。
(2)
武兴路与老宋郎路红线宽度控制为
40
米
,滨河西路延长线红线宽度控制为
50
米
。
3.
乡村公路:
(1)
提高镇域南部北运河堤北路的等级,北与武兴路连接,向南与西集镇境内堤顶路相连。
(2)
建设潮白河南侧堤顶路(即潮白河南堤路),在镇域内与通柴东路衔接,向西与西集镇境内潮白河大堤路相连。
(3)
乡村路路面宽度一般为
7-10米,道路红线控制为20米。
第六三条
镇域城镇道路
1.
新城内地区遵循《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道路网。
2.
新城外地区中心村道路系统按照《村镇规划标准》(
GB50188-93
)的有关规定建设。
第六四条
公共交通系统
1.
根据《
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
在新城内设置一个一级客运枢纽、一个公共汽车中心站,在新城外设置一个汽车客运站。
2.
一级客运枢纽位于运河东大街和宋朗路交叉口的东南角,占地
3.58
公顷
。
3.
公共汽车中心站位于规划次干三十号街北侧道路与规划主干三号路交叉口的东南角,占地
2.70
公顷
。
4.
镇域内城市公共汽车覆盖不到的农村地区,以农村社区为单位,分别设置乡村汽车客运站,服务半径不超过
1.5KM
。
第六五条
根据《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在新城内设置
4
个公共停车场,分别位于玉带河大街东延街及张采路西侧道路交叉口的西南角(
1.07
公顷
)、运河东大街北侧道路及张采路西侧道路交叉口的西南角(
0.73
公顷
)、运河东大街及规划次干二十二号路交叉口的西南角(
0.67
公顷
)及运河东大街北侧道路及宋朗路东侧道路交叉口的西南角(
0.69
公顷
)。
第六六条
中心村道路系统包括公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1.
公路:东西向的武兴路、滨河西路延长线和南北向新堤路。
(1)
武兴公路西接京唐公路、滨河路,东跨过潮白河至河北。近期对武兴公路道路断面进行改造,实行人车分流,合理设置信号灯和过街设施。
(2)
滨河西路延长线西接通州新城,向东经通柴东路、武兴路至河北。
(3)
新堤路北联通州新城、往南至漷县。
2.
主干路:一横两纵,分别为横向的刘大路和纵向的潞城中路、中心路。
3.
次干路:两横六纵。分别为横向的红门北路和曹大路;纵向的榆武路、水厂西路、运潮路、岔道西路、文化路和侉店东路。
4.
支路:共
8
条支路,分别为生活区和工业区内部交通联系道路。
1.
中心路和刘大路道路红线控制为
45
米
,双向六车道,三块板。
2.
潞城中路道路红线控制为
40
米
,双向六车道,三块板。
3.
次干路道路红线控制为
25
米
。其中,生活性次干路车行路面
17
米
,一块板;交通性次干路车行路面
20
米
,一块板。
4.
支路道路红线控制为
15
米
。
5.
武兴路中心村内路段长
3.6KM
,道路断面与潞城中路断面相同。
6.
新堤路穿越中心村路段长
0.9KM
,仍然采用公路断面,红线宽度控制为
40
米
,远期有条件时改成城镇道路断面。
第六八条
中心村道路详细控制要求见附表
9
“规划潞城镇中心村主要道路一览表”。
第六九条
中心村交通设施规划
4. 广场
:规划两处广场,共占地
1.9
公顷
。
(1)
一处位于村中心红门北路与中心路交叉口的西北角,占地
0.95
公顷
。
(2)
一处位于文化路与武兴路交叉口的西北角,占地
0.95
公顷
。
第七〇条
通州新城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根据《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进行规划建设。本章以下条款,主要针对新城外地区。
第七一条
新城外地区市政设施按照
3
万人(含外来人口)的规模配置。
第七二条
给水工程规划
1.
水源为深层地下水(
-200
米
),严禁农业及其他用途使用。
2.
2020
年中心村日平均用水量为
0.94
万立方米,各农村社区合计用水量为每日
705
立方米,新城外镇域日总用水量为
1.01
万立方米。
3.
规划在中心村东南角新堤路和武兴路交叉口东南部建设占地
2.29
公顷
的新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不小于
1.5万立方米/
日。其中
1.4万立方米为中心村使用,其余水量供应周边农村社区。
4.
水厂水源地位于潮白河西岸兴各庄一带。
5.
水厂周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0
米
的绿化带。
6.
供水干线在中心村内呈环网状分布。
7.
在环网东、南、北预留
5
处对外接口,以便向有条件的周边村庄供水。
第七三条
中心村中水工程规划
1.
潞城中心村日均用中水约
2500
立方米
。
2.
中水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
3.
中心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3
万平方米
,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大于
5
万平方米
,都应建设单独的中水处理设施。
第七四条
中心村雨水工程规划
1.
加强武兴沟的排水能力,将武兴沟向西疏通,连接到北运河。中心村内雨水双方向排放。
2.
有条件时将武兴沟两侧增加砌筑护坡,防止淤积。
3.
保留刘大路北侧的排水渠以及榆武路东侧的排水渠做为中心村内雨水排放的渠道。
4.
镇内保留的沟渠内平时严禁抛弃垃圾及污水排放,沟两侧还应增加绿化,加强景观效果。
5.
其它雨水管线基本呈南北向布置,以武兴沟为排放集中点。
6.
中心村内成规模的建筑区和规模较大的绿地内应建设集水井以便收集雨水,硬化地面应尽量采用透水砖。
7.
镇域内的各沟渠在雨量不大时应关闭闸门防止雨水外流。雨水大时在开闸放水。断面较大的沟渠可建设橡胶坝以便保持沟内的水位。
8.
