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
京规自兴协字〔2023〕0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大兴区;
宗地面积:12586.28平方米;
现状总建筑面积:26452.88平方米(含人防面积),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5534.82平方米(含人防面积),地上经营性建筑面积25424.55平方米(住宅22468.12平方米,商业2956.43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居住及配套商业;
容积率:2.0;拟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3年8月31号—2023年9月30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2600;
联系人:张宏超;联系电话:69261321。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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