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与市税务局于2022年4月1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为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项目提供“交房即交证”服务的通知》(京规自发〔2022〕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随着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工作的大力推进,老百姓“办证难”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点关注。2021年“房产证办理难”问题被列入了“每月一题”的第一议题,在化解存量的同时,市领导亦将焦点关注到如何遏制增量上。北京市将探索“交房即交证”路径列入优化营商环境5.0改革任务中,最大限度地优化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与申报缴税业务流程、减少时滞,从根本上破解“房产证办理难”问题,从而有效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交房即交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交房即交证”适用于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且尚未向购房人交房的项目,且对“交房即交证”适用条件进行了规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补充协议),并开具全款发票。
三、“交房即交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在项目交房前,购房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或掌上电子税务局申报并缴纳契税,获取电子完税证明,同时由开发企业统筹组织购房人采集信息并提交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后提供集中批量登记制证服务。
在项目交房时,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交房现场予以“交房即交证”,相关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在交房现场提供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通知》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提高服务意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为开发企业与购房人提供快捷、便利的缴税登记服务。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税务部门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密切协作,强化协同,确保上下一盘棋、统筹推进。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对“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要广泛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