全区内在水源地和潮白河北运河的堤坝,漫滩上以及各沟渠两侧应加强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第七五条
中心村污水工程规划
1.
将污水处理厂迁址到中心村西南潞城中路以东、曹大路以南,占地
2.55
公顷
,污水处理厂能力为每日
1
万立方米
,达到二级排放标准,处理后的污水主要向北运河排放。
2.
污水处理厂内预留中水处理设施的用地,中远期有条件时建设中水处理系统。
3.
中心村污水管网成枝状分布,以中心路为界分为东西两个排水区。
第七六条
中心村供电工程规划
1.
潞城镇域新城外部分用电负荷为
2.46
万千瓦,其中,农村社区平均负荷为
0.5
万千瓦,合计年用电量为
1.53
亿度。
2.
根据《通州新城规划》中的电力工程规划,将有一条
500kv
的高压线路穿越侉店村。规划调整该线路走老宋郎路东侧、与其平行,从中心村东侧穿过向南,镇域外围走原规划线位。
3.
到
2010
年潞城地区设
2
座
110KV
变电站:胡各庄变电站和侉子店变电站。
(1)
胡各庄变电站按《通州新城总体规划(
2005
年
-2020
年)》升压扩容。
(2)
侉子店变电站由
35KV
升级为
110KV
,变配电能力也将达到
3.15
万
KVA
。
(3)
到
2020
年,侉子店变电站应再次扩容,再增加
1
台
3.15
万
KVA
变压器,使其变配电能力达到
6.3
万
KVA
。
4.
侉子店变电站
110KV
线路由通州台湖
220KV
变电站引出两迴路,线路走向沿原
35KV
线路。
5.
根据潞城中心村负荷要求,布置
10-12
条
10KV
线路。大型企业可布置专用
10KV
线路。
6.
10KV
线路以架空线路为主。大部分
10KV
出线都沿武兴沟北侧布置或沿主干路一侧设置。各
10KV
迴路都考虑向外延长,以便供应周边村庄用电。
第七七条
供热工程规划
1.
本规划将中心村分为
3
个热力负荷区,每个热力负荷区内设一座热水锅炉房,每座锅炉房供热能力在
2-3
万
KW
之间。
2.
锅炉房设置在每个负荷区内的工业小区里,每座锅炉房占地
2
公顷
,各工业小区内的建筑采暖都使用本区热水锅炉房供应。
3.
采暖使用燃气。全中心村整个采暖季节共耗燃气
707
万
m3
,相当于
2707
升
/
秒流量。近期锅炉房燃料以煤为主。
4.
各农村社区以分户式供暖为主。农村社区热力总负荷
1.3
万
KW
。采暖燃料采用多种形式,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沼气。
第七八条
中心村燃气工程规划
1.
规划
2020
年潞城镇中心村年总用气量为
383.5万立方米。农村社区年耗气为8.1万立方米。
2.
镇域新城外部分全年用气量(含采暖用气)
1177.6万立方米。
3.
气源:
(1)
在通州区东堡村附近设一座天然气门站,燃气出口压为
4
兆帕的高压燃气。门站内设置一台高—高压调压器,将
4
兆帕压力的燃气转换成
2.5
兆帕压力的燃气。
(2)
从该站沿东部发展带联络线向南敷设一条压力为
2.5
兆帕的高压燃气管道至中心村。
(3)
在中心村西北角、南刘各庄附近建设一座高—中压调压站,压力由高压调减至
0.2~0.4
兆帕进入中心村燃气管网,该调压站能力应不低于
4000
升
/
秒。
4.
燃气管网:
(1)
潞城中心村燃气管内燃气压力为
0.2~0.4
兆帕,属中压管网。用户直接从中压管上接入,到楼前经中—低压调压栕转换成
0.005
兆帕的低压燃气使用。大用量用户可设中压专用管线,引入小区内或工业区内。
(2)
远期在本区高
-
中压调压站后再建一采暖专用中压燃气管道向村内三座供热锅炉供气。
(3)
中心村内燃气管网在适当的部位设置抽水缸和闸门井,专用线与干线接口处应设置闸阀以便应急时关闭。
第七九条
电信工程规划
1.
2020
年全镇固定电话普及率应达到
50
线
/
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应达到
55
部
/
百人。
2.
电信管网系统为综合管群。中心村所有信息传输业务所需的管线应全部纳入综合管群。包含电信,有线电视,交通信号,公安专网,局间中继,数据用户等多种信息的传输功能。
3.
通信线缆在原有位置上,随新道路的建设,并根据用户密度增加接入点。管群每隔
200-300米处应预留6-8
根横过管。
4.
近期电信局应在原址扩建不小于
2000
平方米
的面积;远期宜在新城外中心村新建,占地不小于
6000
平方米
。
5.
中心村设一个邮局,占地面积不小于
1000
平方米
。
6.
有线电视:
(1)
2020
年本地全镇有线电视的普及率达到
100%
。
(2)
逐步提高本地有线电视的数字化程度。提高电视的传播质量。最终采用数字录播技术。
第八〇条
环境卫生规划
1.
垃圾总量估算:潞城镇域新城外地区日产垃圾
32
吨,年总量
1.18
万吨。其中,中心村
9200
吨;各农村社区
2500
吨。
2.
垃圾处理方式:
(1)
中心村建设
2-4
座密闭式垃圾收集站,每座收集站占地
100
平方米
。
(2)
中心村设一座垃圾压缩处理中转站。日处理垃圾能力不低于
100
吨,占地
8400
平方米
。宜结合防护绿地建设,选址在城镇常年盛行风的下风向。
(3)
压缩后的垃圾运到漷县镇东寺庄垃圾处理厂进行分类筛选处理。不可再利用的垃圾运至西田阳填埋场进行掩埋。
3.
