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规自协字[2025]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海淀区翠湖科技园HD00-0124-0015-01地块;宗地面积:126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地上建筑规模16500平方米;出让年期20年;规划用地性质: B23研发设计用地(具体数据以规划文件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21日。
三、申请条件
(一)产业定位:地块围绕海淀区数字经济发展,以“电力数据共享流通、电力数据价值创造”为主线,以可信智能算力平台为底座,聚焦数据要素流通、新型电力系统管理、双碳监测服务、智慧城市创新、光明人工智能大模型等相关领域,打造数据安全、可信、开放、共享的城市能源数据空间,促进能源、政务、行业、园区等多元数据要素流通,推动“电-算-数”协同发展,形成数据共享、能源高效、绿色友好、开放互动的数字能源新生态。
(二)意向用地主体资格: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文件要求的科技企业。
(三)产业监管要求:意向购地主体须前置与海淀区政府就产业履约监管协议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141
联系人:徐睦
联系电话:010-67412480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