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工作及其著录标准化,是实现地质资料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建立统一的地质资料档案信息管理网络,开展地质资料档案信息报道与交流,充分发挥地质资料档案在我国地质科学技术工作中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 3792.1-1983《文献著录总则》的原则,按照DA/T 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的基本格式、内容、方法及规则,结合地质资料档案的特点及著录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制订。
本标准以地质档案原本、地质成果资料及地质实物资料为著录信息源,是地质资料档案进行著录的规则。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从 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地矿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处、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全国地质资料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雁南、钟薇、解云峰、强新、黄冰。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2000年12月6日。
本标准为第一次制订。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资料档案的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方法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资料)馆(室)对所保存的各类地质资料档案的著录。
本标准不包括地质资料档案目录组织的方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792.1-1983 文献著录总则
DA/T 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
GB/T 15418-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GB/T 7156-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GB/T 2260-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4880-1991 语种名称代码
GB/T 12462-1990 世界海洋名称代码
GB/T 5659-1981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在编制地质资料档案目录时,对地质资料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3.2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项目:揭示地质资料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是构成地质资料档案条目的最基本的数据单元。包括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文种与语种项、密级与保管项、时间项、特殊细节项、载体形态项、子目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
3.3 地质资料档案条目: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的结果,是反映地质资料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项目的组合。
3.4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格式:地质资料档案著录项目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3.5 地质资料档案目录:按照一定的原则、次序和方法,编排组织成具有一定体系的地质资料档案条
目组合,是地质资料档案管理、检索和报道的工具。
3.6 地质资料档案载体:指用以记录和储存地质科技、信息的各种介质。
4 著录项目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项目共分9个大项,每项又分若干著录单元(小项),共35个著录单元(小项)。
4.1 题名与责任说明项
4.1.1 正题名
4.1.2 并列题名*
4.1.3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的文字*
4.1.4 文件材料编号*
4.1.5 责任者
4.1.5.1 形成(提交)单位
4.1.5.2 编著者
4.1.5.3 评审机构
4.1.6 附件*
4.2 稿本文种与语种项
4.2.1 稿本
4.2.2 文种*
4.2.3 语种*
4.3 密级与保管项
4.3.1 密级
4.3.2 保管期限*
4.3.3 保护期
4.3.4 原本保存单位及地点
4.3.5 实物保存单位及地点
4.4 时间项
4.4.1 形成(提交)时间
4.4.2 起止日期*
4.4.3 评审时间*
4.4.4 汇交时间*
4.5 特殊细节项
4.5.1 投资主体
4.5.2 地理坐标
4.6 载体形态项
4.6.1 载体类型*
4.6.2 数量及单位*
4.6.3 规格*
4.7 子目项
4.7.1 子目*
4.8 附注与提要项
4.8.1 附注*
4.8.2 内容提要
4.9 排检与编号项
4.9.1 分类号
4.9.2 档案馆代号(名称)*
4.9.3 档号
4.9.4 行政区划代码(名称)
4.9.5 电子文档号
4.9.6 主题词或关键词
4.10 4.1-4.9中有“*”号者为选择著录项目或单元(小项)。
5 著录用标识符
为识别各著录项目、单元(小项)及其内容,添加如下规定的标识符。
5.1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用标识符规定如下:
.─ 置于下列各著录项目之前:
稿本文种与语种项、密级与保管项、时间项、特殊细节项、附注项。
= 置于并列题名、合计数量及单位之前。
: 置于下列各著录单元之前: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的文字、文件材料编号、文种、保管期限、数量及单位、规格。
/ 置于第一个责任者之前及经、纬度之间。
△ 置于评审机构、评审时间之前。
○ 置于保护期之前。
; 置于多个文件材料编号之间、除评审机构外的不同责任方式的责任者之间、除保护期外的多
个保管单元之间、除评审时间外的多个时间单元之间及多个特殊细节项之间。
, 置于相同方式的责任者之间、不同语种之间。
· 置于语种之前、外文缩写。
、 置于多个电子文档号之间。
+ 置于每一个附件之前、相同类别文件材料或实物资料的数量及单位之前。
〔〕 置于下列著录内容的两端:
自拟著录内容、文件编号中的年度、责任者省略时的“等”字。
() 置于下列著录内容的两端:
责任者的职责、职务、职称或其他职别,外国责任者的国别及姓名原文或单位通用外文名称
缩写,中国责任者的时代,非公元纪年转换后的公元纪年,与报告书合订成册的审议书或附图
或附表或附件或其他附加材料的数量。
? 用于不能确定的著录内容,一般与“〔〕”号配合使用。
— 用于下列著录内容之间:
日期起止、座标起止、编号各层次之间。
… 用于节略内容。
□ 用于每一个残缺文字和未考证出的时间的每一数字。未考证出的责任者及难以计数的残缺
文字用三个“□”号,著录为“□□□”。
5.2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用标识符使用说明
5.2.1 除“.─”符占两格并在回行时不应拆开外,其他符号占一格,前后均不再空格。
5.2.2 除“题名与责任说明项、排检与编号项”外,各项目连续著录时,其前均冠以“.─”。如遇回行不可省略该标识符。但各项目另起段落著录时则可省略该标识符。
5.2.3 如某个项目缺少第一单元(小项)时,应将现位于首位的单元原规定的标识符改为“.─”。
5.2.4 凡重复著录一个项目或单元时,其标识符也需重复。
5.2.5 不著录的项目或单元,其标识符应连同该项目或单元一并省略。
6 著录条目格式
指条目内各著录项目、单元的组织、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根据地质资料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管理和利用工作的需要,地质资料档案著录条目格式一般应采用段落符号式条目格式,亦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采用表格式条目格式。