中心村其它环卫设施:
(1)
中心村应配备大型垃圾机动运输车辆
10
部(
4-8
吨运量)。
(2)
设置环卫管理处一处,管理处占地不小于
2000
平方米
。
(3)
街道垃圾收集箱设置:红门北路、中心路北段和文化路北段每
50
米
一个,榆武路和刘大路每
80
米
一个,其它道路每
100
米
一个。
4.
粪便处理:
(1)
2020
年中心村年产粪尿共计
19987
吨,其中粪便
1518
吨。
(2)
中心村产生的粪便运至永顺小圣庙粪便处理厂进行处理。
(3)
中心路、红门北路、文化路,每
300
—
500
米
应建设一座公共厕所。榆武路、水厂西路、岔道西路、武兴路、刘大路及其它支路,每
700
—
1000
米
应建设一座公共厕所。居住区内每
300
—
500
米
应建设一座公共厕所。
第八一条
防洪规划
1.
中心村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
2.
镇内东西向排水沟渠主要有丰榆沟、七级沟、武兴沟和下小沟。南北向主要排水沟渠有丰字沟、减运沟、榆武沟。侉小沟和杜兴沟。
3.
沟渠蓝、绿线:规划以沟渠的上口宽度为蓝线,沟渠两侧绿线宽度见“潞城镇域绿线控制表”。
4.
武兴沟成为本地区内一条重要的泄洪沟渠,应予以清淤疏浚,使之能双向排水,加强本地的防汛能力。
5.
潞城地区周边水系,如潮白河、北运河等的防洪标准已能满足本地中小城镇的防洪要求,因此本次规划不再重新设置。
6.
清理和疏浚各条沟渠。维护主要河流的堤坝,保持牢固,保证行洪时的正常使用。
第八二条
抗震规划
1.
根据《中国地震动态参数区划图》(
GB18306
—
2001
),通州地区建筑抗震标准为基本烈度
8
度,重要的供电、供水、通讯、医疗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学校和各类避难所等建筑物按
9
度设防。
2.
在中心村内利用公园、成片绿地、大型广场等空阔地带开辟为避难疏散场地,每个疏散地服务半径不超过
1
公里
。中心村居民在发生地震或其它重大灾害时也可向周边农田、空地疏散。中心村用地内疏散地一般按照每人
2
平方米
占地安排疏散人员。
3.
中心村和周边重要道路都应列为主要疏散通道,通道上的桥梁、涵洞等设施的抗震标准按
9
度烈度设防。
第八三条
消防规划
1.
根据《通州区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在潞城镇胡各庄西部建设一处消防指挥中心(含特勤消防站),占地
16000
平方米
。特勤消防站占地
5200
平方米
。
2.
中心村建立消防中队(三级消防站),占地
3000
平方米
,兼顾周边村庄的消防工作。
3.
消防水源以中心村内给水管网为主,自然水面为辅。中心村供水干线上每隔
120
米
左右应设置一地下消防栓,消防栓出水口径不小于
150mm
。
4.
中心村内沿街建筑长度大于
150
米
时应设立消防走廊,大型居住区内应设有环状消防通道。
5.
各项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规范要求,健全消防设施建设。
6.
大型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地区,应设立消防控制中心,并编制有应急预案。出现火情或其它紧急情况应有人员疏散和救助方案。
第八四条
人防工程规划
1.
利用中心村周边的农田、林地开辟防空避难所,这些避难所与其它灾害发生时可共用。
2.
建立镇级指挥所。
第八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潞城镇境内的一切建设行为,都必须符合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
第八六条
镇域范围内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充分重视文物和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发掘并延续地方传统文化特色,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第八七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易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文物行政部门,由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区、县文物行政部门,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前当征得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八八条
北运河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河河堤外延
200
米
内为保护范围,任何规划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九条
其余文物根据相应的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严格的保护。
第九〇条
充分重视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对地下文物的保护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开展大型基本建设前应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地下文物保护工作。
第九一条
规划实施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及工程建设,应依法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九二条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和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的绿色产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
第九三条
镇域总体产业发展策略
1.
通州新城:以高端现代服务业为目标,积极发展和提升区域商贸、康体、休闲、娱乐等消费性服务业;大力拓展和延伸金融、商务、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培育和壮大专业会展、出版交易、影视制作、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
2.
中心村:大力促进物流配送产业,以食品加工、服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同时提升中心村的商业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
3.
农村社区:有旅游资源的农村社区,大力发展旅游业。其余社区以第一产业为主,同时为中心村提供农产品原材料。部分工业基础较好的社区,可在现状基础上有控制、有规划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第九四条
新城外地区形成两条产业带、一个中心产业区、四个专业化产业组团的布局结构。
1.
两条产业带:利用潮白河和北运河的资源优势,结合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及休闲度假游,形成两条特色旅游带。
2.
中心产业区:改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环境质量,鼓励工厂向园区集中。以工业园区为依托,以市场为引导,在中心村形成居住以及配套餐饮、娱乐等服务区。
3.
