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京石土协字〔2016〕0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石景山区实兴大街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I区1605-650地块
宗地面积:3.26公顷
规划建筑面积(地上):7.82万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研发设计用地(B23)
容 积 率:2.4
拟出让年限:5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30日。
三、申请条件
该地块位于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和北京保险产业园所辖范围内,用地项目需符合园区产业功能定位。意向用地者应为保险业公共基础设施和综合性服务平台类公司。
意向用地者另需提交园区管委会同意准入文件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同意意向用地者项目参照金融后台项目政策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的书面认可意见。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66号
邮政编码:100043
联 系 人:刘丽娟 联系电话:68861419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