6.1 段落符号式条目格式
分类号 档案馆代号(名称)
档 号 电子文档号 行政区划代码(名称)
正题名 = 并列题名: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 :文件材料编号/形成(提交)单位 ;
编著者△评审机构 + 附件 .─ 稿本 :文种·语种 .─ 密级 :保管期限○保护期
;原本保存单位及地点 ; 实物保存单位及地点 .─ 形成(提交)时间 ;起止日期
△评审时间 ;汇交时间 .─投资主体;地理坐标 .─ 附注
载体类型:数量及单位= 合计数量及单位:规格
子目
内容提要
主题词或关键词
地质资料档案段落符号式条目格式将著录项目划分为六个段落。第一段落中将分类号、档号分别置于条目左上角的第一、二行,档案馆代号(名称)、行政区划代码(名称)分别置于右上角第一、二行, 电子文档号置于第二行的中间位置。第二段落从第三行与档号齐头处依次著录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文种与语种项、密级与保管项、时间项、特殊细节项、附注项,回行时齐头著录。第三段落另起一行齐头著录载体形态项。第四段落另起一行齐头著录子目项。第五段落另起一行空两格著录提要项,回行时与一、二、三、四段落齐头。第六段落另起一行齐头著录主题词或关键词,各词之间空一格。
6.2 表格式条目格式
根据地质资料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实际需要采用表格式条目时,其著录项目应与6.1相同,其排列顺序可参照6.1。
6.3 无论地质资料档案著录对象为单份文件、单个案卷还是一组文件或一组案卷,均按6.1或6.2的格式依次著录。
6.4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条目的形式为卡片式时,卡片尺寸一般为12.5cm×7.5cm,著录时卡片四周均留1cm空隙。一卡著录不完,可接背面著录或续卡著录,如图示。
例:“2/3”表示共3卡,此卡为第2卡。
卡片规格图式
卡片规格:12.5cm×7.5cm,卡片四周均留1cm
1cm | ||
1cm 2/3 接背面(下卡) |
12.5cm
7 著录用文字
7.1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用文字必须规范化。
7.2 汉字必须是规范化的简化汉字,少数民族文字与外文应依其书写规则。
7.3 文件材料编号项、时间项、地理坐标项、载体形态项、排检与编号项中的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凡涉及计量单位的著录项目一律使用统一的国家计量标准。
7.4 图形及符号应照录,无法照录的可改为能反映原意的其他形式的相应内容,并加“〔〕”号。
7.5 多种文字对照的地质资料档案,采用汉字著录或按档案馆的需要和目录制度的规定等确定著录用文字。
8 著录信息源
8.1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信息来源于被著录的地质资料档案,主要依据构成地质资料档案的科技文件材料及案卷进行著录。
8.2 单份或一组文件材料著录时主要依据文头、文尾。
8.3 一个或一组案卷著录时主要依据案卷的封面、内封面、目录、提要或前言、封底、备考表等。
8.4 图表主要依据图头、表头、图签、责任栏、说明等。
8.5 声像材料及光磁盘,依据带、盘、盒、片上的标识,以及所录存的科技文件材料的名称、类别代字及顺序编号等。
8.6 地质实物资料主要依据原始编录、记录、样品登记表、岩矿鉴定报告及实物等进行著录。
8.7 被著录资料档案本身信息不足时,参考其他有关的档案资料进行著录。
9 著录项目细则
9.1 题名与责任说明
9.1.1 题名
题名又称标题、题目,是直接表达地质资料档案中心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
9.1.1.1 正题名
正题名是地质资料档案的主要题名,一般指地质资料档案文件材料文首的题目或位于案卷封面上方显著部位的题目。正题名照原文著录,其中起语法、标点作用的空格应予保留。
a) 单纯题名是指题名前后没有附加文字的题名,照原文著录;
b) 分卷(册)次是正题名的组成部分,与正题名间空一格,著录为:“第一卷”、“上册”、
“第一期”…等或“共五卷”、“上下册”、“一二期”……等;示例见附录A A4。
c) 不同题名合卷(册)装订者,属同一责任者的合订题名依序著录两个,在第二个题名前用“;”号,不属同一责任者的合订题名只著录第一个题名及责任者,必要时将其他题名及责任者著录于附注项;
d) 交替题名是指同一地质资料档案的题名页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交替使用的不同题名,依次著录两个(其余必要时著录于附注项),中间用“又名”连接。不载于题名页上的不同题名,不能视为交替题名,必要时可著录于附注项;
e) 无中文译名的外文地质资料档案,照原文著录,必要时可在外文题名后著录中
文译名并加“〔〕”号等;
f) 没有题名的文件材料应依据其内容拟写题名著录,并加“〔〕”号;
g) 原题名含混不清,不能揭示其内容时,应根据其内容另拟题名附后,并加“〔〕”号;
h) 题名过于冗长,在不丢失重要信息和不损伤原意的情况下,删去冗余部分,节略内容用“…”
号表示。
9.1.1.2 并列题名
并列题名是以第二种语言文字书写的与正题名对照并列的题名,必要时并列题名与正题名一并著录,并列题名前加“=”号。
汉语题名后所对应的汉语拼音题名,不能视为并列题名,不予著录。
例: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依太威铁矿地质勘探报告= REPORT ON GEOLOGICAL EXPLORATION OF THE ITEWE IRON ORE DEPOSITS OF THE UNITED REPUBLIC OF TANZANIA.
示例又见附录A A10;
9.1.1.3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的文字
9.1.1.3.1 副题名
副题名是解释和从属于正题名的另一题名,副题名照原文著录,并在其前加“:”号。
正题名能反映地质资料档案内容时,副题名不必著录。
9.1.1.3.2 说明题名文字
说明题名文字是指在题名前后用于补充、说明、限定档案内容、范围、用途等的说明文字。必要时说明题名文字照原文著录,其前加“:”号。示例见附录A中A1、A6、A12。
9.1.1.4 文件材料编号
9.1.1.4.1 文件材料编号指地质资料档案文件材料在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该文件材料的顺序编号。地质资料档案文件材料编号包括任务书、批复、审议书、鉴定证书、评审文件等的发文字号,试验、测试、分析、鉴定报告的编号,合同书、协议书的编号,图件编号及系列文件材料的统编号等,适用于由单份文件材料组成的案卷著录。示例见附录A中A2。
9.1.1.4.2 文件材料编号照原文字符号著录,其前加“:”号。
9.1.1.4.3 联合发文上有多个文件材料编号时,一般只著录一个文件材料编号。若需要著录多个文件材料编号,必须先著录归档单位的文件材料编号,再依序著录其他文件材料编号,多个文件材料编号之间用“;”号隔开。
9.1.2 责任说明
责任说明项著录责任者,依序著录地质资料档案的形成(提交)单位、编著者及批准机构。
责任说明项的第一责任者之前加“/”号。各不同责任者之间除批准机构之前加“△”号外,均以“;”号相隔,相同方式的责任者之间以“,”号相隔。被省略的责任者用“…”号或“[等]”表示,责任者的职责或身份必要时著录于“( )”号内。
9.1.2.1 形成(提交)单位
指直接从事地质生产、科研活动,依法向有关机关或依照合同等要约向有关单位提交地质资料档案,并对所形成(提交)的地质资料档案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
单位名称只著录至具法人资格的队、所、院或公司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合(协)作承担完成的项目,依序著录主办(牵头)单位、合(协)作单位,最多著录三个单位,其间以“,”号隔开,必要时其余合(协)作单位可著录于附注项。示例见附录A中A8、A9。
形成单位与提交单位不同时,只著录形成单位,必要时提交单位可著录于附注项。
9.1.2.2 编著者
指形成地质资料档案的主要编制人员。依序最多著录3个编著者的姓名,超过3个编著者应在最末一个编著者之后加“…”或“[等]”字。必要时其余编著者可著录于附注项。示例见附录A中A5、A7。
9.1.2.3 批准机构
指负责对地质工作成果进行审查批准或认定、验收、鉴定和最终评估确认的机关、机构和单位,著录批准机构的名称。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批准机构时,著录最高级别或终审的批准机构名称,其前加“△”号。
9.1.2.4 机关团体单位责任者