四个专业化产业组团:
(1)
前榆林高效农业组团——以前榆林村为基础,发挥距离中心村较近的优势,大力发展高效农业。高效农业组团应高度注意生态环境的建设,禁止开展一切污染农产品的生产活动,鼓励自然、有机的农业生产,与中心村食品加工与配送企业建立长效机制。
(2)
河八村民俗旅游组团——依托通柴东路的交通优势和紧邻潮白河的生态优势,规划在河八村发展民俗旅游业。积极引导开发村办民俗旅游项目,协调好村庄建设与潮白河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3)
崔家楼林果采摘组团——中心村南部村庄适当整合,形成以崔家楼为核心的社区,大力发展林果采摘与观光业。鼓励发展较好的企业进中心村工业园区。
(4)
太子府农产品加工组团——利用太子府工业基础和临近西集镇的区级工业开发区的区位优势,规划建设以太子府为核心的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组团。
第九五条
中心村产业用地布局见第三一条。
第九六条
规划目标:突出城镇景观特色,以水岸景观、新城行政中心建筑景观、新城外生态农田景观和小城镇景观为基本景观单元组织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创造城乡和谐的富有潞城个性的景观体系。
第九七条
景观控制要点
1.
滨水景观带:严格控制和管理潮白河、北运河滨水景观核心区,对滨水岸线实施保护,并在大堤外沿堤设置
200
米
防护林带。
2.
生态景观区:严格控制城镇外围的生态绿地,禁止乱占耕地的行为,实施特色林地、生态农田保护,以村庄与农田为主的生态型村落风貌作为城镇建设的背景环境。
3.
城镇特色景观区:根据新城内外城镇承担的职能差异建设各具特色的城镇景观,同时保持新城内外城镇风貌的和谐;新城内以秩序井然的行政办公、康体休闲景观为主,新城外以富有活力的村镇工贸、生活景观为主。
4.
景观节点:景观节点分为绿色景观节点、建筑景观节点和新农村示范景观节点。
(1)
绿色景观节点指镇内中心公园、绿化广场、街头绿地等绿色公共空间。
(2)
建筑景观节点指在建筑密集地区形成特色明显的建筑景观。中心村可在村中心区形成商贸建筑景观,在工业园区西部形成以蒙牛乳业为代表的工业建筑景观,在工业园东侧侉店地区形成文化建筑景观。
5.
新农村示范景观节点指选取镇内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编制村庄建设总体规划,从道路布局、住宅形式到村庄树种配置等做详细的景观设计指导,保护村庄自然形成的聚落肌理,控制村民住宅以坡顶为主、层数不高于
2
层,注重村民住宅院落绿化,形成具有北方特色的村庄风貌。
第九八条
通州新城范围内根据《通州新城规划(
2005
年
-2020
年)》完成近期建设目标。本章以下条款主要针对新城范围以外的镇域范围。
第九九条
中心村近期建设目标:初步建立起中心村的空间的发展结构,提升中心村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人口和产业向中心村集中,形成紧凑、集约的空间利用模式,成为新城外镇域范围的中心。
第一〇〇条
中心村近期建设规模:至
2010
年中心村建设用地规模达到
1.95
平方公里。
第一〇一条
中心村近期空间结构:初步形成文化路两侧的服务区;完成武兴路以北工业用地的整理;中心村形成以武兴公路为轴的带形结构。
第一〇二条
中心村道路交通、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
完成中心村内主次干路网的建设,形成中心村发展的骨架,配套建设集散广场以及公共交通设施。
2.
完成图书馆、体育场、职业学校核配套教育设施等的建设,提高中心村的综合服务水平。
3.
根据近期建设的规模和结构要求,保留现状给水与污水处理厂,完成相应的供热、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主次干道路网管道铺设、水厂、污水处理厂、加油站、天然气门站、消防站、变电站及相关线路的建设。
第一〇三条
中心村工业园区建设
1.
工业园区的发展应在现在的基础上,强化土地的管理工作,促进工业的集中和土地的集约利用。
2.
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业园区的服务水平。
第一〇四条
中心村居住组团建设
1.
近期内完成岔道村的拆迁安置工作
2.
中心村居住组团起步建设。
第一〇五条
中心村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详见附表
13
“潞城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2010
)”。
第一〇六条
村庄建设:近期整合河八村等条件成熟的村庄,启动农村社区的试点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开展,探索适合潞城镇的村庄建设模式。
第一〇七条
实施政策与机制
1.
加强规划的地位与作用,严格依法行政,统一规划管理。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2.
严格执行镇域总体规划,保证镇域内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协调、健康、有序地进行。
3.
实施本规划应及时开展详细规划和各专项(专业)规划,指导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把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贯彻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
4.
建立健全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打击力度。
5.
配套完善社会治安管理设施,加强治安巡逻和社会治安管理机制。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公共复杂场所的防控管理、消防、防灾管理工作,增强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6.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以镇域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为基础,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节约使用土地。
7.
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规划意识,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
8.
