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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延长有效期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解读

  • 日期:2026-08-05 10:45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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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我委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系统性清理。

二、工作原则

我委对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同法律法规不一致,同党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者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或者替代的,予以废止;对有效期届满且不需要继续执行的,宣布失效;对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需要继续执行的,予以延长有效期。

三、主要内容

经集中清理,共废止文件106件,宣布失效文件2件,延长有效期文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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