a) 机关团体单位责任者必须著录全称或不发生误解的通用简称;
例:中国地质科学研究院
地科院
b) 历代机关团体单位责任者,著录时其前应冠以朝代或政权名称,并加“( )”号;
c) 外国机关团体单位责任者,名称前应著录各历史时期易于识别的国名简称,其后著录统一的中文名称译名,必要时著录通用的外文名称缩写。国别及通用的外文名称缩写均加“()”号。
9.1.2.5 个人责任者
a) 个人责任者一般只著录姓名,必要时在姓名后著录职务、职称、职责或其他职别,并加“()”号。示例见附录A中A2;
b) 个人责任者有多种职别时,只著录与形成文件材料相应的职别;
c) 清代及其以前的个人责任者应冠以朝代名称并加“( )”号;
d) 少数民族个人责任者的称谓应依照各少数民族的署名习惯著录;
e) 外国个人责任者姓名前应著录各历史时期易于识别的国名简称,其后著录统一的中文姓氏译名,必要时著录姓氏原文和名的缩写。国别、姓氏原文和名的缩写均加“()”号。
9.1.2.6 未署责任者的地质资料档案,应著录依据其内容、形式特征考证出的责任者,并加“[ ]”号;考证无结果时,以三个“□”号代之,著录为“□□□”。
9.1.2.7 所署责任者不完整或有误,仍照原文著录,但应将考证出的完整的或真实的责任者附后,并加“[ ]”号。
9.1.2.8 考证出的责任者依据不足时,其后加“?”号,一并著录于“[ ]”号内。
9.1.3 附件
9.1.3.1 附件是指地质资料档案正文的附加材料、附图、附表等,只著录附件题名,其前冠“+”号。示例见附录A中A1。
9.1.3.2 正文有多个附件,必要时逐一著录各附件题名,各附件题名前均冠以“+”号。如附件题名过长,也可简略,其节略内容用“…”表示,自拟附件题名加“[ ]”号。
9.1.3.3 正文附件较多时,可选其三个主要的附件著录,其后加“[等]”字。示例见附录A中A3、A4。
9.1.3.4 若附件具有独立检索意义时,亦可另行著录条目,但应在附注项中加以说明。
9.2 类型、文种与语种项
9.2.1 类型
类型是地质资料档案存在的形式,分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三种类型,分别著录为原始、成果及实物,其前加“.─”号。
9.2.1.1 原始地质资料
指地质勘查、科学研究和其他有关生产技术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科技文件材料,包括按一定归档制度集中保存起来的地质档案原本和未列入档案保存的资料。著录时简称原始,示例见附录A中A13—A17。
9.2.1.2 成果地质资料
指依据地质档案原本编制并正式复制或印刷出版的地质成果资料。著录时简称成果,示例见附录A中A1—A12。
9.2.1.3 实物地质资料
指地质勘查、科学研究和其他有关生产技术活动中所采取并按有关规定留存的岩矿心、标本、样品、光薄片等实物及其有关资料。著录时简称实物,示例见附录A中A18、A19。
9.2.2 文种
文种是指地质资料档案案卷种类的名称。文种项依据实际情况著录为报告、说明书、年鉴、通报、总结、汇编、图、表、志、史、年报等。由单份文件材料组成的案卷,也可著录任务书、设计书、合同书、协议书、审议书、鉴定书、评审意见及请示、批复、会议纪要、方案、建议、卡片、记录本、计算材料等,其前加“:”号。
9.2.3 语种
应按照GB/T 4880著录中文名称或代码。单一语种的地质资料档案汉语可不著录,由多种语言文字形成的地质资料档案语种应全部著录。其前加“·”号,不同语种之间用“,”号隔开。示例见附录A中A10。
9.3 密级与保管项
9.3.1 密级
密级是指地质资料档案的保密等级。
9.3.1.1 地质资料档案的密级依据GB/T 7156划分的保密级别著录汉字或拼音或数字代码。密级前加“.─”号,示例见附录A中A5、A6。
保密等级的名称与代码表如下:
表1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保密等级 | 数字代码 | 汉语拼音代码 | 汉字代码 |
公开级 | 0 | GK | 公开 |
国内级 | 1 | GN | 国内 |
内部级 | 2 | NB | 内部 |
秘密级 | 3 | MM | 秘密 |
机密级 | 4 | JM | 机密 |
绝密级 | 5 | UM | 绝密 |
9.3.1.2 地质资料档案密级标定及调整
密级一般按地质资料档案形成时所定密级著录。公开级、国内级可不予著录,对已升、降、解密的,应著录新的密级。
9.3.2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是指根据各类地质资料档案价值所确定的该资料档案应该保存的时间。一般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著录,其前加“:”号。
保管期限已调整的应著录新的保管期限。
9.3.3 保护期
指为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合法权益而制订的保护期限。著录保护期截止到年、月,其前加“○”号。保护期已调整的,应著录新的保护期。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必须著录。
9.3.4 原本保存单位及地点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保存单位的全称或通用简称,其前加“;”号,并在单位名称后的“( )”号内著录原本保存单位的地点,应著录省、市、县的名称或通用简称。示例见附录A中A1、A2、A3。
9.3.5 实物保存单位及地点
著录地质实物资料保存单位的全称或通用简称,其前加“;”号,并在单位名称后的“( )”号内著录实物保存单位的地点,应著录省、市、县的名称或通用简称。示例见附录A中A10。
实物保存单位及地点与原本保存单位及地点相同时,该项可不予重复著录。示例见附录A中A13、A17。
9.4 时间项
时间项依不同的著录对象分为地质资料档案形成(提交)时间、地质工作或地质档案卷内文件材料起止时间、地质报告批准时间、成果地质资料汇交时间等。除形成(提交)时间前加“.─”号、批准时间之前用“△”号外,其他时间单元之前用“;”号隔开。
a) 各时间项一律用八位数字表示法,第1-4位表示年;第5-6位表示月;第7-8位表示日(可视情况只著录至月)。
例:19880828 (1988年8月28日)
b) 非公元纪年的地质资料档案,应照原文著录,同时将换算好的公元纪年附后,并加“()”号。
例:清乾隆十年九月二十六日(17451021)
c) 没有时间记载的地质资料档案或文字材料,应根据其内容、形式特征等考证出的时间进行著录,并加“[]”号。示例见附录A中A10。
d) 时间记载有误或有疑义时,仍照原时间中缺少或字迹不清未考证出的数字以“□”号补之,再将考证出的时间附后,并加“[]”号。
例:□□□□1208 (19681208)
e) 时间考证不出时,每个数字用“□”号表示,著录为“□□□□□□□□”。
f) 考证出的时间依据不足时,在其后加“?”号,一并著录于“[]”号内。
g) 部分历史地质资料档案的各时间项的定义与现在解释的定义不同,又确无法考查更正,仍依据原时间著录于相应的时间项中,必要时可在附注项中注明。
h) 有的地质资料档案由于历史或其他原因,造成各时间项不能反映地质勘查、科研工作的正常程序,必要时应在附注项中简要说明,但各时间项仍应如实著录。
9.4.1 形成(提交)时间
著录地质资料档案编制完成(形成)的日期或提交的日期。
9.4.2 起止日期
著录地质工作项目从开始至完成的起止日期,其间用“─”号连接。均不能省略年度。
例:19880316 ─ 19891208
9.4.3 批准时间
著录批准机构正式下发给完成地质成果报告单位的批准文据的时间,其前加“△”号。
9.4.4 汇交时间
著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汇交人向国家汇交地质资料时,由地质资料管理机关签发有关汇交证明文件的日期。没有签发地质资料汇交证明的,著录馆藏机构验收合格的日期。
9.4.5 各时间项一律用八位数字表示法,第1-4位表示年;第5-6位表示月;第7-8位表示日(可视情况只著录至月)。
例:19880828 (1988年8月28日)
9.4.6 非公元纪年的地质资料档案,应照原文著录,同时将换算好的公元纪年附后,并加“()”号。
例:清乾隆十年九月二十六日(17451021)
9.4.7 没有时间记载的地质资料档案或文件材料,应根据其内容、形式特征等考证出的时间进行著录,并加“[ ]”号。示例见附录A中A10。
9.4.8 时间记载有误或有疑义时,仍照原时间著录,原时间中缺少或字迹不清未考证出的数字以“□”号补之,再将考证出的时间附后,并加“[ ]”号。
例:□□□□1208 (19681208)
9.4.9 时间考证不出时,每个数字用“□”号表示,著录为“□□□□□□□□”。
9.4.10 考证出的时间依据不足时,在其后加“?”号,一并著录于“[ ]”号内。
9.4.11 部分历史地质资料档案的各时间项的定义与现在解释的定义不同,又确无法查考更正,仍依据原时间著录于相应的时间项中,必要时可在附注项中注明。
9.4.12 有的地质资料档案由于历史或其他原因,造成各时间项不能反映地质勘查、科研工作的正常程序,必要时应在附注项中简要说明,但各时间项仍应如实著录。
