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4日,我局对通州区友谊饲料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8份,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日照影响问题。关于影响北侧云景西里南区31号楼、32号楼、36号楼、37号楼、43号楼及云景里南区甲21号楼采光日照,建议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审核清楚,避免后续矛盾引发更大的影响,建议该项目11号楼、12号楼向北平移,使12号楼与云景西里南区43号楼在南北方向平齐。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规定,北京市属于“气候区划Ⅱ区”,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且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2小时的日照要求。通州区友谊饲料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友谊恒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北京市住宅产业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清华建筑日照分析软件开展日照分析,日照分析结果显示本项目建成后,不影响周边住宅楼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有关日照标准要求。关于建议将11#、12#保租房楼向北平移,在现有规划条件下,经日照软件测算,对北侧其他现状建筑日照有影响。
我局意见:根据目前北京市规划管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对其提供的设计图纸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设计单位在该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已注明“本项目设计方案保障性租赁租房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日照标准。按照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因云景西里南区43号楼东侧墙体与围墙间距过窄,造成人员通行不便,是否可以将该局部围墙东移1米;加高东侧地块隔离挡土墙,增设隔音降噪构造。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云景西里南区43号楼东侧围墙为本项目西边界用地红线,同为云景西里南区东边界用地红线,东侧地块围墙为本项目与云景里南区得用地红线边界线,均为现状围墙,非本项目建设内容。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筑间距问题,依据公示图纸该项目新4号、2号楼将影响北侧的32号和31号楼采光,建筑间距核算问题;新建保障房项目与云景西里南区现有住宅之间的楼间距,是否完全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住宅建筑间距相关规范标准。明确新建楼栋与云景西里南区36号楼等南侧现状住宅的最小水平间距、垂直高差数据,请说明该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是否已按规范完成周边既有住宅的间距合规性核验。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及《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建筑间距测算,板式建筑正南北方向间距系数不低于1.7倍建筑高度的规定,塔式建筑正南北方向间距系数不低于1.2倍建筑高度,东西方向建筑间距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所有楼高度及与云景西里南区36号楼等南侧现状住宅最小间距均已在本次采信的总平面图中标注,本项目西侧拟建建筑规划正负零为22.2-22.5米,云景西里南区正负零约为22.8-22.9米,云景西里南区正负零高于本项目规划正负零,高差约0.3-0.5米。本项目与周边既有住宅的间距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及《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反馈意见:建议将地块东侧中部楼栋整体向西偏移,加大与云景里南区甲21号楼的水平退让距离,提升缓冲空间。正对云景里南区甲21号楼的新建楼栋加大南北错位布局,错开本楼栋西向中间户的直视视线。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7号楼与云景里南区甲21号楼间距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及《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若向西或者南北偏移,影响与其他建筑的消防间距,压缩内部道路及配套设施空间,导致其他建筑间距不足。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委(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 加宽东侧隔离绿化带,多种植高大常绿乔木,弱化山墙视觉压迫,优化降噪、遮光缓冲效果。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已在7号楼与云景里南区甲21号楼之间规划了隔离绿化带,并配置乔木绿化。
我局意见:关于居住区种植内容,不属于本次公示范围事项,建议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管控要求,22:00-次日6:00禁止高噪音施工,增加扬尘喷淋设施。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北京市施工管理的工作要求文明施工。
我局意见:现场施工需根据国家法规及施工规范执行,不属于本次公示范围事项,建议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
三、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通州区友谊饲料厂保障性租赁租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