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10-55594557。
附件:《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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