9.5 特殊细节项
著录地质资料档案的特殊记载事项。其前加“.─”号。其间用“;”号隔开。
9.5.1 投资主体
指投入地质工作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按国家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国内企事业投入、港澳台商投入、外商投入和其他投入六项,著录国家、地方、企事业、港澳台、外商和其他。多元投资主体的地质工作项目,按投资比例大小依序著录,其间以“,”号隔开。
例: ⒈ .─ 国家
⒉ .─ 企事业,外商
⒊ .─ 其他
9.5.2 地理坐标
指地质工作区所处的地理坐标,以经纬度表示,经度间或纬度间用“─”号连接,经、纬度之间用“/”号隔开。
例:东经101°14′50″─ 101°17′30″/北纬25°20′24″─ 25°33′20″
9.6 载体形态项
指地质资料档案载体类型标识及地质资料档案的物质形态特征。
著录地质资料档案载体类型的名称、数量及单位、规格,凡两种以上不同载体类型的应按大项重复著录。示例见附录A中A7、A11、A12。
9.6.1 载体类型
构成地质资料档案的主要载体有纸、聚酯薄膜、录音带、录像带、胶片(卷)、磁盘、光盘、岩矿心、标本、样品、光薄片等。
以纸张为载体的地质资料档案一般不予著录,其他载体类型据实著录。
9.6.2 数量及单位
数量用阿拉伯数字,单位用地质资料档案的统计单位,页、卷、册(本)、张、片、盘、盒(袋)、米、孔、箱、块等,其前加“:”号。
例1:文:1册201页
例2:图:3 张
不同类别文件材料数量之间用“+”号,合计数量及单位之前用“=”号连接。
a) 地质档案原本的文件材料按各类地质档案原本立卷归档办法有关规定代字著录(参照附录B中B1)。
例:底:19件+测:3件+观:98件+探:32件+样:51件+物:7件+水:11件+文:13件+设:4件+研:1件=239件26袋
b) 地质成果资料文件材料依国家有关规定代字著录(参照附录B中B2)。
例:文:1册+审:1份+表:3册+件:1册+图:23张=29件1盒.─录像带:2盒:3/4英寸。
c) 地质实物资料著录实物名称及实际数量(参照附录B中B3)。
例:岩矿心:3孔:125.10m+397.13m+275.03m=797.26m 126箱
9.6.3 规格
指地质资料档案载体的尺寸及型号等。必要时按需要著录开本、长度、宽度、直径、播放时间、型号、转速、信息道、容量、密度、制式、色别、声响(语种)、片种等,其前加“:”号。
例1: .-录像带:3盒:3/4英寸
例2: .-光盘:2片:740mm
9.7 子目项
9.7.1 地质资料档案子目是指地质资料档案作为一个文件组合保管的同一项目下多卷册并自成体系,可单独检索利用的子课题(项目)。
9.7.2 凡具子目的地质资料档案,依子目之间的隶属关系及排列级次依序著录,各子目均各起一行著录。示例见附录A中A8。
9.7.3 各子目只著录该子目的题名、子目编号及责任说明项,其前加顺序号,标识符号按相应著录项目的标识符号著录。
9.7.4 各子目题名与主题名相同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省略,但不得损伤子目题名原意。
例1:一级课题(75─54─02─01)《扬子地区中生界海相沉积构造油气演化特征及油气藏形成赋存地质条件分析》的二级子目(课题)著录为:
⒈ 扬子地区古生代盆地构造演化和油气关系: 75─54─02─01─01/ 地质矿产部石油地质中心实验室;张渝昌,秦德余,单翔麟[等]△地质矿产部科学技术司。
⒉ 扬子地区下古生界(含上震旦统)沉积演化与油气地质条件及已知油气藏赋存地质条件研究:75─54─02─01─02/ 地质矿产部石油地质中心实验室;陈彦华,张泰祥,刘莺[等]△地质矿产部科学技术司。
⒊ 扬子地区上古生界(含中下三叠统)沉积油气演化特征及油气藏形成赋存地质条件研究:75─54─02─01─03/ 地质矿产部石油地质中心实验室;关心一,王荣福,吴大燮[等]△地质矿产部科学技术司。
例2: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的子目著录为:
⒈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黑色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胡德
刚(编表),汤继新(审核)
⒉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贵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封碧霞(编表),汤继新(审核)
⒊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有色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何宗盛(编表),汤继新(审核)
⒋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燃料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陈圣新(编表),汤继新(审核)
⒌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封碧霞(编表),汤继新(审核)
⒍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陈圣新(编表),汤继新(审核)
⒎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陈圣新(编表),汤继新(审核)
⒏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建材和其它非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徐定基(编表),汤继新(审核)
9.8 附注与提要项
9.8.1 附注
附注项著录地质资料档案中需要解释和补充的事项。附注项的内容依各项目的顺序著录,项目以外需要解释和补充的列在最后。示例见附录A中A3、A5。
附注项著录于特殊细节项之后,每条附注均以“.─”号分隔,若每条附注都分段著录时,可省略该标识符。各附注中使用的标识符可与9.1─9.7相一致。
9.8.2 提要
提要是对地质资料档案内容的简介和评述,应反映各类地质资料档案的主要内容、成果及重要技术参数等。
提要项置于载体形态项之后另起一段空两个汉字位置著录,一般应在300字以内。
9.9 排检与编号项
指地质资料档案目录排检和地质资料档案馆(室)业务注记项。
9.9.1 分类号
依据《中国档案分类法》(第二版)及有关地勘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著录,并置于条目左上角第一行。
9.9.2 档案馆代码(名称)
著录地质资料档案馆的代码或名称,置于条目右上角第一行。著录代码时,依据《编制全国档案馆名称代码实施细则》所赋予的代码著录。
档案馆代码(名称)在建立地质资料档案目录中心、信息管理网络或开展报道与交流时必须著录。
9.9.3 档号
指各级地质资料档案馆(室)在地质资料档案整理和管理过程中,赋予资料档案的一组代码,档号著录于条目左上角第二行,与分类号齐头。
9.9.4 行政区划代码(名称)
依据GB/T 2260著录行政区划代码或名称。置于条目右上角第二行,与档案馆代码(名称)齐头。
9.9.5 电子文档号
指地质资料档案馆(室)管理电子文件的一组符号代码,置于条目第二行中间位置。多个电子文档号用“、”号隔开,回行时与电子文档号齐头。
9.9.6 主题词或关键词
主题词是在地质资料档案标引和检索中用以表达地质资料档案主题内容的规范化的词或词组。
关键词是在地质资料档案标引和检索中取自正文或文件材料题名用以表达地质资料档案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词或词组。
9.9.6.1 地质资料档案主题词或关键词按照《地质资料档案主题词表》及GB/T 9649进行标引。
9.9.6.2 主题词或关键词著录于提要项之后,另起一行齐头著录,各词之间空一格,一个词或词组不得分作两行书写。
附录A(提示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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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料档案著录条目实例
A1
NA 115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5630 532401
郭井幅7-48-121-J 1:5万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地质部分/云南省地矿局区调队;胡荣民,孟家福,张世涛[等]△云南省地矿局+郭井幅7-48-121-J 1:5万区域地质图.─成果:报告.─秘密:永久;云南省地矿局区调队(云南省玉溪市).─19890800;19870500─19890800△19891030;19930220.─国家;东经102°15′00″─ 102°30′00″/北纬24°20′00″─ 24°30′00″
