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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我市固体矿产和矿泉水资源矿业权审批工作的公告

  • 日期: 2020-07-24 16:01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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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保护首都生态环境和节约利用资源,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停止我市固体矿产和矿泉水企业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新立审批;现有采矿权到期后,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审批。

各固体矿产、矿泉水开采企业在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将予以公告注销。各固体矿产、矿泉水开采企业要认真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义务,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关于我市固体矿产和矿泉水资源矿业权审批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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