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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京怀规自协字[2025]01号)

  • 日期: 2025-05-27 09:24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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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怀柔科学城HR00-0213-6013、6014、6015地块位于怀柔科学城HR00—0213街区东部。(东至沙河西路;南至京密北四街;西至杨雁东二路;北至乐园南二街。)

宗地面积:约7.17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研发用地

容积率:2.05

规划建筑规模:约14.7万平方米

建筑高度:30米

拟出让年限:20年

怀柔科学城HR00-0213-6013、6014、6015地块最终范围、用地规模以钉桩为准、建筑规模等指标以规划审批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产业定位

属于《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2018年版)》范围,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及怀柔区产业发展定位。

(二)产业监管要求

意向主体须前置与怀柔区政府就履约监管协议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三)主体资格

1.意向主体应承诺项目符合《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2018年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及怀柔区产业发展定位。

2.为更好推动该项目协议出让公示工作,保证后期项目有序推进,要求意向主体需持北京市怀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同意项目准入的意见后方可申请。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5日。

四、意向主体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准入意见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主体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主体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7号规自分局

邮政编码:101400

联 系 人:吕娜、孙颖

联系电话:010-69681896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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