文:1册+审:⑴份+图:1张=2件1袋:270mm×190mm(含折图)
1:50000郭井幅区域地质调查项目由云南省地矿局区调四分队承担完成,其中包括地质部分、矿产部分及物化探部分。共完成1:50000区域地质调查468.09平方公里,实测剖面42公里,槽探及剥土788立方米,钻孔3个计150.20米,矿点、异常检查27处,水系重砂采样1531件、化学分析样169件、古生物化石样185件等,建立了测区地层系统,查明了区内地质构造特征、构造与岩浆活动及矿产的关系,新发现矿床(点)19处,丰富了区域找矿信息,成果报告于1989年10月经局组织评审验收。
区域地质 1:5万 调查 报告 云南省 玉溪市 郭井幅
A2
NA 21423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3993 533523+532724
漫湾电站漫湾坝址地质图:341-4-4-3/电力工业部昆明勘测设计院;陈云涛(制图),朱斯年(审查),徐世卿(描图).─成果:图.─内部:永久;电力工业部昆明勘测设计院(云南省昆明市).─19791000.─其他编著者有屠之云
图:1张:270mm×190mm(折图)
电站 坝址 地质 图 云南省 景东县 云县 漫湾
A3
NA 3144.3 : 1331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5231 452622+452623
广西百色盆地田东地区高精度重力详查综合解释报告/滇黔桂石油地质科研所;王朝栋,王宜昌,王金山[等]△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广西田东地区重力测量实际材料图+广西田东地区布格重力异常图+白色盆地田东坳陷布格重力异常图[等].─成果:报告.─内部:永久;滇黔桂石油地黔桂石油地质科研所(云南省昆明市).─19880300;19860500 ─ 19880300△19880430;19900700.─国家;东经106°54′00″─ 107°17′00″/北纬23°35′00″─ 23°47′00″
.─野外重力测量委托云南地矿局物探队完成
文:1册+审:⑴份+图:45张1册=47件1盒:270mm×190mm(含折图)
测区位于广西百色盆地东部,属广西田东县和田阳县所辖,交通方便。主要工作量:完成高精度重力勘测面积328.2平方公里、物理点15113个。通过综合解释,对重力详查区内的盆地结构、基底起伏、断裂体系,主要断裂的展布及二级构造带的划分,取得了良好的成果;预测了田东地区灰岩潜山体的分布规律;以重力为主推断了17条断裂,其中一级断裂一条,二级断裂16条,为百色盆地找油提供了新的勘探领域。
石油 重力 详查 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田东县 田阳县 百色盆地
A4
NA 521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5752 530100
云南省区域矿产总结 上下册/云南省地矿局;张翼飞,范承钧,秦德厚△云南省地矿局+云南省矿产图+云南省主要金属矿产成矿规律及预测图+1:100万云南省矿产图矿床(点)简表[等].─成果:总结.─内部:永久;云南省地矿局地矿处(云南省昆明市).─19910800;19870300─19900800△19900912;19940526.─国家;东经97°31′39″─ 106°11′47″/北纬21°
08′32″─ 29°15′08″
文:2册+审:⑴份+图:12张+表:1册=15件1袋:270mm×190mm(含折图)
该专著应用现代矿床学理论,论述了云南省矿产形成的地质背景;对70余种主要固体矿产的产出位置、矿床(点)数量、探明或预测的储量及资源量、矿床类型与典型矿床、成矿带(区)及找矿远景区的划分等分别进行了总结;阐述了云南矿产资源的现状与特点,总结了云南主要金属矿产及沉积矿产的成矿规律与控矿条件,划分了成矿系列,是迄今最完整最全面反映云南矿产面貌的专著。
区域 矿产 总结 云南省
A5
NA 522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5292 450000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 共8册/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何宗盛,陈圣新,徐定基[等].─成果:表.─机密:永久;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广西南宁市)
.─19910600;19910300─19910600△19910600;19910918.─国家;东经104°28′49″─ 112°03′36″/北纬21°24′00″─ 26°24′00″.─其他编著者有封碧霞,胡德刚,汤继新(审核)
表:8册=8件1盒:260mm×190mm
⒈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黑色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胡德刚(编表),汤继新(审核)
⒉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贵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封碧霞(编表),汤继新(审核)
⒊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有色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何宗盛(编表),汤继新(审核)
⒋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燃料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陈圣新(编表),汤继新(审核)
⒌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封碧霞(编表),汤继新(审核)
⒍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陈圣新(编表),汤继新(审核)
⒎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陈圣新(编表),汤继新(审核)
⒏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建材和其它非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徐定基(编表),汤继新(审核)
本表采用13栏表格形式,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境矿产储量分矿种、分矿区进行登记、统计、核算。由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编表,于一九九一年六月出版,提供各级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使用。
矿产 储量 表 199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
A6
NA 522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5292 450000
截至一九九○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表:贵金属矿产/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封碧霞,汤继新(审核).─成果:表.─机密:永久;广西地矿局地质资料管理处(广西南宁市)
.─19910600;19910300─19910600;19910600.─国家
表:1册83页:260mm×190mm
贵金属 矿产 储量 表 199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
A7
NA 2156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5248 533600
云南省成昆铁路(昆明至金江段)沿线地质灾害工程地质调查报告/云南省地矿局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尹青,刘光烈,曾俊[等]△地矿部地质环境管理司+成昆铁路(昆明至金江段)沿线地质图+成昆铁路(昆明至金江段)沿线工程地质图+泥石流统计表[等].─资料:报告.─内部:永久;云南省地矿局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大队(云南省泸西县).─19881200;19860000─19881200△19890505;19910205.─国家;东经101°43′00″─ 102°43′00″/北纬25°
