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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京昌土协字〔2025〕001号)

  • 日期: 2025-04-30 14:10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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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昌土协字〔2025〕001号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昌平区百善镇中心西部地块一级开发项目A地块项目CP01-0901-0020-1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未来科学城西区,具体四至为:东至规划CP01-0901-0020地块、南至规划善怡街、西至规划CP01-0901-0021地块、北至CP01-0901-0020地块。

宗地面积:约0.28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U14供热用地

容 积 率:容积率0.43,建筑控制高度8.8米。

拟出让年限:50年

规划设计情况: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已取得市政府批复,已取得“多规合一”初审意见的函。

最终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规模、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以规划最终审定文件为准。

拟用地项目应符合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关于项目准入的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运营开发综合能源项目的技术能力,经营范围为具有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2.引入能源项目应具备上传供能、用能等相关数据至未来科学城能碳监测平台的能力。

3.引入能源项目应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热力生产和供应管理措施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使用建设的,均可持书面申请(明确符合准入条件,并作出承诺接受履约监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项目准入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9号

邮政编码:102200

联 系 人:张金禄

联系电话:010-80105993, 010-69707576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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