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西执字第10462号、2015年12月4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西执字第10462号、2015年10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西民初字第27490号,北京市西城区孝友胡同53-55号2幢北房四间,西数第三间、第四间房屋过户至高德庆名下。
因原证未交回,现公告权利人为李佩芳,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孝友胡同53、55号2幢1层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号为西城字第1197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201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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