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编号:202458
为加强划拨用地管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决定划拨朝阳区东坝边缘集团剩余可开发区域南区土地一级开发和整理项目18号地、19号地代征道路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项目用地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本次拟按划拨供地的建设项目名称:朝阳区东坝边缘集团剩余可开发区域南区土地一级开发和整理项目18号地、19号地代征道路;用地位置:朝阳区东坝乡;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类型:城市道路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82468.27平方米(其中18号地代征道路41618.11平方米、19号地代征道路40850.16平方米)。
二、公示时限: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京朝大厦
联系电话: 010-58670352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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