03′00″─26°28′00″.─其他编著者有黄中华,杨光亮,彭跃祥[等]11人
文:1册+审:⑴份+图:10张+表:3册+件:1册=16件1盒:270mm×190mm(含折图).─录像带:1盒:NV-E120SP
成昆铁路是贯穿我国西南的主要交通干线,为解决自然地质作用及人为所造成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提出相应防护处理措施方案,地矿部在“七五”期间部署开展了该项目勘查工作,由省地矿局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承担完成;测区位于云南省北部,交通方便。共完成1:20万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测绘3612平方公里等。初步查明了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地段、灾害性质、形成条件及暴发活动的区域性规律,并进行了科学分类和预测,对久治不愈的地质灾害个体进行了重点调查。报告论据充分,结论可信,建议可行。
地质灾害 工程地质 调查 报告 云南省 成昆铁路 昆明至金江段
A8
NA 5348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5566 420000+510000
长江三峡工程库岸稳定性研究/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成都地质学院,湖北省岩崩研究所[等];田陵君,王兰生,刘世凯[等]△地矿部科学技术司+长江三峡工程库岸崩塌、滑坡分布及稳定性预测评价图+长江三峡工程库岸稳定性评价预测图+典型大型崩塌、滑坡特征一览表[等].─成果:报告.─内部:永久;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四川省成都市)
.─19901100;19860300 ─19901200△19910130;19911206.─国家;东经106°30′00″─
110°02′00″/北纬29°30′00″─31°20′00″.─其他形成单位有中科院地质研究所,四川省地矿局南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等]20个单位;其他编著者有陆业海,薛果夫,邓文玲[等]
文:1册+审:⑴份+图:2张+件:2册=5件1袋:270mm×190mm(含折图)
⒈新滩滑坡和链子崖危岩体稳定性分析、监测和防治方案的研究:75-16-02-04-01/湖北省岩崩研究所,长委会三峡勘测大队;陆业海,薛果夫△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
⒉长江三峡库岸类型划分及其稳定性评价与预测:75-16-02-04-02/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陈喜昌,黄金宝,蔡彬[等]△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
⒊长江三峡库岸典型和大型崩体形成条件、破坏机制和稳定性计算:75-16-02-04-03/四川省地矿局南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长委会三峡勘测总队;官泽鸿,李玉生,刘世凯[等]△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
⒋长江三峡库岸顺层高陡斜坡段变形破坏机制及稳定性预测:75-16-02-04-04/成都地质学院,中科院地质研究所;张年学,陈明东△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
⒌长江三峡库岸稳定性综合评价预测:75-16-02-04-05/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成都地质学院,长委会三峡勘测总队;田陵君,王兰生,刘世凯△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
该项目是“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课题中的专题研究成果之一,按研究方法的差异划分为五个子课题。由地矿部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等20个单位参加完成。重点解剖岸坡演化规律,深入讨论库岸类型的划分、岸坡演化机制,并根据不同类型岸坡演化历史,揭示其演化规律,为进行稳定性评价提供依据采用地质分析法、概率统计分析、稳定性计算等方法,分别对崩滑体及岩质岸坡进行定量半定量的稳定性程度的评价,对现今或蓄水后可能失稳而危害工程施工、运营、航道畅通、城镇安全的岸坡段及崩滑变形体进行危害性预测,并提出防治对策的原则建议。研究成果总体达国际先进水平。
工程地质 库岸稳定性 研究 报告 湖北省 四川省 重庆市 长江三峡
A9
NA 5526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5359 530000
云南岩相古地理图集/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云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云南省地矿局八一四队;王祖关,江能人,谭雪春[等]△云南省地矿局.─成果:图.─内部:永久;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云南省昆明市).─19911000;19870700─19911000△19911100;19911000.─国家;东经97°31′00″─ 106°12′00″/北纬21°08′00″─ 29°15′00″.─其他形成单位有云南省地矿局区调队;其他编著者有袁品泉,陆瑞芳[等]30余人
图集:1册=1件1袋:380mm×270mm
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部,北邻西藏、四川,东接贵州、广西,西南分别与缅甸、老挝、越南国家接壤。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等单位根据局下达的科研课题要求,开展了云南省从前震旦纪至第三纪的岩相古地理研究,该图集是在全省1:20万区调及云南省地质志基础上编写的,编制了157张沉积相柱状图,岩相卡片4878张,该图集应用沉积学观点探讨了云南各地史时期的海陆分布、沉积特征、生物组合及其它自然地理环境,深入探讨了从前震旦纪至第三纪沉积盆地及剥蚀陆源区的演化与构造格局关系,通过分析沉积体系的空间关系和内部特征,并对其形成的古气候、古地理和古构造等进行综合研究,进而为油气勘查和其他矿产成矿区划提供依据。
岩相 古地理 图集 云南省
A10
NA 1341.3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7300 225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依太威铁矿地质勘探报告= REPORT ON GEOLOCICAL EXPLORATION OF THE ITEWE IRON ORE DEPOSITS OF THE UNITED REPUBLIC OF TANZANLA/中华人民共和国铁矿勘探组;巫焕文,颜景耀[等]△云南省储委+依太威铁矿区地形地质图+依太威铁矿区储量计算表+依太威铁矿区三勘探线剖面图[等].─成果:报告·英语.─永久;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云南省昆明市);坦桑尼亚水利、能源、矿业部(姆亚省求尼亚县).─19790100;19751000─19780800△[19811200];19830600.─国家;东经33°24′00″/南纬8°24′00″
文:1册+图:178张+件:1册=180件5盒:270mm×190mm(含折图)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依太威矿区属姆亚省求尼亚县管辖,该矿区位于县城北东5公里,南距省城72公里,交通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铁矿勘探组根据一九七六年九月二日与坦桑尼亚水利、能源、矿业部签定“关于勘探求尼亚铁矿的会谈纪要”任务要求,于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八年八月对该矿区进行勘探工作,共完成钻孔99个计32102.70米、坑道222米、槽探32000立方米、1:2000地形、地质测量7平方公里及大量的测试分析实物工作。探明了矿区五个矿体的资源情况,确定了Ⅳ号矿体为矿山开采的主要对象,对矿区的地层、岩石、构造、岩浆活动等均作必要的研究和划分,查明了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围岩的稳定性较好。探明铁矿储量B+C+D级5229.7万吨,云南省储委组织审批,未发审批决议书。
