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3日,我分局对通州区芙蓉花园项目商业金融地块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39条,共涉及10个方面,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公示方案调整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已于2026年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本次结合北侧京贸国际城居民提出与住宅楼建筑间距过近的反馈意见以及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我单位对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主要调整内容为(1)将建筑主体整体向南平移约1.5米,相应与北侧现状京贸国际城小区5号楼、6号楼建筑间距增加约1.5米;(2)优化1#雨水调蓄池位置及深度、2#雨水调蓄池容积及深度;(3)优化绿地率、防火分区等。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上述调整(1)属于正向调整,可在一定程度降低本项目对北侧既有住宅的日照影响;(2)(3)对规划实施无较大影响,予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筑高度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地块于2008年曾取得过《规划意见书(条件)》,规划建筑高度控制为80米。2023年起,我们委托了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规划进行了重新优化,对周边区域建筑高度与城市形象进行分析,同步考虑了对北侧居住小区影响,将建筑高度由原80米优化为36米(局部60米),相关规划指标已取得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0102街区FZX-0102-0017等地块规划条件的审查意见》。本次建筑设计方案中对建筑形态、体量进一步优化,采用高低错落的建筑组合形式,主体建筑高度为34.81米,东侧局部建筑高度为57.15米。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筑间距与建筑日照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拟建建筑为遮挡建筑,北侧京贸国际城3、5、6号楼现状住宅为被遮挡建筑,拟建与现有建筑间考虑了消防间距、日照间距及生活私密性间距要求。具体情况为:拟建建筑与东北侧3号楼的距离约60米,与北侧5号楼的距离(西侧主体建筑约100米、东侧局部建筑约96米),与北侧6号楼的距离为64米,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高层民用建筑与高层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小于13米的距离要求。满足《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中两建筑的长边相对的,不小于18米的距离要求。本项目方案严格遵照《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中关于南侧建筑对北侧住宅间距和日照影响的设计要求,按北侧住宅首层大寒日满窗日照满足2小时、建筑间距按1:1.7间距比例进行控制。本项目参照《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DB11/T 1627-2019),经用两款日照分析软件(众智日照、斯维尔日照分析软件)测算,周边现状住宅采光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等相关规范标准的日照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机动车出入口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已取得《关于北京市通州区芙蓉花园项目商业金融地块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副中心管委会函〔2025〕134号),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低等级道路朝晖北街(城市支路)上,开口位置与相邻交叉口道路红线交点距离满足城市支路需大于30米要求。考虑到可设置出入口位置、方向等交通影响因素,在本次设计方案中,地块出入口尽量靠西侧布置,与京贸国际城南门错开约18米,以利于增加交通缓冲,降低对周边居民交通出行的影响。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周边道路实施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北侧朝晖北街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5米,为我单位开发建设京贸国际城住宅项目的代征道路用地。东、南侧朝晖西街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5米。为加快推动项目周边道路实施,改善交通出行环境,我单位拟腾退约2780平方米自有土地用于道路实施建设。由新城基业公司作为朝晖西街、朝晖北街道路实施主体,开展道路设计方案编制,拟随本项目同步实施。我单位配合做好代征道路移交、土地腾退等相关工作。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6、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雨水调蓄池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雨水调蓄池按照《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21)标准设计,施工期间将严格落实结构防渗、基坑防护等工程安全措施,施工质量验收执行《海绵城市调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11/T2236-2024)等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后续由建设单位负责定期检测、清淤等运维工作。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7、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光污染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外立面通过选用高透低反射率的双层中空LOW-E玻璃,不采用镜面玻璃等高反光材料,有效降低日间眩光和光污染影响。楼体的夜景照明面向周边住宅区域不使用直射型泛光灯具,不布设高亮度动态LED广告设施,采用照明分时控制系统,夜间按时段关停景观照明。
分局意见:有关光污染、夜景照明问题,以城市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8、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施工期间空气污染及噪音扰民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1)在施工过程中,我单位将加强对施工车辆的出入管理,保证周边居民安全正常出行。(2)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国家及地方标准进行管理,对扬尘、噪音、震动、光污染等施工扰民内容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分局意见:有关施工期间空气污染及噪音扰民问题,以住建、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9、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施工将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相关规范及管理规定,落实过程质量检验、安全防护、扬尘噪声管控等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全过程监督,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分局意见:有关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10、公众反馈意见:关于环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2年本)》(以下简称《细化规定(2022年本)》),该项目不属于《细化规定(2022年本)》房地产业目录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分局意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问题,以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三)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通州区芙蓉花园项目商业金融地块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