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庄调整迁并工作,促进中心村和农村社区的发展。
附 录
附表1:潞城镇域土地使用现状统计表(2006)
城镇建设用地
| ||||
类型(大类)
| 类型(中类)
| 面积(公顷)
|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
)
| 占镇域用地比例(
%
)
|
R
居住用地
| R1
一类居住用地
| 34.99
| 7.57
| 6.52
|
R2
二类居住用地
| 92.28
| 19.97
|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8.41
| 1.82
| ||
小计
| 135.68
| 29.36
| ||
C
公共设施用地
| C1
办公用地
| 5.92
| 1.28
| |
C2
商业用地
| 7.88
| 1.70
| ||
C4
体育用地
| 97.26
| 21.04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1.7
| 0.37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2.58
| 0.56
| ||
小计
| 115.34
| 24.96
| ||
M
工业用地
| M1
一类工业用地
| 17.14
| 3.71
| |
M2
二类工业用地
| 55.21
| 11.95
| ||
M3
三类工业用地
| 63.75
| 13.79
| ||
M4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 1.69
| 0.37
| ||
小计
| 137.79
| 29.81
| ||
W
仓储用地
| W1
普通仓储用地
| 6.29
| 1.36
| |
小计
| 6.29
| 1.36
| ||
S
道路广场用地
| S1
道路用地
| 22.78
| 4.93
| |
小计
| 22.78
| 4.93
|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6.48
| 1.40
| |
U2
交通设施用地
| 2.75
| 0.59
| ||
U5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 1.95
| 0.42
| ||
小计
| 11.18
| 2.42
| ||
G
绿地
| G1
公共绿地
| 33.13
| 7.17
| |
小计
| 33.13
| 7.17
| ||
合
计
| 462.19
| 100
| ||
村庄建设用地
| 18.71
| |||
类型(大类)
| 类型(中类)
| 面积(公顷)
| 占村庄建设用地比例(
%
)
| |
R
居住建筑用地
| R1
村民住宅用地
| 855.05
| 64.48
| |
小计
| 855.05
| 64.48
| ||
C
公共建筑用地
| C1
行政管理用地
| 1.72
| 0.13
| |
C2
教育机构用地
| 13.76
| 1.04
| ||
C3
文体科技用地
| 57.59
| 4.34
| ||
C5
商业金融用地
| 10.2
| 0.77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1.21
| 0.09
| ||
小计
| 84.48
| 6.37
| ||
M
生产建筑用地
| M1
一类工业用地
| 6.09
| 0.46
| |
M2
二类工业用地
| 261.95
| 19.76
| ||
M3
三类工业用地
| 16.34
| 1.23
| ||
M4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 34.53
| 2.60
| ||
小计
| 318.91
| 24.05
| ||
W
仓储用地
| W1
普通仓储用地
| 9.19
| 0.69
| |
W2
危险品仓储用地
| 4.27
| 0.32
| ||
小计
| 13.46
| 1.02
| ||
S
道路广场用地
| S1
道路用地
| 51.43
| 3.88
| |
小计
| 51.43
| 3.88
| ||
U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 U1
公用工程用地
| 2.64
| 0.20
| |
小计
| 2.64
| 0.20
| ||
合
计
| 1325.97
| 100.00
| ||
水域和其它用地
| 74.77
| |||
面积(公顷)
| ||||
小计
| ||||
镇域用地总计
| 7086.18
| 100.00
|
附表2:潞城镇区土地使用现状统计表(2006)
胡各庄片区
| 甘棠片区
| ||||
面积(公顷)
| 占镇区用地比例(%)
| 面积(公顷)
| 占镇区用地比例(%)
| ||
R
居住建筑用地
| R2
二类居住用地
| 1.01
| 2.61
| 0
| 0.00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2.12
| 5.49
| 6.29
| 4.10
| |
C
公共建筑用地
| C1
办公用地
| 2.89
| 7.48
| 2.21
| 1.44
|
C2
商业用地
| 3.8
| 9.84
| 0
| 0.00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0.67
| 1.73
| 1.03
| 0.67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1.26
| 3.26
| 1.32
| 0.86
| |
M
生产建筑用地
| M1
一类工业用地
| 2.56
| 6.63
| 14.58
| 9.51
|
M2
二类工业用地
| 7.08
| 18.33
| 48.13
| 31.38
| |
M3
三类工业用地
| 2.21
| 5.72
| 57.75
| 37.65
| |
M4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 0.15
| 0.39
| 1.54
| 1.00
| |
W
仓储用地
| W1
普通仓储用地
| 3.78
| 9.79
| 2.51
| 1.64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T1
公路交通用地
| 5.57
| 14.42
| 6.81
| 4.44
|
S1
道路用地
| 2.88
| 7.46
| 5.85
| 3.81
| |
U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 U1
公用工程用地
| 2.65
| 6.86
| 3.05
| 1.99
|
G
绿化用地
| G1
公共绿地
| 0
| 0.00
| 2.3
| 1.50
|
合计
| 38.63
| 100.00
| 153.37
| 100.00
|
附表3:潞城镇新城外土地使用现状统计表(2006)
城镇建设用地
| 占新城外用地比例(
%
)
| |||||
类型(大类)
| 类型(中类)
| 面积(公顷)
