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0日至9月29日,我局对北京市顺义区M15号线顺西路-府前街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SY00-0101-0318-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份,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 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规划方案设计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按照《关于顺义区M15号线顺西路-府前街站D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SY00-0101-0318-1地块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顺)供审函[2025]0005号)及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的要求开展设计,满足上述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2. 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开敞阳台、防火挑檐、设备平台等规划使用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要求设置开敞阳台,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10%,进深不大于1.8米。本项目防火挑檐仅用于消防使用,设备平台仅用于放置设备使用,相关空间为开敞空间,未按活荷载进行结构设计,未预留今后封闭的相关设施。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3. 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公示材料信息不全面的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符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众参与的通知(试行)》(京规自发〔2022〕319号)的相关要求,对项目区位及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二、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M15号线顺西路-府前街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SY00-0101-0318-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