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规自协字[2025]05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HD00-0803-0005、0007、0033 地块;三个地块宗地总面积约46883平方米,其中HD00-0803-0005地块宗地面积约18410平方米、HD00-0803-0007地块宗地面积约17328平方米、HD00-0803-0033地块宗地面积约11145平方米;三个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地上总建筑规模约137306平方米,其中HD00-0803-0005地块地上建筑规模约55230平方米、HD00-0803-0007地块地上建筑规模约51984平方米、HD00-0803-0033地块地上建筑规模约30092平方米;出让年期20年;规划用地性质:B23 研发设计用地(具体数据以规划文件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7月11日。
三、申请条件
(一)产业定位: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时适当引入金融科技、科技金融,和文化科技融合企业以及 AI 产业。
(二)意向用地主体资格: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 号)文件要求的科技企业。
(三)产业监管要求:意向购地主体须前置与海淀区政府就产业履约监管协议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人:张傲男 联系电话:010-67412496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