|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
)
| |||
R
居住建筑用地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6.29
| 2.36
| 5.91
| ||
小计
| 6.29
| 2.36
| ||||
C
公共设施用地
| C1
办公用地
| 2.21
| 0.83
| |||
C4
体育用地
| 97.26
| 36.57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1.03
| 0.39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2.58
| 0.97
| ||||
小计
| 103.08
| 38.75
| ||||
M
工业用地
| M1
一类工业用地
| 32.7
| 12.29
| |||
M2
二类工业用地
| 50.92
| 19.14
| ||||
M3
三类工业用地
| 57.75
| 21.71
| ||||
M4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 1.54
| 0.58
| ||||
小计
| 142.91
| 53.73
| ||||
W
仓储用地
| W1
普通仓储用地
| 2.51
| 0.94
| |||
小计
| 2.51
| 0.94
| ||||
S
道路广场用地
| S1
道路用地
| 5.85
| 2.20
| |||
小计
| 5.85
| 2.20
|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U1
供应设施用地
| 3.05
| 1.15
| |||
小计
| 3.05
| 1.15
| ||||
G
绿地
| G1
公共绿地
| 2.3
| 0.86
| |||
小计
| 2.3
| 0.86
| ||||
合
计
| 265.99
| 100.00
| ||||
村庄建设用地
| 17.37
| |||||
类型(大类)
| 类型(中类)
| 面积(公顷)
| 占村庄建设用地比例(
%
)
| |||
R
居住建筑用地
| R1
村民住宅用地
| 516.89
| 66.07
| |||
小计
| 516.89
| 66.07
| ||||
C
公共建筑用地
| C1
行政管理用地
| 1.33
| 0.17
| |||
C2
教育机构用地
| 9.41
| 1.20
| ||||
C3
文体科技用地
| 57.59
| 7.36
| ||||
C5
商业金融用地
| 6.22
| 0.80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1.21
| 0.15
| ||||
小计
| 75.76
| 9.68
| ||||
M
生产建筑用地
| M1
一类工业用地
| 4.35
| 0.56
| |||
M2
二类工业用地
| 136.63
| 17.46
| ||||
M4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 20.13
| 2.57
| ||||
小计
| 161.11
| 20.59
| ||||
W2
危险品仓储用地
| 4.27
| 0.55
| ||||
小计
| 4.27
| 0.55
| ||||
S
道路广场用地
| S1
道路用地
| 24.05
| 3.07
| |||
小计
| 24.05
| 3.07
| ||||
U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 U1
公用工程用地
| 0.24
| 0.03
| |||
小计
| 0.24
| 0.03
| ||||
合
计
| 782.32
| 100.00
| ||||
水域和其它用地
| 76.73
| |||||
面积(公顷)
| ||||||
小计
| 3455.84
| |||||
总计
| 100.00
|
附表4:规划潞城镇域用地汇总表(2020)
新城内
| |||
城镇建设用地*
| 占新城内用地比例(%)
| ||
面积(公顷)
| |||
小计
| 1647.74
| 63.82
| |
水域及其它用地
| 36.18
| ||
面积(公顷)
| |||
小计
| 934.29
| ||
合计
| 2582.03
| ||
新城外
| |||
城镇建设用地
| 占新城外用地比例(%)
| ||
类型(大类)
| 类型(中类)
| 面积(公顷)
| |
C
公共设施用地
| C3
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 0.45
| 2.16
|
C4
体育用地
| 96.81
| ||
合
计
| 97.26
| ||
村庄建设用地
| 6.63
| ||
类型(大类)
| 类型(中类)
| 面积(公顷)
| |
R 居住建筑用地 | R1 村民住宅用地 | 70.1 | |
R2 居民住宅用地 | 47.15 |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6.55 | ||
小计 | 123.8 | ||
C 公共建筑用地 | C1 行政管理用地 | 1.23 | |
C2 商业金融用地 | 7.51 | ||
C3 文体科技用地 | 3.22 | ||
C4 体育用地 | 1.43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0.97 | ||
C6 教育科研用地 | 2.43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1.15 | ||
小计 | 17.94 | ||
M 生产建筑用地 | M1 一类工业用地 | 55.91 | |
M2 二类工业用地 | 25.79 | ||
小计 | 81.7 | ||
W 仓储用地 | W1 普通仓储用地 | 5.58 | |
小计 | 5.58 | ||
TS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T2 交通设施用地 | 0.77 | |
S1 道路用地 | 32.95 | ||
S2 广场用地 | 2.9 | ||
小计 | 36.62 | ||
U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 U1 公用工程用地 | 13.6 | |
小计 | 13.6 | ||
G 绿化用地 | G1 公共绿地 | 16.58 |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3.01 | ||
小计 | 19.59 | ||
合计
| 298.83
| ||
水域和其他用地
| 91.21
| ||
面积(公顷)
| |||
小计
| 4108.06
| ||
合计
| 4504.15
| 100.00
|
注:见附表“2020年新城内城镇建设用地汇总表”。
附表5:规划潞城镇中心村建设用地汇总表(2020)
类型(大类)
| 类型(中类)
| 面积(公顷)
| 占总用地比例(
%
)
| |
R
居住建筑用地
| R2
居民住宅用地
| 47.15
| 20.61
| |
R5
配套教育用地
| 6.55
| 2.86
| ||
小计
| 53.7
| 23.48