铁矿 勘探 报告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姆亚省 求尼亚县 依太威矿区
A11
NA 2152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6226 530100
1987-1990昆明市地下水动态年鉴 共2册/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周智慧,朱国光,任坚[等]△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果:年鉴.─内部:永久;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昆明市).─19920700;19870000─19900000△19920600;19940106.─国家.─其他编著者有杨艳华,余红,覃慧芳[等]
文:2册=2件1盒.─磁盘:1盒10片:5英寸
该项目由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完成,包括水质部分、水位流量部分,共2册,监测范围包括昆明市区及近郊、远郊大板桥地区和海口地区,监测点的布置分别对孔隙水、岩溶水、裂隙水进行水质监测,在平面上控制了不同的水文地质单元,对主要开采单元及工业比较集中和污染程度较大的区域作了重点控制。每年分枯水期(4-5月)和丰水期(9-10月)进行水质监测分析,常规分析30项、重点金属及微量元素14项、氰化物、硫化物、六六六、大肠菌群分析共54项。国家级监测点、专门水位观测点或具有控制性的动态监测点五天观测一次。水位精度达厘米。
地下水 动态 年鉴 1987-1990年 昆明市
A12
NA 2152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6226 530100
1987-1990昆明地区地下水动态年鉴:水质部分/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周智慧,余红,张洪武[等]△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果:年鉴.─内部:永久;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昆明市).─19920700;19870000─19900000△19920600;19940106.─国家.─其他编著者有任坚,杨艳华
文:1册487页.─磁盘:1盒4片:5英寸
地下水 水质 动态 年鉴 1987-1990年 昆明市
A13
NA1352.3+1353.3+1363.3+13715.3+1373.3 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139113.3+139137.3+1391.3
0970 533325
云南省兰坪县金顶铅锌矿详细勘探地质报告 上下册/云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王鲁伯,孙廉,陈式房[等]△全国储委+兰坪县金顶铅锌矿地形地质图+北厂矿段P1勘探线剖面图+北厂、架崖山…地表及坑道铅锌矿体储量表[等].─原始:报告.─内部:永久;云南省地质
资料档案馆(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云南省大理市).─19841031;19650700—19841000△19841231.─国家;东经99°25′00″/北纬26°24′00″.─其他编著者有王强,杨荣生,阳承厚[等]15人.─该地质档案原本1992年由云南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移交云南省地质资料档案馆保存
底:1344件+测:189件+观:126件+探:1192件+样:442件+物:55件+水:318件+文:26件+设:150件+研:7件=3849件189盒:270mm×190mm(含折图)
矿区位于云南省兰坪县金顶镇东3.5公里处,至大理市250公里,有公路相通,交通方便。云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在矿区6.8平方公里范围内投入主要工作量:1:2000地形地质测量6.8平方公里,水文测量8平方公里,钻探420孔计108266米,坑探2488米,浅井2402米,探槽161000立方米及大量测试分析工作,共使用地勘费1720.77万元。已查明矿区内地层、构造及矿体的空间分布规律,获批准主矿铅B+C+D级2138382吨、锌B+C+D级8747179吨及共、伴生组分:银、锶、镉、铊、硫、石膏、重晶石的D级储量。报告基本满足矿山建设设计的需要。
铅锌矿 勘探 报告 云南省 兰坪县 金顶矿区
A14
NA115 云南地勘局区调队资料室
0236 532724
鄂嘉街幅G47E022021 1:5万区域地质调查报告/云南省地矿局区调队;王陶,钟云其,吴振波[等]△云南省地矿局+鄂嘉街幅G47E022021 1:5万区域地质图.─原始:报告.─秘密:永久;云南省地矿局区调队(云南省玉溪市).─19950900;19910100—19931200△19950530.─国家;东经101°00′00″— 101°15′00″/北纬24°10′00″— 24°30′00″.─其他编著者有汪贤灼,沈少雄,胡鹏[等]
底:5件+观:119件+物:41件+文:4件+设:6件=175件25盒:270mm×190mm(含折图)
测区位于景东县西部、双柏县东部,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云南省地矿局区调二分队承担了该区的区调工作。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468平方公里,实测剖面41公里,岩石化学、稀土、微量元素分析各34件、人工重砂2件,同位素2件。查明了地层层序,在构造上提出了华力西期的滑脱拆离构造的新观点,对该区的构造演化,特别是浅变质带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发现中山金矿化点,为今后普查找矿提供了资料。云南省地矿局于1995年5月30日审查批准该报告。
区域地质 1:5万 调查 报告 云南省 景东县 鄂嘉街幅
A15
NA115 云南地勘局区调队资料室
0236 532724
云南省景东县大街乡芭蕉窝下志留统剖面图:76/云南省地矿局区调队;施忠良(拟稿),王陶(审核),余海仙(清绘).─原始(底图):图.─内部:永久;云南省地矿局区调队(云南省玉溪市).─19930717.─国家
图:1张:270mm×190mm(折图)
下志留统 剖面 图 云南省 景东县 大街乡
A16
NA513 云南省地质科研所资料室
0069 0000000
中国下寒武统建阶层型剖面研究/云南省地质科研所;罗惠麟,蒋志文,唐良栋△云南省地矿局+晋宁梅树村震旦系-寒武系界线层型剖面图.─原始:报告.─内部:永久;云南省地质科研所(云南省昆明市).─19920600;19890106 ─19911200△19930518.─国家
底:15件+观:24件+样:5件+文:3件+奖:1件+用:1件=49件5袋:270mm×190mm(含折图)
当前国际地科联地层委员会寒武系分会正酝酿着全球寒武系分统建阶和对比,云南昆明、马龙地区是中国下寒武统建阶层型剖面所在地。为此,云南地矿局地质科技发展基金委员会下达了该项目,由云南省地质科研所承担。1989年专题组全面开展野外和室内研究工作,共实测剖面10条,采集各种样品3056件,对中国下寒武统梅树村阶、筇竹寺阶、沧浪铺阶及龙王庙阶层型剖面的岩石地层、生物地层及年代地层作了详细论述,并进行了化石分带。编制了6个时期岩相古地理图,对三叶虫等五个门类化石作了描述,新建8个新属,37个种,为国内外研究和对比早寒武世地层提供了极为丰富的资料。云南省地矿局聘请专家验收了成果。
下寒武统 层型剖面 建阶 研究 报告 云南 晋宁
A17
NA139187.3 云南地勘局一大队资料室
2013 530112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尖山磷矿区详细勘探地质报告/云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何先孟,喻秉泰,孙勇[等]△云南省储委+审查批准《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尖山磷矿区详细勘探地质报告》决议书+西山区尖山磷矿区地形地质图+尖山磷矿区3号勘探线剖面图[等].─原始:报告
.─内部:永久;云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云南省曲靖市).─19860600;19830100─ 19860600△19870803.─国家;东经102°32′00″— 102°37′00″/北纬24°45′00″— 24°48′00″.─其他编著者有刘作君
