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总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重点领域公开、开展培训活动、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件水平等方面得到有效落实。
一、总体情况
分局2021年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8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92人次,占总数的75.25%,电话咨询96人次,占总数的24.74%。
分局2021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6件,较2020年减少20件。其中当面申请101件,占57.38%;以信函形式申请58件,占32.95%;以网页形式申请17件,占9.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2件(另有5件仍在办理中)。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征地、土地性质、规划审批等信息。
协助区政府查询资料9件;协助委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
2021年,为增强全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的理解和应用,分局采取专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培训并对规划管理全过程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五公开”要求及信息公开相关标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2021年,因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结果维持分局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4结果维持分局行政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1件 | 15件 | 176件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件 | 11件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3件 | 14件 | 124件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件 | 9件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件 | 1件 | 2件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3件 | 3件 | 46件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1件 | 1件 | |||||||
(七)总计 | 167件 | 15件 | 182件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件 | 5件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件 | 2件 | 4件 | 4件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需进一步深化拓展。
改进措施: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仍需强化,信息公开办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仍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深入细致地了解申请人的需求,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操作步骤,细化操作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3、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完善会商、审查机制,积极做好与市规自委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共4件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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