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要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现将顺义区七分干渠、城北减河、江南渠3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予以公示。
七分干渠自然资源登记簿.pdf
城北减河自然资源登记簿.pdf
江南渠自然资源登记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