底:292件+测:50件+观:47件+水:41件+探:22件+物:4件+样:19件+文:5件+设:37件=517件36袋 :270mm×190mm(含折图)
尖山磷矿属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办事处所辖,距昆明42公里,交通方便。云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在矿区10.52平方公里范围内投入主要工作量:1:2000地质、水文地质精测10.52平方公里,钻探119孔10045米,坑探12米,浅井794.5米,槽探5230立方米及大量测试分析工作,共使用地勘费2048169元。基本查明矿区内地层、构造、矿体的赋存情况及空间分布规律等,矿体圈定合理,各种参数计算可靠,获批准1910米以上储量A+B+C+D级(Ⅰ+Ⅱ+Ⅲ级品)= 9946万吨。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地质依据。
磷矿 勘探 报告 云南省 昆明市 西山区 尖山矿区
A18
NA139187.3 云南地勘局一大队资料室
20 532423
云南省澄江县渔户村磷矿勘探矿区:ZK23-3岩矿心/云南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云南地矿局820队.─实物.─内部;长期;云南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19971218
.─国家
岩矿心:1孔:192.48m 37箱
磷矿 勘探 岩矿心 云南省 澄江县 渔户村矿区
A19
NA139187.3 云南地勘局一大队资料室
20 532423
云南省澄江县渔户村磷矿勘探矿区岩矿心/云南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云南地矿局820队.─实物.─内部;长期;云南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19971218.─国家.─其余183孔岩矿心已于1996年6月就地掩埋处理
岩矿心:3孔 1060.99m+500.52m+192.48m=1753.99m 304箱
磷矿 勘探 岩矿心 云南省 澄江县 渔户村矿区
附录B(提示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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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料档案科技文件材料类别代字
B1 地质档案原本科技文件材料类别代字
B1.1 依据各类地质档案原本立卷归档办法(或标准)的有关规定,将科技文件材料分为若干类,分别由相应的汉字代表各类科技文件材料,对地质档案原本载体形态项的著录,采用按类别代字分类著录。各类代字所代表的主要科技文件材料如下:
底类:代字“底”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成果报告底稿、底图等科技文件材料;
测类:代字“测”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地形、工程测量等科技文件材料;
观类:代字“观”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野外地质观察、记录等科技文件材料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长期观测科技文件材料;
野类:代字“野”
著录专业物(化)探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档案原本的各种野外测量记录等科技文件材料;
矿类:代字“矿”
著录区域地质调查档案原本的矿产调查科技文件材料;
水类:代字“水”
著录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档案原本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区水文地质调查科技文件材料;
探类:代字“探”
著录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档案原本各种勘探工程科技文件材料;
物类:代字“物”
著录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档案原本中各种物(化)探工作、测井工作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
综类:代字“综”
著录专业物(化)探地质档案原本综合性成果底稿、底图(表)科技文件材料;
录类:代字“录”
著录专业物(化)探地质档案原本中物(化)探各种仪器的原始记录、观测记录、图纸等科技文件材料;
样(验)类:代字“样”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各种采样、分析、测试、试验、鉴定科技文件材料;
油类:代字“油”
著录海洋地质、石油地质档案原本油、气(水)科技文件材料;
资类:代字“资”
著录海洋地质、石油地质档案原本专题和综合研究项目的各种依据性文字、数据科技文件材料;
图类:代字“图”
著录海洋地质、石油地质档案原本中编图工作形成的各种图件(图册)、各种统计表、卡等科技文件材料;
文类:代字“文”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中各种有关的技术文件材料;
设类:代字“设”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中有关技术设计及批复科技文件材料;
研类:代字“研”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中综合研究科技文件材料;
奖类:代字“奖”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中有关成果奖励申报等科技文件材料;
用类:代字“用”
著录地质档案原本中有关成果推广应用的科技文件材料;
电类:代字“电”
著录存储在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上的电子科技文件材料;
实类:代字“实”
著录有代性的各类实物地质资料。
B1.2 根据海洋地质工作及石油普查勘探专业的特点,按专业分类法将海洋地质和石油成果地质档案各分为四大类,分别用“地”、“物”、“钻”、“综”四个代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二个字母“DI”、“WU”、“ZU”、“ZO”代表不同大类的海洋地质、石油地质档案原本。
第一类海洋地质、石油地质调查大类代字“地”,汉语拼音代码“DI”;
第二类海洋物(化)探调查、石油物(化)探大类代字“物”,汉语拼音代码“WU”;
第三类海洋钻井地质、石油钻井地质大类代字“钻”,汉语拼音代码“ZU”;
第四类海洋地质、石油地质综合研究大类代字“综”,汉语拼音代码“ZO”;
在进行海洋地质、石油地质档案原本科技文件材料分类著录时,各类科技文件材料代码之前应先著录各大类海洋地质、石油地质大类代字汉语拼音代码,然后再依序著录该大类档案原本的各类科技文件材料的类别代字、数量及单位。
例:DI底:16件+测:2件+观:28件+探:5件+样:17件+文:8件+设:3件=79件3袋:270mm×190mm(含折图)
B2 成果地质资料科技文件材料类别代字
B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将成果地质资料的科技文件材料分为6类,分别由6个汉字代表各类科技文件材料,对成果地质资料载体形态项的著录,采用按类别代字分类著录。各类代字所代表的科技文件材料如下:
文类:代字“文”
著录成果地质资料正文报告或说明书;
审类:代字“审”
著录成果地质资料审批(鉴定)或评审文据;
图类:代字“图”
著录成果地质资料报告或说明书所附图件;
表类:代字“表”
著录成果地质资料报告或说明书正文以外所附的单独装订成册的表;
件类:代字“件”
著录成果地质资料报告或说明书正文以外所附的单独装订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
其他类:代字“其”
著录成果地质资料除上述5类科技文件材料以外的其他科技文件材料。
在进行海洋地质、石油成果地质资料科技文件材料分类著录时,各类科技文件材料类别代字之前应先著录各大类海洋地质、石油地质大类代字汉语拼音代码“DI”、“WU”、“ZU”“ZO”,然后再依序著录该大类成果资料的各类科技文件材料类别代字、数量及单位。
例:ZO文:1册+审:1份+图:9张+表:1册+件:1册=13件1袋:270mm×190mm(含折图)
B3 按其类型,照实著录为“岩矿心”、“标本”、“副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