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至8月25日,我局对新兴盛危改一级开发地块(0111-077、0111-084、0111-085)B2商务用地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5份,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委(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 公众反馈意见:项目临近41号住宅楼的办公楼高度为36米,高度过高,影响住户合法日照权益。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公示方案A3号楼建筑高度与挂牌文件一致。本项目与东侧相邻住宅日照间距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城市居住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为大寒日日照时数≥2小时,项目建成后,未对东侧相邻住宅在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日照标准上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新兴盛危改一级开发地块(0111-077、0111-084、0111-085)B2商务用地开发项目设计方案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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