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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2020-2021年度保障房营利性配套、高精尖产业用地等地价评估机构比选邀请

  • 日期:2020-08-27 17:28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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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2020-2021年度

保障房营利性配套、高精尖产业用地等地价评估机构

比选邀请


1、项目比选概况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市规自委《关于完善保障房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审批有关事宜的函》(京规自函〔2020592号)、《关于完善保障房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108号)要求,自202051日起,除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驻京部队以及跨区的保障房项目外,保障房项目居住用地范围内配建的营利性住宅配套服务设施,与住宅不可分割的,可按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由区政府审批。

另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关于印发〈关于高精尖产业项目供地程序及降低用地成本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9号),高精尖产业用地的供地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区县政府。

以及在合同年度内,市规自委下放权限项目中涉及地价评审的事项。

以上协议出让地价款的确定,按照市规自委工作要求,由分局按规定委托地价评估机构,待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将评估报告及有关材料报市规自委地价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审核。

2、比选内容

比选内容包括:机构资质、团队实力、单一项目报价、服务方案、工作业绩、服务承诺等内容。

3、单一项目评估收费报价

按投标人所报投标单价,单一项目委托评估收费不超过3.5万元。

4、项目执行时间  

2020-2021年度。

5、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受托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应按土地估价相关规定,独立、客观、按时完成受托土地估价工作,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含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相关附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应对其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含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相关附件承担责任,由于土地估价报告(含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相关附件原因造成损失,受托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应负责赔偿。

受托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含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相关附件仅提供给委托方,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对外提供。

受托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应按委托方要求完成土地估价报告(含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的电子化工作。

6、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评估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申请书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93160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徐庄路9号院1号楼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结果

我单位经过比选后将会对中选单位发出确认函,未中选单位将以电话形式进行告知。

8、比选人相关信息:

比 选 人: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徐庄路9号院1号楼              

联 系 人: 胡其元  联系电话:010-67412285

日   期: 2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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