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登记公告历史信息 > 证书作废公告历史信息

证书作废公告(朝阳区)

  • 日期: 2015-06-19 00:00
  • 来源:
  • 字号:
  • 分享: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5)朝民初字第00820号民事判决书,我委已将坐落在 朝阳区和平街十四区21号楼6层1单元601房屋过户至姚丽英、姚丽梅、姚丽珍、姚丽祥名下。原房屋所有权人姚金成持有的 京房权证朝私成本字第020648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已注销。因申请人姚金成未能将上述所有权证书交回,现公告 京房权证朝私成本字第020648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