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常勇持有的证号为:京房权证海私移字第0009557号房屋所有权证,已于2006年3月16日被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注销,因注销房屋所有权证书决定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请持证人见此公告后向北京市海淀区建设委员会交回被注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6年5月23日
注销房屋所有权证决定书
京建法权注字【2006】第9号
常勇:
你依据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与武建文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申请房屋转移登记,领取了京房权证海私移字第0009557号《房屋所有权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5)海民初字第6228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民终字第096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武建文与常勇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依据上述法律文书及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委决定注销你持有的京房权证海私移字第0009557号《房屋所有权证》。
请你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交回海淀区建设委员会。逾期不交回的,我委将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00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