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判决)及西城区人民法院(2015)西执字第28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协助执行事项,我委已将坐落在西城区百万庄丑区2层9门4 的房屋登记在赵尔文、赵幼文、赵宁、赵亚文、付纪红名下,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 X京房权证西字第164525、164526、164527、164528、164529号。原房屋所有权人赵平持有的京房权证西私字第35529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已注销。因原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将上述证书交回,现公告京房权证西私字第35529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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