| ||
C
公共建筑用地
| C1
行政管理用地
| 1.23
| 0.54
| |
C2
商业金融用地
| 7.51
| 3.28
| ||
C3
文体科技用地
| 3.22
| 1.41
| ||
C4
体育用地
| 1.43
| 0.63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0.97
| 0.42
| ||
C6
教育科研用地
| 2.43
| 1.06
| ||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1.15
| 0.50
| ||
小计
| 17.94
| 7.84
| ||
M
生产建筑用地
| M1
一类工业用地
| 55.91
| 24.44
| |
M2
二类工业用地
| 25.79
| 11.28
| ||
小计
| 81.7
| 35.72
| ||
W
仓储用地
| W1
普通仓储用地
| 5.58
| 2.44
| |
小计
| 5.58
| 2.44
| ||
TS
交通道路广场用地
| T2
交通设施用地
| 0.77
| 0.34
| |
S1
道路用地
| 32.95
| 14.41
| ||
S2
广场用地
| 2.9
| 1.27
| ||
小计
| 36.62
| 16.01
| ||
U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 U1
公用工程用地
| 13.6
| 5.95
| |
小计
| 13.6
| 5.95
| ||
G
绿化用地
| G1
公共绿地
| 16.58
| 7.25
|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3.01
| 1.32
| ||
小计
| 19.59
| 8.56
| ||
合
计
| 228.73
| 100.00
|
注:不包括公路用地19.85公顷(武兴公路、宋郎路、新堤路中心村段)。
附表6:规划潞城镇新城外村庄调整一览表(2020)
规划农村社区
| 撤并的村庄
| 人口规模(人)
| 用地规模(公顷)
|
前榆林
| 后榆林、卜落垡(部分)
| 900
| 13.5
|
崔家楼
| 夏店、肖庄(部分)、大东各庄、小东各庄
| 900
| 13.5
|
太子府
| 谢家楼、康各庄
| 900
| 13.5
|
兴各庄
| 李疃、凌庙、燕山营
| 1000
| 14.7
|
贾后疃
| 武家疃、前疃、东前营
| 1000
| 14.9
|
附表7:新城外村庄发展措施分类表
村庄发展措施
| 实施时间
| 村庄名
| 备注
|
并入中心村
| 近期
| 岔道
| |
远期
| 侉子店、小甘棠、东刘庄
| 近期可保留、限制发展
| |
并入农村社区
| 近期
| 前疃、东前营、夏店、武疃、李疃
| |
远期
| 卜落垡、肖庄、大东各庄、小东各庄、大豆各庄、小豆各庄、康各庄、凌庙、燕山营、后榆林、武窑、谢家楼
| 近期可保留、限制发展
| |
保留发展为农村社区
| 远期
| 崔家楼、太子府、前榆林、贾后疃、兴各庄
| |
并入新城
| 远期
| 东堡、西堡、七级、南刘各庄、八各庄、大甘棠
|
附表8:规划潞城镇新城外地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一览表(2020)
类别
| 学校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规模
| 备注
|
中学
| 甘棠中学
| 6.55
| 30
班
| 扩建
|
小学
| 蒙牛东组团小学
| 2.10
| 18
班
| 新建
|
岔道组团小学
| 2.29
| 18
班
| 新建
|
附表9:规划潞城镇新城外地区主要公共设施一览表(2020)
设施名称
| 位 置
| 规模(公顷)
|
中心村村委
| 刘大路与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
| 1.23
|
市场
| 水厂西路与红门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 1.57
|
文化馆
| 红门北路以北、中心医院西侧
| 1.3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榆武沟东侧集中绿地以东
| 0.98
|
中心医院
| 红门北路与水厂西路交叉口西北角
| 0.97
|
图书馆
| 文化北路与红门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 0.94
|
职业学校
| 武兴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 2.44
|
敬老院
| 水厂西路与刘大路交叉口东南角
| 1.15
|
附表10:规划潞城镇新城外地区市政设施规划一览表(2020)
设 施 名 称
| 位 置
| 规模(公顷)
|
邮局与电信局
| 刘大路与中心路交叉口西南角
| 0.81
|
给水厂
| 新堤路与武兴路交叉口东南角
| 2.29
|
污水处理厂
| 曹大路与北运河北堤路交叉口东南角
| 2.55
|
垃圾压缩处理中转站
| 污水处理厂东侧
| 0.84
|
电视发射塔
| 武兴路与潞城中路交叉口西北角
| 0.4
|
1
号热水锅炉房
| 刘大路以南、蒙牛东侧
| 1.82
|
2
号热水锅炉房
| 洪门北路以南、何善贞综合食品有限公司东侧
| 2.13
|
3
号热水锅炉房
| 武兴路与新堤路交叉口西南角
| 1.77
|
110KV
变电站
| 武兴路与侉店东路交叉口西南角
| 0.43
|
消防中队
| 红门北路与水厂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 0.32
|
1
号加油站
| 武兴路以南、白玉食品西侧
| 0.27
|
2
号加油站
| 武兴路以南、3号热水锅炉房西侧
| 0.22
|
天然气门站(含高-高压调压站)
| 东堡村附近
| 0.8
|
高-中压调压站
| 中心村西北角、南刘各庄附近
| 0.1
|
附表11:规划潞城镇中心村主要道路一览表(2020)
编号
| 道路名称
| 起讫点
| 长度(米)
| 断面形式
| 红线宽度(米)
| 其中
| 备注
| ||||
机动车道
| 分隔带
| 非机动车道
| 人行道
| ||||||||
1
| 中心路
| 滨河西路延长线至武兴路
| 1004
| 三块板
| 45
| 11*2
| 3*2
| 4.5*2
| 4*2
| 3
米
的分隔带内可设港湾公交停靠站;
刘大路以北路段预留线位,远景建设
| |
2
| 刘大路
| 潞城中路至新堤路
| 2673
| 三块板
| 45
| 11*2
| 3*2
| 4.5*2
| 4*2
| 3
米
的分隔带内可设港湾公交停靠站
| |
3
| 潞城中路
| 滨河西路延长线至武兴路
| 1103
| 三块板
| 40
| 11*2
| 1.5*2
| 4.5*2
| 3*2
| ||
4
| 武兴路路城镇段
| 潞城中路至侉店东路
| 3642
| 三块板
| 40
| 11*2
| 1.5*2
| 4.5*2
| 3*2
| ||
5
| 红门北路
| 榆武路至新堤路
| 2729
| 一块板
| 25
| 7.5*2
| 2*2
| 3*2
| |||
6
| 文化北路
| 滨河西路延长线至武兴路
| 1053
| 一块板
| 25
