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名称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区分局作为独立法人行使行政职权的通知》规定,行政执法主体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大兴分局下设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队,负责开展本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二、执法岗位设置情况
大兴分局共设置行政执法岗位58个,分布在分局执法队和4个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执法分队)。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分局执法队、所全体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了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分局按照公车改革相关要求,保留了行政执法车辆10辆。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分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15台、测距仪6台、执法信息采集站1台,用于客观记录现场检查、行政执法工作音视频。
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2025年,我分局依法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87341件。其中,行政许可354件、行政处罚14件、行政确认86651件、行政征收29件、公共服务176件,其他职权117件。
五、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5年,分局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结合委行政处罚职权及对应行政检查事项,明确了具体检查责任部门,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巡查和卫星遥感影像执法方式对场地场所类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
六、行政处罚办理情况
2025年,分局依法开展立案查处工作,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4件,不予行政处罚决定8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5年我分局共登记办理信访诉求376件,均依法分类处理并按规定办结,未发生复查复核。全年信访诉求中,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类91件,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类61件,不动产登记类51件;规划审批和施工图审查类24件,咨询类86件,其他6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