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顺民初字第11688号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顺民申字第00003号,将沈涧秋名下位于顺义区义宾南区甲1号楼6层一单元602(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顺字第208039号)过户至杨德清名下,原房屋产权证作废。
现公告权利人为李鹏,坐落于顺义区义宾南区甲1号楼6层一单元602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顺字第20803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北京市顺义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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