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自然资源管理 > 土地出让 > 新增项目用地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 昌平新增项目用地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北京市昌平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京昌土协字〔2024〕002号)

  • 日期: 2024-05-28 16:17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 字号:
  • 分享:

北京市昌平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京昌土协字〔2024〕002号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昌平区CP01-0801-0039、0040地块位于史各庄街道,具体四至为:北至七辛中街南边界,西至朱辛庄东路道路中心线,东至明珠二路道路中心线,南至辛庄中街北边界。

宗地面积:3.49公顷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8.73万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M4工业研发用地

容 积 率:2.5

拟出让年限:20年

建筑高度为60米(CP01-0801-0040地块建筑高度局部可至76米);明珠三路道路红线范围内,两地块建筑进行多处连通,连通分别位于建筑标高-14.5米、+6.5米和+35米处,总用地面积约为0.18公顷,最低点到最高点距离分别为11.3米、4.5米和8.5米,连通处建筑规模与CP01-0801-0039、CP01-0801-0040地块统筹核算。

最终容积率、建筑规模、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以规划最终审定文件为准。

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引领、示范应用、集聚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力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打造国际领先的千亿级产业集群,助力昌平区成为数字化赋能行业“新一极”,该用地引入项目应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向的高精尖项目,项目准入条件要求如下:

1.用地意向者或其所属集团公司需就满足昌平区准入条件同时接受履约监管做出书面承诺,并取得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同意准入的书面意见。

2.用地意向者或其所属集团公司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企业,须为本地块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AIGC大模型、鸿蒙国产信创行业领军企业研发总部,研发人员不少于2500人,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26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明确符合准入条件,并作出承诺接受履约监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项目准入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9号

邮政编码:102200

联 系 人:张金禄

联系电话:80105993,69707576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2024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