| 6*2
| 2.5*2
| 4*2
| 刘大路以北路段预留线位,远景建设
| ||
7
| 文化南路
| 武兴路至曹大路
| 403
| 一块板
| 25
| 8*2
| 2*2
| 2.5*2
| |||
8
| 侉店东路
| 新堤路至武兴路
| 576
| 一块板
| 25
| 7.5*2
| 2*2
| 3*2
| |||
9
| 榆武路
| 滨河西路延长线至曹大路
| 1609
| 一块板
| 25
| 北段
| 6*2
| 2.5*2
| 4*2
| 以武兴路为分界线,刘大路以北路段预留线位,远景建设
| |
南段
| 8*2
| 2*2
| 2.5*2
| ||||||||
10
| 水厂西路
| 滨河西路延长线至武兴路
| 1270
| 一块板
| 25
| 8*2
| 2*2
| 2.5*2
| 刘大路以北路段预留线位,远景建设
| ||
11
| 运潮路
| 武兴路至曹大路
| 372
| 一块板
| 25
| 8*2
| 2*2
| 2.5*2
| |||
12
| 岔道西路
| 滨河西路延长线至曹大路
| 1699
| 一块板
| 25
| 北段
| 6*2
| 2.5*2
| 4*2
| 以武兴路为分界线;
刘大路以北路段预留线位,远景建设
| |
南段
| 8*2
| 2*2
| 2.5*2
| ||||||||
13
| 曹大路
| 北运河北堤路至宋郎路
| 3629
| 一块板
| 25
| 8*2
| 2*2
| 2.5*2
|
附表12:潞城地区沟渠防洪等级一览表(2020)
沟名
| 长度(KM)
| 上口宽(M)
| 流量(M3/S)
| 防洪年限(年)
|
榆武沟
| 3.8
| 28.5
| 10
| 20
|
武兴沟
| 7.1
| 24--29
| 10
| 20
|
侉小沟
| 4.7
| 16
| 8
| 20
|
丰字沟
| 3
| 15
| 20
| |
减运沟
| 4.9
| 10.6
| 10
| |
刘大沟
| 2.8
| 9.4
| 10
| |
下小沟
| 4.3
| 10.5
| 10
| |
杜兴沟
| 3.5
| 12.2
| 10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备注
|
道路
| 武兴路
| 修整、改断面
| ||
潮白河南堤路
| 修整,路面硬化
| |||
红门北路
| 新建
| |||
新堤路
| 新建
| |||
岔道西路
| 新建
| |||
水厂西路
| 新建
| |||
运潮路
| 新建
| |||
中心路
| 向北延伸
| |||
文化路
| 向北延伸
| |||
市政设施
| 热水锅炉房
| 新建
| 现状工业区内
| |
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曹大路与北运河北堤路交叉口东南角
| ||
甘棠变电站
| 扩容
| 原址
| ||
发射塔
| 新建
| 潞城中路与武兴路交叉口西北角
| ||
天然气门站
| 新建
| 潞城中路西侧
| ||
垃圾压缩处理中转站
| 新建
| 污水处理厂东侧
| ||
公共设施
| 职业学校
| 新建
| 岔道村东侧
| 结合起来建设,形成近期服务中心
|
小学
| 新建
| |||
体育场
| 新建
| |||
图书馆
| 新建
| |||
街头绿地
| 新建
| |||
居住用地
| 岔道居住组团
| 拆迁岔道村、平整土地、招商引资
| 岔道村及周围地区
| |
农村建设
| 贾后疃社区
| 整合贾后疃、武家疃、李疃,集中建设农民社区
| 贾后疃
| 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
|
附表14:2020年新城内城镇建设用地汇总表
类型(大类)
| 类型(中类)
| 面积(公顷)
|
R
居住建筑用地
| R1
一类居住用地
| 62.67
|
R2
二类居住用地
| 219.92
| |
R3
三类居住用地
| 45.91
| |
小计
| 328.5
| |
C
公共建筑用地
| C1
行政办公用地
| 140.37
|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 24.65
| |
C3
文化娱乐用地
| 119.03
| |
C5
医疗卫生用地
| 40.23
| |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 18.56
| |
小计
| 342.84
| |
S
道路广场用地
| S1
道路用地
| 451.59
|
小计
| 451.59
| |
T
对外交通用地
| T1
铁路用地
| 0.6
|
T2
公路用地
| 48.9
| |
小计
| 49.5
|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小计
| 25.16
|
G
绿地
| G1
公共绿地
| 175.09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275.06
| |
小计
| 450.15
| |
合
计
| 1647.74
|
注:根据《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潞城镇域内部分统计汇总。
附表15:2010年新城内城镇建设用地汇总表
类型(大类)
| 类型(中类)
| 面积(公顷)
|
R
居住建筑用地
| R1
二类居住用地
| 57.69
|
小计
| 57.69
| |
C
公共建筑用地
| C1
行政办公用地
| 66.49
|
C3
文化娱乐用地
| 118.45
| |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 8.91
| |
小计
| 193.85
| |
S
道路广场用地
| S1
道路用地
| 451.59
|
小计
| 451.59
| |
T
对外交通用地
| T1
铁路用地
| 0.6
|
T2
公路用地
| 48.9
| |
小计
| 49.5
| |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小计
| 25.16
|
G
绿地
| G1
公共绿地
| 82.61
|
G2
生产防护绿地
| 275.06
| |
小计
| 357.67
| |
合 计
| 1135.46
|
注:根据《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潞城镇域内部分统计汇总。
附表16:潞城镇域绿线控制表
河流、高压线或道路名称
| 绿线规定
|
潮白河
| 河堤外侧200米
|
运潮减河
| 河堤外侧200米
|
北运河
| 河堤外侧200米
|
榆武沟
| 共50米
|
刘大沟
| 共32米
|
武兴沟
| 共25米
|
现状500KV高压线
| 共120米
|
规划500KV高压线
| 共190米
|
六环路
| 共250-350米
|
张采路
| 共200米
|
新宋郎路
| 道路两侧各20米
|
新堤路
| 道路两侧各20米
|
通柴东路
| 道路两侧各20米
|
中心路
| 道路两侧各10米
|
刘大路
| 道路两侧各10米
|
文化路
| 道路两侧各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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